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踏青活动方案

工会组织的春秋踏青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进行,并须签订委托协议。活动在省内范围内,当天即可返回。不得在中央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费用包括租车、门票、餐费、活动用品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工会在组织春游时,尽量不要组织探险活动,更不要去有悬崖的地方。也最好取消户外野餐、攀岩等娱乐项目,防止员工在活动中受伤。

2.工会外出活动计划怎么写

可以录入账户。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三条2014年总工局发[2014]23号《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办法》,工会经费范围:可供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会、文艺创作等、美术、书法、摄影等活动;会员费可用于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工会踏青活动设计

支出范围是指工会支出的界限,规定了工会经费哪些支出应当由工会经费支出。根据工会的任务和活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九个支出范围:< /p>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员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为有特殊困难的会员提供补贴。如组织会员聚会等bership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聚会、参观展览、电影、舞蹈、花园郊游等团体活动等。

②。员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娱乐、体育、宣传活动等活动的费用。

③.工会业务费用。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等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的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的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报酬;对评选和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会议费用;住房建设活动的费用;工会开展的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工作活动费用和员工的利益;对困难职工的慰问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护等费用。

④。业务费用。用于工会所属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为职工服务的辅助机构的经费以及独立核算的辅助机构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费用。上述费用以外的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增加支出。按规定比例削减上级工会经费。

7.工会行政费用。县级以上工会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费用。

⑧。专项资金的使用。县级以上工会机构应当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工会、专项工程、特种设备购置、专项维修等实际支出

⑨、下级工会经费补助。补助资金由县级以上工会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的问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工会出游活动方案

工会是东道主,他不能报销任何凭证,更不能报销旅游发票

5。工会踏青活动计划策划

工会组织的春游活动主要费用有: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租车费、划船费、摄影费、卡拉OK费、旅游景点门票、电影票等。春游,春游期间购买的用品和纪念品。

这些费用报销的前提是取得正规发票。每次活动开始前,主办方需要与景点、门店进行沟通提前与其他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联系,并索取正式发票作为报销单。

6.工会活动春游计划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四史”学​​习教育为核心,以强化爱岗敬业为重点,以工会社会工作人员为主体主体。通过“学史与实践”、“社会工作服务+志愿者团队”、“社会工作服务+基层初心”、“社会工作服务+困难帮扶”等“社会工作服务+”核心内容,提供强大的力量为工会社工提供学习和工作的平台,让他们充分发挥优势,激发潜力。以更高的思想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专业能力服务广大职工,打造工会社工专属的服务品牌。

7.工会一达外出活动计划

工会经费不仅可以用于员工集体福利支出,覆盖面也将从节假日、会员生日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慰问等。

1

职工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其中:

1

职工集体福利

◎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等费用。

基层工会在节假日期间可以为全体会员提供福利。会员分发节日礼物。节假日期间的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节日、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是符合我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员工必需的生活必需品。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对工会成员的生日慰问,还可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以及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成员结婚生子时,可以给予一定的慰问。

工会成员生病住院。工会成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慰问金。

工会成员退休、离职时,可以发放一定数额的纪念品。

2

员工教育经历

◎基层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技术、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教材、教学用品、场地租赁等费用。

◎用于支付因职工教育活动聘请的教师的报酬。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用于为基层工会组织提供员工素质提升补贴和员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奖励。对优秀学生的奖励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文体活动费

◎用于购买基层工会开展活动所需的设备、服装、用品等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租赁、维修等。

◎文体活动获奖者奖励支出。

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如不设奖品,可向参赛者发放少量纪念品。

◎ 用于文体活动期间必要的伙食补贴。

不得超过当地旅费包含的伙食补贴标准。

提示:基层工会可以利用会员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开展春秋踏青,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缺口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但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年会费收入的三倍。我基层工会组织成员必须在同一天进行春秋踏青,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进行春秋踏青。

4

宣传活动支出

◎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任务、重大活动所需的物资消耗和活动费用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场地租赁、购买服务等支出。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或者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知识竞赛、讲座、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的费用。

5

其他活动支出

◎ 其他活动支出,例如工会组织的劳模、先进职工休养补贴。

2

维权支出

基层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其中:

1

劳动关系协调费

◎用于推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团队建设,发展劳动合同 咨询活动、集体合同范本印刷、推广等支出。

2

劳动保护费

◎ 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为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而发生的职工劳动保护支出,如动员和加强集团主管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劳动保护等。

3

法律援助费

◎ 用于基层工会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的支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4

困难职工救助经费

◎用于基层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财务、物资救助的支出。

当工会成员及其家庭因重大疾病、事故、子女上学等发生困难时,基层工会可以提供一定的慰问金。

5

取暖费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季就业、送凉等活动。夏天提供助学金,秋天提供助学金,冬天提供温暖。支出。

6

其他维权支出

◎ 用于基层工会补贴职工和职工d 会员参与互助及保安活动及其他维权支出。

3

业务费用

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

1

培训费

◎基层工会用于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支出。支出范围和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2

会议费

◎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专业工作会议各种支出。支出范围和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3

特殊业务费用s

◎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家园建设活动、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作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基层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职工书店等职工文体活动场所支出。

◎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的支出。

◎ 用于基层工会为女职工开展工作费用。

◎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的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岗位培训、技术竞赛、技术培训等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的费用及其奖励费用。

4

其他业务费用

◎ 基层工会用于对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补贴。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由省级工会制定。

◎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

◎用于支付基层工会购买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审计等服务费用。

4

资本性支出

基层工会用于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修、修缮等支出。信息网络的采购和建设。

5

业务支出

基层工会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补助独立核算和所属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的各项支出。

6

其他费用

基层工会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资产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8.单位工会踏青活动

工会开展的春秋踏青活动一般每年两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一般情况下,每人选其一参加,即大家选择春游和秋游。一、具体以单位具体政策为准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基层工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工会成员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9.工会组织春游计划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贸易收支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p>

(一)遵纪守法的原则基层工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工会关于》)和重庆市总工会,严格财务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独立自主原则基层工会应当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应当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支出预算(含调整预算)须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上级工会批准。

(四)服务员工的原则。基层工会要坚持正确的工会经费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更多地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合法权益加强工会组织为职工服务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的原则。基层工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范围和标准。政府要求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要依靠会员管理好、使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收支信息公开制度,工会应当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我们依法接受上级工会的监督和国家审计的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员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按照工资收入的5%向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中华全国总工会条例。

(二)分配资金和收入。拨付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照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拨付给工会的经费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贴收入是指基层工会从上级工会获得的各类补贴。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单位依法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财政补助。

(五)营业收入。业务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收入。t 独立考虑。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盈余、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当加强对各项资金收入的管理。所有会员会费应当按照会员工资收入的比例和规定按时缴纳。要严格遵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和重庆市总工会规定的股份比例,足额、及时拨付工会经费;实行财政拨款或委托税收征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要加强合作与他们的单位的运作。与党政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基层工会依法应当按照重庆市总工会确定的留存比例留存的经费。行政补助收入必须统筹安排,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支出。与工会无关的资金不得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专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的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支出、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o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其中:

(1)职工教育支出。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和职工技能培训等专题培训所需的教材、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支出。用于支付聘请讲师进行员工教育活动的报酬。用于基层工会。工会组织的员工素质提升补贴和员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奖励。

对优秀学生的奖励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5%,最高奖励不超过800元。

教职工薪酬标准:各级工会可参照但不得超过《重庆市政府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17]49号)规定的教师收费标准。 。

(二)文化体育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的设备、服装、用品等的购置、租赁、维修以及租赁费用用于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等,用于奖励文体活动获奖者。支出用于文体活动期间必要的伙食补助。

原则上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文化活动所需服装,高档、职业服装除外g、人均费用在200元以下的,可发放给员工个人;对于员工体育活动,可以为参赛者购买。服装(含鞋),每人每两年不超过1000元。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需要统一着装的,参赛单位可以为参赛者(含领队)采购服装。每人花费不超过1000元,两年内不得重复购买。

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活动,确需聘请专业教练员、辅导员的,人工成本应控制在2000元/人以内;文体比赛期间,裁判员、裁判员等工作人员需要从外部聘请。 ,劳务费缴纳标准为每半天不超过500元/人。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活动由谁组织者颁奖,颁奖范围不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单项赛事个人最高奖金不超过800元,获奖者人均奖金不超过400元;单项赛事团体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0元,团体奖励由获胜团体享受。文体活动无奖项的,可向参加者发放每人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两次。

元旦、春节,单位员工可以购买干果、水果等,如有奖品,奖品范围不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人均奖金金额不超过200元。

>

基层工会在单位所在地市区开展文体活动的,因文体活动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标准参照伙食当地交通费补贴标准。经单位领导批准,参加异地文化体育比赛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旅费标准报销;文体比赛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四类会议标准报销,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单位负责。工作餐原则上不能用现金支付。

基层工会可以利用会员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每年每人不超过200元的费用,为会员购买当地(包括工作和居住)公园。年过去了。会费缺口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但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成员春秋外出活动必须是一日游,范围限于单位所在地周边城市或者重庆市辖区内。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景区进行春游、秋游。春、秋季出游期间发生的工作餐、交通费用可按照当地差旅费规定执行。

(三)宣传活动支出。物资消耗、场地租金、购置物品等支出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服务等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支出。性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或者参加上级工会的知识竞赛、讲座、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节假日、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等慰问费用。

节日期间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礼品。元旦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民族节日。经市政府批准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礼品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和员工必需的生活必需品。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五一、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元旦、清明、端午、中秋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秋季节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物分配方式或方便灵活的分配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可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礼品(包括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根据会员实际情况采取方便灵活的发放方式.根据释放方式,每人不得超过3个00元。

工会成员结婚,基层工会可给予1000元以内的慰问金。

工会成员合法生育的,基层工会可给予500元以内的慰问金。

工会成员退休、离职时,基层工会可以作为工会团体召开座谈会,并赠送每次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成员患病住院的,基层工会每次给予不超过800元的慰问金或礼品,同一会员每年慰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当他生病住院时。

工会会员死亡,基层工会可以支付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死亡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抚恤金。 R的慰问金200MB;基层工会吊唁时还可赠送花圈等殡葬用品200元以内。

(五)其他活动费用。用于工会组织的劳模、先进职工医疗、休息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和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职工开展休养活动。劳模、先进职工原则上每五年休养一次,并优先照顾慢性病患者。 、因职业病、工伤等急需休养康复、长期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和高危工种的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 、以及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工作者,优先考虑贸易单位离子疗养院、劳模疗养基地。疗养地点原则上限于本市,持续时间不超过5天,疗养费用每人不超过2000元(市、区县总工会可使用市、区县总工会安排的专项资金)。同级政府或者同级工会经费,为劳模、先进职工和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职工组织疗养活动,原则上每位劳模、先进职工每五年疗养一次,优先安排给予工会疗养院、劳模疗养基地,在市内疗养时间不超过5年·天,在城外治疗、疗养时间不超过7天,往返交通费自理学员回单位后报销疗养费用落地后的恢复费用由活动主办方承担。本市标准每人不超过2000元。对外标准每人不超过4000元。活动组织单位人员比例不超过疗养人数的10%)。

疗养主要以休养、康复治疗、体检、讲座、情况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进行。疗养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旅游景点是允许的。外出外出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主要是自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和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开展疗养活动必须与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公民素质相结合。f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严禁以疗养为名组织公款或变相公费旅游。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救助费、温暖费等维权费用。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协商活动、印制推广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等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工会建设的支出。集团主管团队的领导,开展员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开展员工劳动保护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救助费。用于基层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资金、物资帮助的支出。

当工会成员及其家庭因重大疾病、事故、子女上学等发生困难时,基层工会可以提供救助、救助和慰问。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和保障措施。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困难职工。具体救助、救济、慰问标准由各级工会根据本单位工会经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五)温馨费。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工、夏送凉、金秋助学、冬送暖等活动的费用。

(六)其他维权费用。用于基层工会补贴职工、会员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等维权支出。

第十条 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为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培训费。基层工会用于工会组织培训的经费关于干部和积极分子。支出范围和标准:各级工会可参照但不超过《重庆市政府培训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17]49号)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

(二)会议费用。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支出范围和标准:各级工会可参照但不超过《重庆市政府会议费用管理办法》(渝财行[2014]42号)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

(三)特殊业务费用。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家园建设活动、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建设的支出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女职工相关支出、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基层工会组织支出。合理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支出和奖励支出,在岗培训、技术竞赛、技术培训。

劳动技能竞赛的经费来源、竞赛标准、表彰奖励按照《重庆市工会劳动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渝工发[2017]29号)执行。 15)。

(4)其他业务费用。用于基层工会对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对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必要时基层工会办公费、差旅费,基层工会购买中介机构会计、审计等服务费用。

基层工会对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基层工会发放给专职工会职工社会化职工的补贴,按照《重庆市工会职工社会化实施细则(试行)》(渝工发[2017]29号)执行。 51)。

评选和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要以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评选每五年进行两次。每次表彰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会员总数的15%。个人奖金或奖品不得超过800元。

第十一条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在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维修、信息网络购建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第十二条 公共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的补助以及不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其中:资产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净损失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和补贴工会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如果所在单位保障不够,基层工会预算充足的,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国家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计算完成工作计划的经费需求,协调落实各类收入,合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并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报上级工会批准。年度预算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和批准程序与预算编制和批准程序一致。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会费收入、拨款收入、上级工会补贴收入、业务收入、投资收入等预算收入不能满足完成年度工作经费需要的任务,优先使用往年结余资金予以弥补。剩余资金不足的,可以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编制基层工会行政补助收入预算。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应当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建立和登记会计账簿。 。准确办理基金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基金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当按照真实的原则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支出的年度决算。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上级工会的要求。基层工会年度经费、支出决算,经同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批准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当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一切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入和支出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审批程序,规范财务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工会的相关规定;年初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严格控制支出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年底编制年度资金支出决算;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必须报上级工会批准;工会经费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工会会员必须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开展文体活动 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不得违反规定乱发奖金、补贴,不得对参加上级工会等组织的文体竞赛获奖者发放配套奖品部门;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和参加人员名单。 、赠品或物品发放收据、活动计划、通知等。购物发票须注明具体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或附购物明细清单;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篡改虚假合同、虚报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置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工会的收支和财务管理状况。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立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的,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账核算。管理,或经批准委托单位财务部门或设立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或聘请兼职会计师办理记账。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重庆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制度,市级及以下工会要加强对本级和本级工会经费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xt级别。下级工会应当定期向同级工会报告工作。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汇报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对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接受并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监督。依法。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和审计监督主要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基层工会应当严格执行下列规定:“八不准”:

(一)不得用工会经费招待客人、赠送礼品。

(二)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乱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四)各单位不得利用工会账户进行行政管理,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工会账户不得并入单位行政账户,造成工会支出失控。

(六)不得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得利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财务担保。

(八)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es.

第二十六条 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的,必须限期改正;涉及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基层工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经费细化支出范围、明确支出。自己的工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标准,但不得超出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章制度,须经同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组织活动、开展慰问、发放奖励补贴时,要做到计划明确、审批手续齐全、签收规范到位。区、县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委员会、市级总工会制定的实施意见须报重庆市总工会备案。基层工会制定的有关办法必须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明确基层工会经费的通知》(渝工办发[2014]67号)和《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明确基层工会经费的通知》《关于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工财[2015]第六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十、工会秋游活动方案

朋友们,只要金额在合理限度内,工会组织的春游属于正常福利,不违反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