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和旅游景点的概念——就旅行社产品而言什么是旅行社产品
差异:
1。性质不同:旅游产品是在一定区域内为满足旅游者愉悦休闲体验的需要而生产或开发销售的物体和劳动的总和。旅游资源是对旅游者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的人工创造物。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者主要功能之一的区域性场所。
2.特点不同: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是旅游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从旅游目的地角度来看,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凭借旅游景点、交通设施等为旅游者提供的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服务。离子和旅游设施。从现代旅游业的角度来看,凡是能够激发游客旅游动机、为旅游业所利用、产生经济价值的因素和条件,都是旅游资源。
3.原理不同:旅游资源不是静态的,而是一个具有发展性的概念。旅游产品是游客花费一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换取的旅游体验。旅游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产业链的中心环节、旅游消费的吸引中心、旅游产业的辐射中心。
扩展信息:
用户出行注意事项:
无论您是跟团出行还是自驾出行,都有一些必备品 是必须要带的,比如身份证、衣服、洗漱用品以及一些药品等,这些在正式旅游前要慎重考虑,以免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准备好离开。
如果带孩子一起出去,出行时一定要看管好,以免造成不好的事情发生,绝对不能让孩子单独行走。并且到达景区后,吃喝的垃圾不要乱扔,文明出行。
晚上住宿的时候,也要多加注意。进出房间时,房间内无人时,一定要记得锁门,即使房间内没有卫生间,也必须锁门。
2.什么是旅行社产品?旅行社产品《中国旅游业50年》一书中对旅游产品的定义是: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依托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旅游者提供的满足其综合需求的服务。旅游过程;从旅游者的角度来看,它是指满足其旅游需求的过程。游客付出一定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后获得的。它是旅游产业中吃、住、行、游、购、娱的综合体,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无形性、整体性、不可转移性、不可储存性等特点。旅游产品往往以旅游线路或旅游供应商向游客提供的旅游线路的形式表现出来。旅游活动出现。上述定义是从旅游经济学的角度,即买家和卖家的立场来定义的。它有两层含义:1、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综合需求的服务,这种旅游服务与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有形物品相结合。只有借助一定的资源、设施、设备和旅游服务才能完成。 2、从旅游需求来看,游客花钱是为了获得旅游体验并通过交易获得感受,这是物质和精神的满足。这与商品的特性相对应,即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德国旅游学者博德博维对旅游产品的理解是:旅游产品是特定游客在特定地区使用的多项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总和。其要素可分为三类:目的地资源、目的地设施、居住地到目的地的交通。这种认识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对于帮助我们理解国外学者对旅游产品的看法可以起到非常有益的作用。综合上述理论,旅游产品的定义是: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一定的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交通手段向旅游者提供的综合需求和服务的总和。包括所经营的各类产品各旅游企业、单位。旅行社产品是旅行社根据市场需求,采购、整合景区、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个体服务产品,并运营其自身的旅游产品,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向游客提供的所有产品。通过他们拥有自己的服务。和服务的统称。旅行社产品是旅游产品的一个类别,以固化的“产品包”的形式出现,整合了旅行社的各种承诺和服务。旅行社产品具有很强的服务性,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等于服务。没有出售“服务”的例子,因为它们与特定产品分开。服务是产品的附属物,包含在产品中,只有购买特定的产品才能获得相应的服务。举例来说,如果你买了一台冰箱,您可以享受送货上门或售后维修服务。事实上,现代营销已经非常重视产品的服务过程。同时,服务依赖于产品而存在。没有产品的存在,服务本身就是抽象的。 “皮肤不存在,毛发就不会附着”。不可否认,服务是旅行社产品最重要的功能。而且,优质的服务可以提升旅行社产品的质量和旅行社的声誉。旅行社产品最重要的体现形式是“旅游线路”,它是旅行社员工通过市场调研、筛选、组织、创意策划、服务采购、广告设计等实际生产出来的。当游客购买该“旅游行程单”并得到法律认可(发票、合同有效)时,该“旅游行程单”通过具体化或转化成为“旅行社产品”。成为“有形的东西”。后续接待服务(引导服务、后勤保障等)发布并融入全流程。旅行社产品或旅行社从各类旅游服务产品供应商处购买旅游活动所需的景点、交通、住宿、餐饮等个体旅游服务产品,并将这些个体产品组合成各种打包旅行社产品,并出售给游客以获取经营利润。组合、套餐产品是旅行社产品的核心,也是旅行社利润的主要来源。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变化,个性化、时尚化、人性化的需求越来越明显,这对旅行社产品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产品本身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地提升。丰富和延伸编辑。旅行社产品的个性化销售也变得非常重要。旅行社产品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服务,其产出主要以服务产品的形式存在。遵循大通的服务分类方案——低接触服务、中接触服务和高接触服务。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产品属于高接触性服务,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游客从始至终参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的全过程。所谓高接触服务是相对于低接触服务和中接触服务而存在的概念。它是指顾客参与服务促销过程中的全部或部分活动,也表明游客对服务的依赖。因为在旅游运动中,游客可能会因为缺乏某些服务(比如语言吧)而无法顺利完成这个过程。交通、道路不熟悉、生活习惯不适应、安全保障、食宿安排等)。因此,旅游服务本身的提供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如何理解旅游产品的总体概念旅游产品的概念在学术界尚未统一。一般来说,有两种观点:一种是狭义的旅游产品,将旅游产品等同于旅游景点;另一种是狭义的旅游产品。而一切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事物都是旅游产品。 [2]狭义上,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四种类型:观光旅游产品(自然风光、风景名胜、城市风光等)、度假旅游产品(海滨、山地、温泉、乡村、露营等)。 )、特色旅游产品(文化、商务、体育健身、商务等)和生态旅游产品。 [3]从广义上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从旅游目的地的角度来看,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旅游景点、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游客提供的旅游产品。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所有服务; 2从游客的角度来看,旅游产品是指游客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换取的完整的旅游体验。 3 从构成上看,可分为两类: 核心旅游产品(初级形态):具有满足旅游者审美愉悦需要的效用和价值;组合型旅游产品(终极形态):旅游企业或旅游相关企业围绕旅游产品核心进行价值基础上的多重增值,这种增值具有几乎满足游客旅行过程中所有需求的效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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