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有时让人放松,但有时也会让人紧张!

据泰国媒体报道,芭堤雅警方6月19日凌晨2点左右接到报案,称38名中国游客从春武里府出发被导游遗弃在该省。在拉蒙县。民警赶到事发酒店后发现,民警到来时游客们非常高兴,立即上前向民警求助。

据悉该旅游团共有38人。抵达泰国后,他们在曼谷待了2天,18日晚上9:00左右抵达春武里,入住酒店前,导游要求额外收费,这让很多游客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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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旅游团领队陶小丽介绍,他已经联系了一家旅行社在泰国,本来把酒店费交给了一位名叫NantaKan的泰国导游,但当晚九点多到达酒店时,泰国导游说旅行社与旅行社的联系有问题。酒店并要求导游和38名游客在酒店大堂等候。经过几个小时的等待,注册手续仍未完成。凌晨1点左右,泰国导游逃跑了,我们只好报警求助。

至于酒店,也以导游未付房费、未预订为由,拒绝让中国游客入住。疲惫不堪,有的游客在沙发上睡着了,有的只能躺下或坐在酒店大堂地板上休息。目前,警方已帮助38名中国游客成功逃生。入住酒店并建议中国游客起诉导游违反《旅游交易和导游法》。

人民币/人(约9400泰铢),4天曼谷-芭堤雅套票,整个旅行团共支付357,200泰铢。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寻找逃跑的导游。其抛弃游客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此案严重损害了泰国旅游业的形象。同时,警方还负责联系所有接待该团伙的旅行社,以了解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

至于是否是因为“低价游‘游’造成旅行社接待出现问题,应进一步核实。

“探访费低、跌”事件时有发生。

这是2014年发生的漏油事件,20多名福州游客被旅行社遗弃在泰国。一名被遗弃的游客在微博上发帖求助:“我们福州共有20名游客被外国旅行社遗弃在泰国。相应的钱全部花在了旅行社组织的购物行程上。面临着没有饭吃、没有住宿、没有钱的情况。后来经调查发现,旅行社将六日游缩短为五日游,且旅游过程涉及强制消费费。

回国后,旅行社还强迫游客签署旅行社提供的承诺书,要求其向旅行社支付1.50元损失赔偿0元,不得再继续。回到福建后继续玩这个话题。最终,7名不愿签署承诺书的游客被遗弃在泰国,旅行社表示,如果不接受相应协议,旅行社工作人员不会对他们承担更多责任。

2014年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80多名来自武汉的游客因没有遵循芭堤雅导游的建议而被留在泰国芭堤雅的一家酒店自费项目,与导游发生争执,到达酒店后,当地导游“失踪”,游客也没有收到房间钥匙,最终游客不得不自行付费给酒店。

游客回国后投诉此案,最终共有3家旅行社被投诉在此事件中涉及非法招揽顾客。

本次泰国之行团体价格为2358元。据相关人士透露,3000元以下的泰国游价格属于异常低价。

旅行社无处不在,外国游客无能为力!企业怎么能不赚钱呢?如果你贪图便宜,惹上麻烦,发脾气,那就不值得贪便宜了。

低成本团体旅游往往存在问题,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也很多。中国新《旅游法》明确禁止低价团体旅游。从而以低成本避免群体纠纷。

特别提醒:

首先,仔细阅读行程、报价、合同等。由主办机构提供在此加入五金团之前,选择价格合理的团体,签订正式合同,团的代理承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游客应了解合同内容,记住组团机构和中文导游的姓名、电话、导游证号码。

第二,如果被告知行程中包含自费购买物品,且出国前已签订附加协议,应做好心理准备,切勿借此冒险牟利。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第三,发生转储时不要惊慌。预计该团中方领队将积极配合该机构派车接游客。如果游客还想被负起责任,处理原则是“海外纠纷,国内解决”,回国后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游客回国后,可以基于违约条款提出索赔等索赔,甚至解决纠纷,通过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贪小利,不吃大亏!最终沦落为花钱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