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网站旅游网站

两个都很好,但我个人更喜欢携程。

同程旅游成立于2004年,经过几年在旅游在线市场的成功运营,同程旅游已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电商平台之一,也是目前唯一的B2B旅游中国企业平台。以及B2C大众旅游平台的旅游电商网站。

携程是一家在线票务服务公司。携程网拥有超过60万家海内外会员酒店可供预订,是中国领先的酒店预订服务中心。

2.中国旅游网站第一门户

中国旅游网创始人是张平。中国旅游网成立于2003年7月,总部位于中国北京。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旅游门户网站。

作为中国旅游互联网行业的早期践行者,中国旅游网一直致力于为中国旅游互联网提供最专业、最优质的服务。为世界各地华人提供最丰富、最详细的旅游资讯和户外资讯,努力将中国旅游网打造成旅游和户外爱好者的分享、互动天堂。

3.中国旅游信息网网站

没有,一般都是直接在网上完成。在网站上完成订单支付后,当地会直接安排接待,到达当地后即可直接参加。活动时,网站会给你发团体出发通知,告知你当地接待信息等,非常方便。无需再去当地旅行社登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麻烦了。最好在知名网站上注册,这样才有保障。

4.各大旅游网站

新浪、搜狐、和讯、网易、58同城等

所谓门户网站,是指通向某类综合性内容的应用系统。丰富的互联网信息资源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门户分类:

1.搜索引擎门户网站

此类网站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强大的搜索引擎及其他各种网络服务。国内此类网站相对较少。

2、综合性门户网站:此类网站主要以新闻信息、娱乐信息为主。

网站是一个以新闻、供求、产品、展览、行业导航、招聘为主的综合性网站。

3、本地生活门户

此类网站是时下最流行的,以本地信息为主,一般包括:本地信息、同城网购、分类信息、婚姻和约会,以及找工作。招聘、团购、口碑商家、在线导航、生活社区等渠道。该网络还包括电子地图册、万年历、地图频道、音乐盒、在线影视、优惠券、折扣信息、旅游信息、酒店信息等,非常实用的功能。

5.各旅游网站

据我所知,国内比较好的互助旅游网站有互助网、豆瓣网、中谊网。互助旅游是继跟团游、自助游之后最具革命性的旅游方式。旅行方式。互助旅游是当你去某个地方旅游时,通过网络确定的互助伙伴会接待你,为你提供住宿的地方,并可能延伸到提供当地的旅游信息、美食、交通等。同时,你也可能会收到他的回访。我参加过,没问题!

6.当地旅游网站

乡村旅游是现在人们缓解压力的好去处。我在农村出生、长大,对农村有着深厚的感情。

现在旅游业发达,乡村旅游区得到开发。你可以通过旅行社去那里。为了您的安全,我个人建议不要单独旅行。因为你没有去过你选择的地方,对当地的道路环境也不太了解。如果遇到问题,你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

现在,有很多农村人进城打工。你可以通过周围农村的同事了解他们的家乡是否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如果是这样,您可以与他们预约。好吧,我们一起去他们的家乡吧。有人了解当地的道路环境。出行安全有保障。

其实农村还没有开发,还有很多风景优美的地方。旅行不一定非得去人多的地方。旅行就是从繁忙的日程中抽出时间来放松自己、释放压力、平复心情、成就一番事业。身心愉悦。

7.下载完整的旅游网站列表

飞猪App是阿里旅游推出的一款全新旅游服务软件。该软件是阿里旅游旗下品牌,为年轻消费者提供专属休闲服务。该软件拥有全球各类旅游资讯,并拥有旅游套餐每日抢购、酒店门票在线订阅等功能,让年轻人享受专属的完美感受。

飞猪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旅行品牌,旨在为用户提供便捷、性价比更高的旅行服务。

8.哪个旅游网站

疫情发生后,人们宅在家里,对旅游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不过,也有一些企业探索出新思路,催化了云观旅游。您对此有何看法?

(一)表态

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旅游业造成了巨大影响。危机下的旅游业随着新技术的探索和创新。模式,为旅游业带来新的经济发展形态。

(二)云旅游的意义

1.对于个人来说,缓解了居家隔离和疫情防控的焦虑,丰富了居家生活。

2.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通过新方式创造旅游增长点,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压力。

3.对于社会来说,通过互联网直播和VR技术,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助力市场经济复苏。

(三)云旅游存在的问题

1.产品质量较差。可能存在用户体验差、产品图形粗糙、云旅游产品质量低的情况。

2.个人信息泄露。在线旅游,消费者都会在互联网上留下足迹。如果信息保护不够,个人信息就会被泄露。

3.监管力度不够。对于新兴事物,法律上会存在监管漏洞,很容易滋生违法行为。

(四)提出对策

首先,提高产品质量,严格把控在线旅游产品,加强屏幕技术维护,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保护。相关平台应加强技术维护,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进行适当的监督。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业态的监管,确保云旅游诚信经营,坚持人身财产安全。

9.知名旅游网站

中国旅游网创始人是张平。中国旅游网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目前最大的旅游门户网站在中国。作为中国旅游互联网行业的早期践行者,中国旅游网一直致力于为全球华人提供最专业、最丰富、最详尽的旅游资讯和户外资讯,努力将中国旅游网打造成旅游信息的聚集地。旅游和户外爱好者。共享互动游乐场。

10.旅游网站页面

http://www.cqvit.com/html/12/Index.shtml 或 http://www.cqvit.com

11。旅游网站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3 年 4 月 25 日公布,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公布施行。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规划与推广

第四章旅游运营n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组织的旅游、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经营性活动,适用本法。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保护旅游者权益旅游者依法从事旅游活动。

第四条旅游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应当体现公益性。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对为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旅游服务能力,为游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便捷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综合协调旅游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依法设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交易。

游客有权了解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折扣。

第十二条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有权请求帮助和保护。

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不得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损害当地居民合法权益,干扰他人旅游活动,或者损害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 。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活动有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应当配合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游客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不配合国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采取的临时限制旅游活动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非法滞留。入境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游客不得在境内非法停留,跟团入境的游客不得擅自分团、离团。

第三章旅游规划与推广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旅游开发准备工作。交流计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利用跨行政区域且适合综合利用的旅游资源,由上级人民政府编制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等内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专项规划重点旅游开发利用对特定区域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出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文物和人力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和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旅游利用自然资源、文物等人力资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区域完整性、文化代表性和资源的区域特殊性,并考虑到保护军事设施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业建设。旅游与林雷建立健全旅游合作机制,采取措施促进区域旅游合作,鼓励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贸、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融合发展,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发展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旅游业。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宣传。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提升战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协调组织国家旅游形象境外推广,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国际旅游合作和旅游推广活动。改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组织当地的旅游形象宣传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咨询平台,免费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景点、线路、交通等信息。 、天气、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游客聚集场所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在风景名胜区和通往主要风景名胜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导标志。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旅游客运专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线路或旅游中转站为城市及周边地区旅游的游客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旅游管理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收、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批准: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取得许可并进行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 p>(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国内旅游;

(2)出境旅游;

(3)边境旅游;

(4)入境旅游;

( 5)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补偿旅游者权益受到的损害,以及在旅游者人身安全遇到危险时垫付紧急救助费用。

第三十二条旅行社发布吸引、组织旅游者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活动。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旅行社订购产品和服务。合格的供应商。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加购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不得指定特定购物场所,不得额外安排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同意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社提出要求。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天内办理退货并预付退货费用,或退还另行支付的旅游项目费用。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组织团体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体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条 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有关旅游行业组织登记的,可以申领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旅行社临时聘请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应当向导游全额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f 本法。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体旅游提供服务时,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具有相应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

第四十条 导游、领队必须由旅行社指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私自从事导游、陪同业务。

第四十一条导游、领队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进行旅游文明宣传和讲解。游客行为规范引导游客健康文明出行并劝阻游客做出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强迫游客变相购物或者参加需要额外付费的活动。旅游项目。

第四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系统,经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章43资源型风景名胜区公共门票的使用以及景区内的旅游景点、交通等单独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涨价。拟收费、加价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游客、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风景名胜区不得增加附加收费项目,变相提高价格;新增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逐步免费开放。

第四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公示门票价格、单独收费的大米和团体收费的大米放在显着位置。景区门票涨价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不同景区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点门票一起出售的,合并价格不得高于单个门票价格之和,游客有权选择购买任何单个物品。票。

景区核心旅游项目因故暂时不对游客开放或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予以公告,并相应降低费用。

第四十五条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不得超过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承载能力。风景名胜区应当公布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承载能力,制定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可以使用通过门票预订等方式控制景区接待游客数量。

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分流、分流等措施。

第四十六条城乡居民依法利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央政府。

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遵守依法取得旅行社营业执照,并在网站首页显着位置标明营业执照信息。

网站发布旅游经营信息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旅游经营者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应质量等级的名称和标志。

第五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不得出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行贿或者收受贿赂。

第五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在车辆显着位置设置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志,并对经营者进行公示。放在车厢显眼的位置。第五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住宿经营者将部分经营项目、场地转让给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的、观光、娱乐、旅游交通等,造成损害的,实际经营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其业务运营向游客提供服务。

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境旅游,发现旅游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处旅游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或者是我国驻外机构的报道。

第五十六条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实行责任保险制度。 。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跟团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基本情况;

(2)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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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6)自由活动日程;

(7)差旅费及付款期限方式;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九)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旅行社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时,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的内容。

第五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跟团旅游产品的,与旅游者订立跟团旅游合同的,应当在跟团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机构和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

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跟团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当地旅行社的,应当在跟团旅游合同中载明当地旅行社的基本信息。

安排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导游服务费应当在跟团旅游合同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提醒参加团体旅游的游客按照规定投保意外保险。

第六十二条旅行社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时,应当告知旅游者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宜参加旅游的情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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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

(三)旅行社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注意的旅游事项目的地有关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中国法律规定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在履行跟团旅游合同过程中,遇到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还应当告知旅游者。

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揽旅游者组团旅游,因参团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组团社可以终止合同。但国内旅游必须至少提前 7 天通知游客,出境旅游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

如果团体因特殊原因无法外出未达到约定人数的,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组团社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负责,委托旅行社对组团社负责。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因未达到约定参团人数而终止合同的,组团机构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给游客。

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旅行社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旅行社承担。和第三方。

第六十五条 旅游者在旅行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的,组织者旅行社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危害健康的疾病以及其他游客的安全。安全;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拒不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背社会秩序的活动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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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不听劝阻又无力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将余款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旅游者;如果造成损失旅行社应当依法对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尽合理注意仍无法避免的事件,导致旅行行程受到影响的,旅行行程按下列情况处理:< /p>

(1)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说明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变更,合同可以终止。

(2)合同终止的,组团机构在扣除向当地旅行社或履行助理支付的不可退还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游客;如果合同变更,金额相应增加,费用将减少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将退还给游客。

(三)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摊。

(四)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将由游客自行承担;增加的回程费用将由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分摊。

第六十八条 旅行行程中合同终止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履约助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回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履行义务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

经游客同意,旅行社将跟团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旅行社的,应当与当地旅行社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权利。有义务向旅游经营者提供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副本,并向旅游经营者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费用。旅行社应当按照跟团旅游合同、委托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第七十条旅行社不履行跟团旅游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旅游等违约责任。依法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有履行资格,但不顾旅游者的要求,拒不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不少于1元的赔偿金。时间但不超过旅费的三倍。

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跟团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时,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和救援义务的,应当对游客人身承担相应责任l 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七十一条 因当地代理人、演出助理原因造成违约的,由组团机构承担责任;组团机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当地代理人或者演出助理追偿。

因当地旅行社或履约助理的过错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游客可以要求当地旅行社或履约助理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团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当地中介机构和演出助理寻求赔偿。但因公共交通经营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旅行社应当协助游客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表演助理、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旅游者要求改变旅游行程的,增加的费用应当承担由游客。减少的费用将退还给旅客。

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委托,为其预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项。如果旅行社造成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游客委托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第七十五条 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向团体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标准的住宿服务,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原因采取措施而无法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游客安排住宿。

法规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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