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督察(景区督察)
太湖文博园国庆开放时间内需要门票。
太湖文博园沂蒙千年景区门票120元/人,十里画廊景区门票140元/人。
太湖文化博览园位于安徽省太湖县,占地5000亩。其主题有“一梦千里”、“十里画廊”、“千秋商队”、“万里同根”。景区先后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入选“中国十大文化旅游景区”。
2.景区考察人员推荐表门票价格120元/人
●优惠措施
1)老人、儿童、残疾人 ① 70岁以上(老年人) (含70岁以上)在监护人陪同下,在游客登记处登记后免费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或老年人身份证; 60周岁至70周岁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证可享受半价优惠。
②1.2米以下(含1.2米)儿童在监护人陪同下,在游客服务中心登记后免票:1.2米至1.4米(不含1.4米)儿童半价。
③残疾人凭残疾证到游客服务中心登记后免入园。
2)现役军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休干部,经旅游服务中心登记后免费有效文件。
3)旅游业从业人员:持有国家导游证、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导游持有省级以上A级旅游景区的检查人员到旅游服务中心登记后免收门票费。
3.景区巡查员是保安吗?不需要。作为单位内的消防巡逻、消防检查人员,在进行日常消防巡逻、消防检查时,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者其他从业证件。他们通常检查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外观部件并测试其性能。就是这样。当然,如果你有一些消防的理论知识那就更好了。如果你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你的工作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4.景区检票员图片公园检票员属于管理岗位。景区售票员岗位要求如下: 1、具有技术背景高等学校学位或同等学历; 2、普通话标准、旅游、艺术、旅游英语等相关专业; 3、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5、热爱旅游及旅游服务行业;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7、熟悉接待礼仪和礼仪,形象好、气质佳。
5.景区检票员属于什么部门?购买限制规则:同一身份证和手机号码365天内限购买2次
取消及更改规则:未预约可取消,预约后不可退款预约。
取票入园方式:携带身份证到景区办理入住,刷身份证入园,然后到景区内前往三亚自助取票千古情剧场交易所大厅机器纸质演出座位票,可根据纸质票上的座位号入座。
关于三亚永恒风景区
三亚永恒风景区开放时间:10:00-21:30
三亚冰雪大世界开放时间:10:00 00-20:00,
12:00特别活动(冰雪大世界)免费门票
为确保安全,园区可能会遇到恶劣天气,特别活动也会游客较多,设备故障,每日部分设备及演出时间可能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调整或关闭,以当天公告为准
1.取票时间:适用于《千古情》等票种演出门票,提前60分钟购票。请您合理安排。玩耍时间。
2、取票地点及注意事项:凭二代身份证或二维码到景区门口检票大厅,向检票员出示此信息即可或者核实核实,入园后前往景区文化广场。在“网上自助取票区”,刷二代身份证或输入预订者手机号码即可兑换演出座位号。
3、温馨提示:含演出门票的产品
1、订单生效后1小时方可入园。
2.最晚换票时间为演出前30分钟。
3.包含冰雪大世界门票在内的套票需要在入口处佩戴腕带。
4、一日游门票只能在当日营业时间内使用,旅途中无效。
5.该门票在购买当天仅限使用一次。购票时请务必确认出行日期和演出时间。电子票适用于预定旅行日期的演出。
特殊政策
A.免票政策:1.2米以下(不含1.2米)儿童免费(可观看《三亚千古情》演出,但不提供演出座位)。
B、优惠政策:1.2米至1.5米(含1.5米)儿童、现役军人、残疾人、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三亚永恒可享受20%折扣喜欢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表演。折扣(豪华座位除外)。购票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C.优惠政策: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学校、院校免费。优惠范围(三亚千古风景区、千古情亲子乐园等),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景区千古情演出门票20%优惠,冰雪50%优惠世界门票,包括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免费(含表演)
免费门票/折扣证件:消防救援队干部证、消防员证、学生证、退休证。
6、温馨提示:
(1)购买大型歌舞《三亚千古情》演出门票,即可免费获赠三亚千古情景区门票。
(2)付款后立即生成门票,1小时内生效。门票不可转让,不予退换。 门票手续丢失,不予补发,当日限用一次。购票时请务必确认出行日期和演出时间。电子票适用于预定旅行日期的演出。
6.景区督察证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总工会工会、省、省工贸大学省总工会直接领导的各工会、基层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基层工会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转,根据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精神,省总工会修订《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安徽省总工会
2021年11月23日
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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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第一总则
第一条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 《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者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
第三条 集团收入和支出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的原则。基层工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安徽省有关制度规定。总工会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严格使用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独立经费原则。基层工会应当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设置tr工会经费银行账户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实行独立的工会经费。会计。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当按照《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工会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须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四)服务员工的原则。基层工会要坚持正确的工会经费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增加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为职工服务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的原则。基层工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范围和标准。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要依靠会员管理好、使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建立制度。工会应当建立收支信息公开制度,并积极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我们依法接受上级工会的监督和国家审计的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员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按照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向所属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分配资金和收入。拨付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照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拨付给工会的经费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参考基层工会从上级工会获得的各类补贴。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单位依法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财政补助。
(五)所属单位上缴收入。所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上缴收入和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盈余、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工会要加强各项基金收入的管理。要计算会员会费收入,编制会费收入预算,根据本单位实际会员年工资收入和全国总工会确定的缴纳比例,按时向全体会员征收会费。要严格遵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和安徽省总工会规定的股份比例,足额、及时拨付工会经费;实行财政拨款或者委托税收征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要加强与所在单位的合作,与党政部门沟通,按照留存比例全面落实基层工会应留存的经费由省级工会按照规定确定从此与法律。行政补助收入必须统筹安排,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支出。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不得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专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的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服务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所属单位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劳模休养等活动的费用。化活动、会员活动及其他活动。其中:
(1)职工教育支出。基层工会开展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职工工资教育活动。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素质提升补贴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奖励。
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教育培训奖励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选拔中选出的优秀学员人数不得超过参加培训总人数的10%。每人奖金(奖品)不超过300元。
报酬教员标准按照同级有关财务或者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二)文化体育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的设备、服装、用品等的购置、租赁、维修以及租赁费用用于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等,用于奖励文体活动获奖者。支出用于文体活动期间必要的伙食补贴。
基层工会组织职工运动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文化体育活动的奖励,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坚持“谁组织谁组织”的原则。活动将奖励范围不超过参赛人数的三分之二。奖金(奖品)标准:一等奖每人不超过500元,其他奖品依次递减。为趣味文化对于无奖品体育活动,可向参加者发放每人价值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活动时,一般不购买制服特殊情况下,如有统一着装的团体项目,可为参赛者购买服装(含鞋子),每人购买费用不超过600元,且每人每年限购1次。选派参加上级职工大型文体活动的,基层工会可以根据活动主办方的要求适当提高采购标准,每人最高限额为1000元。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境内文化体育活动。食宿原则上不统一安排。活动确需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或者本单位行政级别规定的最低会议标准安排。执行规定标准,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开展文体活动的实际需要,为每位参加活动的工会成员安排每日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当地路费食品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且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工作餐补贴。经单位领导批准,参赛者可前往其他地方。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化、体育比赛的名额。路费报销标准规定。
基层工会参加有运动伤害风险的体育比赛时,可以为参加者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
文体活动中需要聘请现场裁判员、裁判员等工作人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工费。标准是:裁判员、裁判员每半天不超过5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元。元。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领取劳务费。非工作时间活跃的,可按上述标准领取工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劳务费。
(三)公共支出冰城活动。基层工会开展重点任务、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物资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或参加上级工会的知识竞赛、讲座、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
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按照文体活动标准缴纳教练员、裁判员、裁判员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
基层工会开展知识竞赛、讲座、演讲等竞赛活动的,奖励数量和奖励标准参照文体标准活动竞赛。
(四)劳模医疗、疗养支出。对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劳模、职工休养活动的公费及其他杂费给予补贴。
基层工会组织职工休养活动,按照我省职工休养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享受福利人员)休养活动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5月1日劳动奖章获得者,参照《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模范医疗疗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工办[2020]5号)标准施行水泥。
(五)会员活动费用。用于基层工会组织会员看电影、文艺演出、春秋郊游以及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卡等费用。用于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和会员生日、红白喜事、退休等情况向基层工会表示慰问。
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礼物。重大节日(传统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礼品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和员工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购买慰问品时,可优先购买销售国家规定的消费援助产品。节日慰问发放标准可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职工工资收入等因素适时调整。
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方便灵活的方式,实行实名制。发放时可以发放实物或者指定商户的送货券,但不得使用现金、购物卡。不允许。
每年工会成员过生日时,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长寿面等实物礼物,以及蛋糕券。
工会成员结婚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金;对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工会会员,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金,h 男女均可享受。
工会成员生病住院的,基层工会可以提供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者礼品。如果同一个人因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每年只能探望一次。工会会员死亡的,可以向其家属发给不超过2000元的抚恤金;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的,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抚恤金。
工会成员离休时,基层工会可以召开告别座谈会,并发放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组织会员开展春秋踏青,或者发放电影(演出、比赛)兑换券向会员提供 s 和当地公园年票。兑换券和年票的发放必须实名签字,实际结算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会费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但不得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秋踏青活动的,应当留在省内或者长三角地区,并于当日返回。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景区,不得春游、秋游。开展春游、秋游时,工作餐、交通费、门票费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支出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景区不得收取导游费、补贴等。
会员活动费用应首先从基层单位管理部门拨付的工会经费留存部分,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不足部分可向行政部门申请补助,同时按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工会经费未按照规定足额拨付,但有工会行政补助资金的,应当先用行政补助资金弥补工会拨付经费的不足部分,应按规定分割、上缴。
基层工会要严格认定会员资格,防止非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工资未纳入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者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享受集体福利。借调、临时聘用人员被聘、派遣人员只能享受一项集体福利,原则上是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工会的集体福利。退休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的福利待遇,由单位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管理,不得用于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
(六)其他活动费用。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各种支出。
第九条 职工服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职工创新活动、家园建设活动、职工书店、职工互助保障、心理咨询、其中:
(一)劳务和技能竞赛支出关于活动。基层工会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岗位培训、技术竞赛、技术培训等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的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岗位培训、技术竞赛、技术培训等,并对获奖者给予奖励。一等奖每人不超过1000元,其他奖项相应减少。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基层工会受行政机关委托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的,由单位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奖励标准,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住房建设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家园建设活动的支出。
(三)职工创新活动支出。基层工会开展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和职工创新工作活动的费用。
(四)员工书店活动费用。基层工会用于职工书屋建设的图书购置、维护支出。
(五)其他服务支出。基层工会开展会员和职工普惠制服务、心理咨询、互助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其中:
(一)劳动关系协调支出。经费用于基层工会促进企业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协商活动,印发集体合同示范文本。
(二)劳动保护支出。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众性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障职工权益的支出。员工的生活。
(三)法律援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救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资金、物资帮助的支出。
当工会成员或其家人因严重疾病、事故、子女上学等原因遇到困难的,基层工会应当根据会员的困难情况给予慰问,可以一次性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基层工会要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工会会员档案,制定困难职工帮扶相关制度,按照国家工商联有关规定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工会和省总工会。
(五)花钱送温暖。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工、夏送凉、金秋助学、秋送暖等活动的费用。
基层工会应对高温,看望在寒冷、高污染环境等恶劣条件下工作的一线工人,采购物资防暑、防寒、防污食品。标准由基层工会集体研究确定。
(六)其他维权费用。用于基层工会补贴职工等维权支出。
第十一条 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为培养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培训费用。基层工会用于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的经费。
支出范围和标准按照同级财政或者单位制定的培训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会议费用。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济审查会议和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
s会议费用及支出标准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或者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特殊业务费用。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支出、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支出、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支出、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支出外事活动。
(四)其他业务费用。用于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会规定的标准向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用于奖励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用于基层贸易单位必要的办公费用尼翁斯。 、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采购服务费用。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会干部不得领取兼职补贴。
经单位党政批准或者上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可以每两年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10%,奖金(奖品)不超过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10%。人均500多元。
第十二条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维修、房屋购建等方面的支出。形成网络。
第十三条所属单位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第十四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资产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资、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你工作。单位保障不足、基层工会有能力承担的,可以适当补充工会经费。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主席负责基层工会的会计工作,并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当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要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支出标准,科学计算完成工作计划的经费需求,协调落实各项收入来源。 、准确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备案。严禁列明各种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基层工会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果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预算的,须详细说明调整原因、预算资金来源等,并经必要程序审批后,向上级劳动部门报告工会备案。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当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按规定及时拨付工会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科学建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工会委员会和基金审查委员会报告。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应当报上级工会备案。经必要程序审查批准后备案。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当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一切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入和支出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置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工会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地位。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立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符合条件的,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工会可以实行集中核算、分账核算。管理,或者委托单位财务部门或者经批准设立的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必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遵守财务规定。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会计管理规范,单位开立工会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本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支出项目,仅允许在工会单位内支付在基金账户上。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为上限标准。基层工会在实施过程中不得突破。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由同级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明确分配标准。
(二)工会活动必须有通知、具体方案和签到表。活动产生的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如实详细填写产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数量比较大。在许多情况下,应附上特定的购物清单。
(三)向个人发放奖励、补贴、慰问金、慰问金、奖品、纪念品、饼券、门票等时,要求手续齐全、实名发放、真实-姓名签名;安慰奖和鼓励工会竞赛、竞赛不能普遍发放奖品,对参加上级工会或者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的获奖者不能发放配套奖励。组委会未给予任何奖励的,参赛单位不得给予其他奖励。
(四)规范劳模、职工疗养和春秋踏青活动,严禁利用工会经费组织职工公费旅游或者变相公费旅游。
(五)规范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基层工会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依法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就采购活动而言,集中采购项目是否属于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投标,适用招标投标法;低于标准的,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当积极争取单位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设施和经费支持;行政补助资金应在年初列入工会预算,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运用,切实加强行政补助收入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者改变资金用途。
保障职工正常福利是单位行政部门的责任。各单位管理部门应当保障职工体检、职工食堂补贴、职工疗养、职工教育、劳动保护等经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安全生产费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受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基层工会可以协助或承担有关方面的上述工作,经费由单位主管部门承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省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系统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制度,省级以下各级工会要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应当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同级和上级。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接受并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监督。依法。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和审计监督主要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基层工会应当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不得用工会经费招待客人或赠送礼物。
(二)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乱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四)单位管理不得使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得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造成工会经费失控。
(六)不得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得利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财务担保。
(八)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各级工会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环境管理体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行为。违法行为轻微的,必须限期改正;涉及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支出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县级以上工会制定的有关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须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工发[2018]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徽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7.景区检查人员检查范围如下:一是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旅游景区安全、规范、有序,为游客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1.认真检查各处电线线路、安全出口标志和消防通道。
2.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场所、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部门将重新检查,要求各景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旅游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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