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传承人必须得到文化部门的认可和批准,并且始终保持不变。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继承能力、不能履行继承义务的,按照程序另行认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履行继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继承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