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最新管理办法

自吊销导游证之日起尚未过去三年。

法律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六条: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和标准,组织统一导游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导游资格考试的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

全国旅游G管理具体办法导游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2.导游管理规定

导游证被吊销三年后,可以重新领取。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旅游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重新申领导游证或从事旅行社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以及旅行社相关管理人员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可以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3. 《导游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被吊销旅游许可证后三年内不得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法律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令停业整顿1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转让、出租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 2017年《导游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为深化新时代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导游管理办法2016年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底起草了新的《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征求了各方意见。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对条款设计、处罚设置和文本进行了修订。 2017年11月,《导游男》《导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导游法》共分为总则、导游职业许可、导游职业管理、导游职业保障六章。以及奖励、处罚和补充规定,共40条。

5、最新导游管理办法解读

目前,我国导游队伍管理的主要制度有: :导游年审制度、导游等级制度、导游资格考试制度、导游评分制度。

六、导游管理暂行规定

旅游的法定名称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导游管理规定》、《旅游饭店星级分类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7. 《导游管理办法》

因为导游作为个人,不具备处理和处理旅游过程中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导游避开旅行社私自接团,则违反导游管理规定。一经发现,吊销资格证书!在旅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小到途中车辆损坏、酒店住宿临时取消等轻微情况,大到旅游生病、意外事故甚至人员伤亡等严重情况。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导游是无法妥善解决的。 ,一旦导游弃团,后果会更严重!瑟尔此前,导游不得私自接团或带团。

8.最新《导游管理办法》全文

导游证被吊销三年后,可以重新申领。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旅游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重新申领导游证或从事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违反“不合理低价”法律,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

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相应处罚。涉案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将旅行社、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纳入不良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欺骗、强迫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发生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自其起三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业务。处罚日期。旅行社业务;导游被吊销导游证的,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