5.19一年一度的中国旅游日

即将到来!

今年中国旅游日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旅途愉快”

今天,我们一起来寻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摘录)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次修改等,两项法律第一次修改的决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注册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三)有符合要求的注册资本;

(四)有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导游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国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 p > (3)边境旅游;

(4)入境旅游;

(5)其他旅游活动。

旅行社按照前款第二、三点规定经营,必须取得相应的商业经营许可证,具体条件如下。必须由国务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旅行社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补偿旅游者权益受到的损害,以及在发生旅游事故时垫付紧急救助费用。游客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在危险之中。

第三十二条旅行社招揽、组织旅游者的信息必须公开,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组织、接待旅游者的从业人员不得组织参观或者组织旅游。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必须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不得以安排购买或者加付旅游项目等方式收受贿赂。

旅行社安排、接待游客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地点,不得安排额外的付费旅游项目。但除非双方同意或游客要求,不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安排。

违反前两款规定者s、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货并预付退货费用。 ,或报销额外付费的旅行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入境旅游,必须按照规定有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条 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与旅行社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有关组织登记的,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必须与其聘用的导游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向导游全额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

旅行社聘请导游为团体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预付费用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

第三十九条 行使导游职业资格,必须取得导游证,经过培训,具备语言知识和相应的旅游经验,并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指定其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并取得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导游、领队例如,应当接受旅行社的委托,为游客提供服务,不得擅自聘用导游、领队。

第四十一条导游、领队开展业务活动时,应当携带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告知、解释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给游客。引导游客健康文明出行,劝阻游客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导游、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得诱导、欺骗、胁迫、胁迫。旅行团您购物或参加额外的付费旅游项目。

第四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有关旅游部门的意见:

(一)有配套服务和必要的旅游设施及附属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系统,经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绿色环保设施和系统;系统。防护措施;

< p>(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公共资源建设的风景名胜区门票以及单独收费的旅游胜地、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车辆,实行政府收费或者将适用政府指导价。 ,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如果拟加价或加价,将召开听证会,征求游客、经营者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立的观点不应通过增加额外的计费项目来变相提高价格;若新增计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则降价或免收费用。

公共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文物保护重点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要逐步免费开放。

第四十四条景区应当公布门票价格、附加付费项目的价格并将团体价格的价格放在显眼的地方。景区门票涨价须提前六个月公告。

不同景区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点的门票组合销售时,组合价格不得超过单张门票价格之和,游客有权选择是否为个别项目购买门票。

景区内主要旅游景点因故暂时不对游客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予以公告并相应减免费用。

第四十五条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不得超过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接待能力。景区必须公示承载能力最大限度经景区相关部门批准,制定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并可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接待游客数量。

游客数量达到最大容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必须采取行动。比如分流和及时分流。

第四十六条 城乡居民依法利用自己的房屋或者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政府。

第 47 项 Po经营高海拔、高速、水上、潜水、探险旅游项目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首页显着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网站发布旅游经营信息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十条经营者游客确保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

达到相关质量等级的旅行社,其设施和服务应当不低于相关标准;未达到相关质量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应的质量称号和标志。成绩。

第五十一条旅游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产品或者服务,不得行贿或者受贿。

第五十二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各项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显示在车辆显着位置设置旅游道路人员运输专用标志,并公布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控电话等。在车内清晰可见。

第五十四条 旅游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活动或者场所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住宿、餐饮、购物、旅游、娱乐、旅游、交通等。对旅游者的商业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报告旅游当局或者外国驻我国机构的报告。

第五十六条 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业、旅游运输、项目经营者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者实行民事责任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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