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阳市旅游总体规划

1.洛阳市

洛阳旧称京洛、洛阳、镇鲁、洛州、河南府。位于河南西部、黄河中游。因地处洛河而得名;因地处洛河而得名;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中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洛阳,河南省三个省级副中心城市,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4000多年的建城史、1500多年的建都史。 105位皇帝曾在这里建立过他们的帝国。

洛阳以牡丹闻名于世,素有“千年帝都牡丹城”之称。河南省有3个省级副中心城市。截至2015年,洛阳拥有三项世界文化遗产。洛水两岸,有五大都城。遗址,包括夏都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东周皇城、汉魏古城、隋唐洛阳城等;河南省3个省份区域副中心城市。有龙门石窟、白马寺、关林寺、白云山等。

2.开封市

开封,简称汴,又称东京、汴梁、汴州、东京、汴京、相府、老邱、奇峰、大良是河南省八个朝代的古都和地级市;位于河南省中东部,东与商丘相连,西与郑州相连,南与许昌、周口接壤,北隔黄河与新乡相望。看。

开封是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河南省中原城市群三个中心城市之一、“三点一线”开封有27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八大古都之一。 “七树明霞五凤楼,仪门自古为帝都”,“汴京”有“天下无双”的美誉——北宋时期的东京开封,是当时最大的城市。

开封是世界上唯一一座中轴线从未改变的都城,承平城遗址在世界考古和都城史上都是罕见的,开封也是古都的发源地。清明上河图,被誉为“东京梦”。河南省有龙亭、大相国寺、清明上河园、开封府、宋武城三个省级副中心城市。y、宋都御街、七圣角等景点。

3、南阳市

南阳,古称皖,是河南省辖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河南、湖北、陕西三省交界处。因位于伏牛山南麓,汉代以北有水而得名。全市现辖2个行政区、4个开发区、10个县、1个县级市;总面积2.66万平方公里,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省辖市。河南省有丹江大观园、卧龙岗、益圣寺、宝天曼、内乡县政府、西峡老界岭等3个省级副中心城市。

2.信阳市全区旅游规划图

限制区域:信阳市全区(含县、区)。

限制交通速度时间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交通限制

(一)重型燃油、燃气卡车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禁止上道路行驶。其中,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卡车、燃气公交车上路行驶。

(二)不受交通限制的车辆:

1、列入移动源白名单的车辆可以在本城市行驶。

2.允许电动卡车等新能源卡车通行。

3.本市高速交通车辆不受限制。

3.信阳市“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方向一致、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努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土地利用结构、农业投入结构,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性、系统性、源头治理,实施细颗粒物(PM 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统筹空气质量改善和碳达峰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的获得感,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年度目标

全省细颗粒物(PM 2.5)平均浓度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以下。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颗粒物(PM 10 )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超标率控制在15%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5%,重度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4%以下。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1-3月PM 2.5平均浓度控制在78微克/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段5月至9月臭氧超标天数不超过54天;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PM 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

3.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兼顾。

(二)坚持结构调整,标本兼治

(三)坚持污染精准治理,重点突破。

(四)坚持科学治污,提高效益

(五)坚持依法治污,

(六)坚持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推动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各省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将进一步清理重污染企业,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推动重点污染企业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退出城市建成区。纳入2021年搬迁计划的8家企业必须在2021年底前完成出城入园工作。淘汰落后燃煤电机40万千瓦二是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令”(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全省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 、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耐火制品、砖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能耗、高排放对产能过剩工业项目,严格项目备案和审核,加强现场项目管理督查,保持违法新增产能项目一出即查的高压态势。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国家和省重点分类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达到乙级及以上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版)》,严格执行规定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和标准。 2021年5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实施落后产能清理行动,巩固淘汰落后产能成效。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落后产能项目验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4.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企业。实施产业低碳行动,推动钢铁、煤化工、水泥、铝加工、玻璃、耐火材料、煤炭电力等行业绿色减容提质发展,开展清洁、循环、低碳——全流程碳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鼓励和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重点行业通过产能置换、大规模设备改造、重组整合等方式推进项目优化布局。推动力源新能源、鑫泰能源、舜炬能源等焦化企业发展。重组整合和大型装备改造。鼓励玻璃熔炉采用富氧或纯氧燃烧方式。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向电炉短流程企业转型。小鬼钢铁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烧结机烟气循环比;改造完善高炉均压煤气回收系统、高炉断口煤气分散回收系统、轧钢双蓄热式加热系统、热炉吹扫煤气回收系统,进一步提高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2021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我省钢铁、水泥、耐火制品、砖窑炉等重点行业限制产能设备升级改造工作方案,推动限制产能设备升级改造。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局、应急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依托洛阳、郑州、许昌等城市铝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铝深加工及回收项目,打造千亿级铝加工产业集群。加强铸造行业名录和产能置换管理,采取堵疏结合、产能置换、关停转移等措施,加快洛阳、安阳、许昌、新乡等地专业铸造产业园区建设。其他城市。提升郑州耐火材料产业发展,打造新型耐火材料基地。推动废铜废铝升级改造发展长葛市大周镇最小循环利用产业,鼓励建设冶炼废渣集中预处理分选系统和二次提取分离系统。推进“园区”建设下的建材、铝加工、铸造、耐火材料、化工等专业园区升级改造,制定“一园一策”和“园区一策”综合提升方案一产业、一政策”。省级市要集中设立地方特色产业专业园区,引导项目建设和规模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上)

6。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顿。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督查机制落实,压实县(市、区)、镇(街道)主体责任,强化环境监督检查,实行拉网督查和清单、台账检查、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搬迁。 (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等参与)局,以及电力公司、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二)深度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能源低碳高效利用

7.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能源预算管理和区域能源考核制度,将能源权市场拓展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科学控制火电、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燃料煤消耗,继续落实监测预警机制,压实地方城市和企业减少煤炭消费主体责任,实施地方制裁对拒绝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措施的企业。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我的极限。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全省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煤炭消耗项目均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努力降低高耗能、高排放、过剩落后产能的煤炭消费总量。到2021年底,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达到国家设定的预期目标。 (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8.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开展清洁供暖“双替代”巩固提升行动,对完成“双替代”供热改造的地区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落实电天然气供应保障和优惠的电、气价格政策。各省、市政府督促本县(市、区)政府将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实施集中供热的地区依法划定为无煤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已公布的“禁煤区”地区,开展散煤治理行动,依法查处精煤、散煤违法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严格防控重新燃用散煤,确保全省平原地区散煤清仓。对不符合“双替代”改造条件的偏远山区实施洁净煤全覆盖。 (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电力公司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9 。提高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依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和设施,深度挖掘供热潜力,推动充足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加快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 2021年采暖季前,新建改造集中供热管网400公里。对于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地区,有条件的支持地热供暖。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走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力争达到91%以上;城市中心h汾渭平原饮食普及率力争达到89%以上;其他省会城市(周口、信阳除外)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将达到76%以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0.加强天然气、电力供应。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周口至漯河燃气管道工程,开封至周口、镇平至邓州、濮阳至鹤壁等燃气管道工程开工建设。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各省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城市燃气公司要与省级天然气储运公司签订应急储气服务合同,加强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3天、城市燃气公司5%”储气能力目标任务。完善调峰机制,采暖季天然气供应要以“抑非保民”为主线,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加快外电进豫通道建设,规划推进外电进豫第三通道,扩大省外消纳规模,积极利用其他现有输电通道过剩产能清洁消纳来自其他省份的能源电力。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电力公司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快优化能源供给结构。要统筹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和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实现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供热能力2400万平方米。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电力公司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三)持续调整交通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 p>12。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落实《实施细则》n 《河南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业、工业园区工程方案》,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业、工业园区“653工程”,促进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年运输水泥、水泥等大宗货物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将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重点实施万基控股集团电厂专用线、安阳万庄公路铁路物流园铁路专用线等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三阳铁路建设,推动焦柳铁路改建项目实施、洛宜铁路洛阳段、陇海铁路三门峡市区段y。实施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和扩容,建设连接干支线和多式联运的集疏运体系。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以资源富集地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主要港口为重点,严格控制重型柴油卡车长途运输大宗货物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价调整机制。实施内河通江海工程,建设和完善淮河、汤河、红乳河等航道,改善小浪底库区航道通航条件,加快周口港口建设、漯河、信阳等城市。 2021年底前,建成3条及以上铁路专用线投入使用,新开工铁路专用线3条以上。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中铁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有关部门各级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许昌、安阳、郑州、济源等入选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的城市(示范区)加快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优化路网结构布局。加快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重点实施普通干道“畅通畅通”工程,畅通G107、G310等国道主干道和瓶颈公路,顺畅连接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铁站、各大景区等重要节点。加快国省道城市路段绕行、分流工程建设,开通环线公路,分流进城重型货车,减少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对城市空气环境的影响。依托炎黄、安洛等高速公路,优化重型车辆快速通行通道,疏导连霍、京港澳等重点路段交通。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加强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监管。根据《关于实施《河南省发布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后,重型柴油车将严格执行国六排放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重型柴油车省内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第6a阶段的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登记过程中开展车辆清单核查,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过程中的信息登记要求,加强新生产车(机)排放标准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行业会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实施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该系列年抽样率达到80%。多于。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郑州海关参与,各级政府配合实施)

14.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加大道路巡查和上门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道路巡查和路检执法检查站建设和管理。 2021年10月底前,相关省市力争完成国省道省级入口路检点规范设置。 (省厅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加快门禁系统建设针对大宗物资运输企业,建立运输车辆、工厂车辆、非道路车辆的门禁系统。移动机电台账,完善大宗物资运输管控平台,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运输管控措施。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26个行业大宗物资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推动I/M体系实施。实施汽车排放检测、维修闭环管理体系。 M站与I站通过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和省机动车环境监测检测系统完成数据交换,严格按照《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保养(维修)站数据交换《规范》规定了数据交互技术格式。(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加强排放检验管理机构。采用现场抽样检查、排放检测设备检测、比对实验、暗访暗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管,推动排放检测行业差异化管理,实行不准排放。 ——对专业水平高、管理规范的排放检验机构的干扰监督。 (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加强高污染管控-排放柴油卡车禁区。着力推进“河南电子通行证综合平台”建设应用,加大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力度,实现全网上通应用n 办理省辖城市建成区货车进城通行证。对没有市场准入证、违规通行的重型柴油货车、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国Ⅲ及以下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进行监督抽查针对目前举报的超标排放情况,将利用“河南省电子通行证综合平台”,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管。 (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5。加快车(机)结构升级换代。 2021年底前完成淘汰国Ⅲ柴油货车排放标准及以下。 (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编制《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实施意见》,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政策措施,印发《河南省推进公共部门电动化行动方案》汽车”,在全省公共部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和不能满足需求的新能源汽车外,所有新建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含巡航出租车、网约车)均应为新能源汽车冰柱。各省市新建和更新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更新城市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95%。全省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除消防、救护、除冰雪、加油、应急保障和新能源汽车技术不能满足民用运输机场需要的情况外,新建和更新的现场车辆电动化率原则上应达到100%。郑州所有城市公交车和邮轮出租车均为电动。加快港口、码头、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商场、农业建设集中充电桩、快速充电桩所有批发市场和其他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公交车和市政车辆停车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管理局、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四)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投资,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p>

17.深入开展土地绿化行动。围绕“五年绿化山水平原,十年建设森林河南”的目标,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以强化、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高质量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进山区绿化、平原林网、城市绿化、乡村绿化、廊道遮阳和庭院园艺,大力挖掘绿化潜力,精准实施绿化。到2021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以上,力争2200个社区达到绿色社区要求。全省完成造林249万亩,抚育177万亩。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8.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开展综合素质提升行动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规范化。省控尘办结合扬尘污染防治实际情况,分解下达了各省市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年度目标值,加强调度督导,做好定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评估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商务等部门贯彻落实《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落实“百分之六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对废旧物资运输车辆进行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范围。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建立报告监督和清查排查。在飞行检查工作机制下,对未按要求采取减少工程建设活动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将按不良行为进行通报、约谈或行政处罚。进一步扩大机械化道路保洁洒水范围,加强道路保洁作业,继续开展城市保洁作业。 2021年,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不断强化降尘控制指标,实施网格化降尘监测评估。持续推进城市建筑餐饮油烟治理地区。到2021年底,全省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现联网监控,市级监控平台基本实现与所辖县(市、区)联网运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实施)

19.深化矿山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确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推动矿石开采和砂石骨料企业全面开展设备升级和深度管理,进行全流程、有针对性的管理。组织开展原料运输、储存、装卸、破碎、中转、筛分、卸料等各生产环节排放污染问题。控制、采集、净化,同时安装视频监控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优化运输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0。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和市、县、县、乡、村组四级责任制,综合运用监测手段,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等加强露天焚烧监管,严格落实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奖惩制度,继续实施秸秆焚烧的,每个火点扣除地方财政50万元。加快农业大宗煤炭替代,落实《河南省烤烟大棚以电代煤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支持河南省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加快全省烤烟厂以电代煤。煤炭、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省烟草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负责实施)

21.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继续加强禁售、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狠抓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关键时段、围绕重点事项,推动落实宣传教育、销售清关、巡逻检查、技术防控监测、严格执法等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措施,巩固禁售禁放成效。的烟花和鞭炮。 (省司法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市场监管局、供销总社按分工负责)(五)全面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类,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2.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类管理。规范和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持绩效分级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挂钩,培育和推动企业“逐步达标”,推动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整体升级。 2021年底前,重点行业A、B级企业绩效分级力争不低于20%,全省基本淘汰D级企业; 2025年底前,重点行业A、B级企业绩效分级力争达到70%。我是落实A、B级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发挥先进示范和引领作用。严格落实C、D级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推动全省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3.开展工业企业综合发展目标行动。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清洁生产、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实现固定污染源全流程管理调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电力、钢铁、水泥、铝工业、焦化、碳素、陶瓷、砖窑、铸造、铁合金、耐火材料、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压延、以及化工、包装印刷行业等涉及工业涂装、工业窑炉、锅炉等行业的废气污染物全面达到排放标准,以在线烟气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对超标的处罚力度联合惩戒,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暂停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无组织治理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排污。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加强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果。 2021年4月底前,具备条件的钢铁、水泥(含水泥粉磨站)企业完成超低排放评估和监测。未按时完成任务或未达到考核监测标准的企业,将被要求完成超低排放考核监测。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政策。研究制定《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关于推动焦化行业实施超低排放,实现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物料运输、化工生产工段等全过程、全流程环境管理》的通知探索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5深化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按照“淘汰一些、替代一些、控制一些”的原则,深入推进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实施煤改气。改电和煤改气工程,全面提升铝工业、铸造、铁合金、石灰窑、耐火制品、砖瓦窑炉、有色金属冶炼压延等工业窑炉污染控制设施处理能力,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控制运输、装卸和运输。对生产过程中煤炭、矿石等物料的卸货以及厂内转运和运输、物料加工搬运等各个生产环节实行无组织排放精准管理,实现全封闭储存和运输。玻璃、陶瓷、耐火材料、碳素(石墨)、有色金属冶炼压延行业力争达到50%以上企业,铝工业、砖窑、铁合金、铸造、石灰行业力争达到50%以上30%以上的企业、能源类型、污染控制技术。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四项指标e 达到性能等级B级或以上。对于其他行业的工业炉,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应对标性能等级A、B级和性能领先的企业标准,提高环境绩效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6。推动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加强火电行业燃煤质量监管,鼓励企业使用低硫、低灰、高发热量煤炭。各省市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火电企业燃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煤炭质量 改善和减少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加强火电行业已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控制,通过参与碳排放权协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市场交易。进一步加强火电行业脱硝技术改造,大幅减少氨气排放,确保氨气排放浓度不高于8毫克/立方米。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电力公司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7。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企业污染控制曝气工业。各省市要指导垃圾焚烧企业结合年度检修计划,推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面完成规范提升管理。焚烧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值)应在11%标准含氧量以内。采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工艺的垃圾焚烧废气氨氮排放浓度不得高于8mg/m3。 2021年4月底前,各省辖市应将本辖区垃圾焚烧企业年度维护计划和投标改善管理计划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重点关注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氨水喷洒量、活性炭喷洒量、“3T+E”控制(充足温度、充足时间、紊流、过量空气)等,加大对二恶英、重金属和酸性气体等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垃圾焚烧企业等探索研究二恶英、重金属、酸性气体在线监测技术。 (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8.加强燃气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要求,聚焦节能减排冶金、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化工、原料药、铸造、炭素、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状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强制公开范围。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企业,应按照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记入信用记录。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改委(六)加强臭氧协调治理,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29。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采用水性、粉末、高固含量、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性等低VOCs含量油墨,水性、热熔、溶剂无、辐射固化、改性、可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性清洗剂等,取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减少从源头上控制VOCs的产生。加强对全省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管,严厉打击劣质、不合格产品。全省家具尿素制造、制鞋、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包装印刷涂装加工企业原辅材料2021年5月底前达到重点行业绩效分类B级及以上或绩效报价单。未达标的企业该要求将纳入包括夏季在内的错峰生产调控中。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0。加强工业企业VOCs全流程运行管理。巩固VOCs综合治理成效,重点提高企业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鼓励企业采取高于现行标准要求的控制措施,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设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保留旁路名单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备案和日常监管。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物收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含VOCs物料实行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封闭管理,实现工厂由开放型向开放型转变。密封,从常压到负压,从逸出到聚合,从空气到空气。 “四变四变”的目标由脏变鲜。 2021年5月起,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夏季VOCs重点排放单位专项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1.加大油品储运、销售全过程VOCs控制力度。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各省市要采取定期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汽油(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商品油库的质量进行质量检查。监督检测,对5%以上营运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为强化油气回收设施效果,各省市要按照《关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汽油储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力度。在整个国家安装石油和天然气回收设施石油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再加工。未按规定安装、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省市要指导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业主按照规范对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并形成季度自检报告。原始检验数据应至少保留两年,卸油区视频监控数据应保留。 3个多月了。 (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2。深化工业园区、集群区VOCs整治。各省市制定了“一园一策”方案对石化、化工、涂装加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VOCs产业园区和重点VOCs企业集群,因地制宜制定综合管理方案,根据工艺特点实施针对性措施。集中管理;家具制造、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进资源替代。汽车修理、人造板等企业集群将重点推进优化整合。推进VOCs相关工业园区“绿岛”工程建设,建设石化、化工园区统一泄漏检测和修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大量有机溶剂使用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广泛用于吸附建设有机废气,建立统一的解吸再生处理中心;支持涂装园区集中涂装中心统筹规划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7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大力推进多种污染协同减排

33。加强臭氧污染治理。充分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国家、省、市三级预测预报技术支撑,做好气象部门和专家组联席讨论,强化夏季臭氧、冬季PM省市两级2.5交流电统筹预测能力,科学准确实施区域联防联控。探索完善臭氧与PM 2.5协同控制响应机制,制定夏季臭氧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逐步扩大臭氧与PM 2.5协同控制范围,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制定“一厂” “一策”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加强加油站、储油库、VOCs重点企业和流动源管控,鼓励出台激励政策,实施错峰生产调控,降低VOCs污染排放强度,减少臭氧污染,努力把更多的轻、中度污染日子变成好天空。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厅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部门、气象局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全面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科学准确地对不同治理级别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分类落实政策,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针对具体施工场地、具体生产环节,实施更加精准的差异化管控。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低的小微燃气企业,酌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对符合民生保障环境管理标准的企业,避免停产、限产。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发挥环保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向激励和示范作用,推动企业环境绩效水平整体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35.加强应急交通响应。加强重污染天气运输源头管控督促指导钢铁、建材、焦化、煤炭、氧化铝、矿石开采、砂石骨料等大宗物资运输重点车辆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预案,合理安排运输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减少或停止道路货物运输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各省市有关部门通过工厂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应急交通响应落实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牵头)el 负责实施)

36.对重点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加强臭氧污染天气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石化、化工、医药、农药、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等行业,采取生产负荷调整方式,分阶段、分时段实施错峰生产调控。对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陶瓷、砖窑等生产过程无法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停产的行业,要根据产量实行错峰生产调控。特征及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各省市可结合本地布局,研究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控制措施。工业企业、生产特征及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p>

(八)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7.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标准。组织编制实施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流动源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状态。开展中原城市群地区重污染天气PM 2.5和臭氧空间分布格局、影响范围、变化趋势及诱发因素研究。组织编制煤基氮肥、碳素、铸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技术规范,推动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削减。组织编制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测技术指南、油气回收在线监测技术指南、物流通道空气质量监测站技术指南,提高移动源在线监测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8.强化政策激励指导。严格执行《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及奖惩办法(修订)》,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励处罚、公开访谈、区域有限批准和后续行动。通过问责、问责等多种方式,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实施节能与新能源车船车船税减免政策。增量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推动社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9.不断提高监控能力。协调推进各省市VOCs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权限和质量控制移交,加快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一体化技术平台建设,推动高水平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技术平台建设。郑州嵩山、南阳伏牛山、信阳鸡公山等山区大气观测站。三、进一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预测预警能力。推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 2021年6月底前,各省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成分自动监测站建设并联网。 2021年9月底前,全省排气口高于45米的高架源、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重点排放源、大气环境污染物重点排放单位、大气相关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的单位,大气污染排放情况需要自动监测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和其他符合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条件的排污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与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及联网建设。应急控制名录内未配备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必须完成电力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加强移动源监测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国五重型柴油卡车车载诊断( OBD)系统,推动油品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以及储油库和加油站的天然气回收。工作。逐步建设交通污染监测网络,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站,对交通污染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完成全省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黑烟车辆捕捉系统联网。 (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40.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进一步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量检验,大力打击企业数据造假行为。监督指导第三方监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测结果、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合法合规、证据链完整、价值可追溯。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污染源和环境监测质量的抽查,对监测机构及相关人员视情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互联共享。整合现有环境监测推动大气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治理和创新应用的资源和平台。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气象局、电力公司等成员单位将于2021年底前实现相关项目。生态环境管理监管数据和视频信号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信息共享,增强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化、可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气象局、及电力公司参与)

5.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省、市政府要结合本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措施,明确任务清单,将任务一一分解到相关部门和污染物排放单位。省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细化和量化了本部门承担的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台账,认真落实“管理发展要抓环保、管理生产要抓环保、管理产业要抓管理”的原则。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各相关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治理到位、排放达标、治理及时。各省市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省污染防治办报送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

(二)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环保督查。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探索构建环境监管体系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查处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把生态环境守法作为优先事项。严格的约束和不可触及的高压线。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有台账监督,有跟踪问结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检查深入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坚持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集中财政资金支持深度治理工业企业、散煤清洁替代、移动源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执法能力、监管能力、监测控制能力、智慧环保等基础能力建设和提升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标准提升和转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形成市场化多渠道污染防治投入机制。继续推行生态补偿、环境信用评价、差别化水电价格等制度,用最严格的源头预防制度、过程控制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四)严格奖惩,落实奖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对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落实。打好成效攻坚战,强化考核成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省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省辖市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公开约谈。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指导,加强与中央和省主要部门的沟通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和新媒体的作用,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和处理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4。信阳市旅游综合规划

信阳地区适宜种植核桃的原因如下。一是海拔条件适宜。

核桃适合生长在海拔600-3800米,而信阳市海拔在800-3500米之间。

第二,气候适宜。

核桃树是喜温树种。适宜的生长温度范围为年平均气温9-16度,整个信阳地区都在这个范围内。

第三是光照条件。

核桃树喜光,信阳处于光照较好的地带。因此,信阳地区非常适合种植核桃。

5.信阳旅游地图

深入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营造和谐和谐氛围。元旦、春节平稳运行,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治安环境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