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联盟成立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前身是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外交部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关于成立协会的宣言》 《东南亚国家联盟》,又称《曼谷宣言》,正式宣布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 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五个国家相继加入该组织,使东盟从成立之初的状态发生了转变。它已从5个成员国发展到目前的10个成员国。
东盟的宗旨是共同努力促进经济增长本着平等与协作的精神,促进该地区的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遵守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与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密切互利合作。
东盟的主要机构包括峰会、外长会议、常设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级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私人和半官方机构。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实施具体合作项目。
2003年10月,第九届ASEAN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与会国家元首在会议上通过了“东盟共同体”宣言,确立了更加明确、具体的目标,走向更加紧密的共同体。这标志着东盟在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是迈向区域一体化的一大步。
随着经济大国核影响力不断增强,东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启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以东盟为核心的区域合作机制。其中,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与中日韩(10+1)合作机制已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东盟已形成对话伙伴关系。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印度等10个国家建立伙伴关系。 2003年,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外国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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