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报告第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请报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请报告(丁家村龙灯)黄州区文化局:我们的灯是黄州府、禹王市、程家山祠堂的灯俗称(祈龙灯),其实是宝龙灯,现称龙灯。此灯在方圆三十多里内闻名,历史悠久。据考证,此灯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据说灯高6米,两侧挂有风带,身上绘有全身菩萨像。丝带上都高举着十字架,昂首挺胸,十分威严。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的灯笼经常活跃在孙家嘴、南湖、三台河、杜家林以及东南至东南方圆30多里的地区。e 西北。过去,龙灯伴随着武术、戏班、舞狮。当时有一支被称为“十八虎”的护卫队伍,由刘居彦、凌五霸、陈三皇等人率领。现在伴龙灯的队伍更加庞大,还有舞蹈队、腰鼓队、罗鼓队配合,热闹到了极点,所到之处深受人们的喜爱和欢迎。抗日战争时期,安徽女共产党员何秀英和男共产党员张某借用我们邓庙办学、教书,从事党的地下活动。他们保护了许多革命同志,为新中国的解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灯笼曾多次被复制、翻新,参加过许多大型庆典活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多次受邀在各种重大社会庆典活动中演出,激励了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尤其是在近年来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氛围中,我们的灯笼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节日期间,如正月十五开戏、二月初一土地节、10月18日龙灯等,我们都会受邀参加庆祝活动等。 (2)这个申请表可以在文章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