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做好以下三件事:
1.从政府层面,应将“政绩诉求”提升为政治诉求,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角度看待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认识到非物质遗产保护与我国国家文化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密切相关。国家认同。各级地方政府要在《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的基本框架内,制定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思路。 。
而不是从地区、单位甚至个人的短期行为和业绩需要来考虑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保护。为此,法各级相关机构要加强和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具体保护制度和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绩效考核。
第二,从学者的角度,将理性的学术诉求转化为具体的感性调查研究,对民间非遗保护项目进行全面调查。
一方面,非遗保护工作者必须摒弃一切学术先入之见,放下架子,深入民间,尊重民间风俗习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主义和理性主义方法强行将民间思想和实践纳入自己的学术框架。另一方面,要顺势而为,逐步提高简单化水平。将人民群众的文化诉求提升到文化自觉水平,让公众充分了解本土民间智慧、本土知识在全球化时代的价值和文化意义。

第三,政府和学术界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主体和所有者是人民、公众,政府和学者是为公众服务的。政府应该而且能够做的,是为民众提供宽松的环境和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而不是强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据为己有,以是否有利可图作为自己的政绩工程。一部分。
学者应该而且能够做的是到民间去进行客观的调查,而不是带着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的偏见或成见来改造甚至歪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所用。基础总之,政府和学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从增强民族凝聚力、重构民族精神的大局出发,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自我建设和自我修复的积极性,建立丰富多样、和谐发展、良性互动的文化生态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保护全人类文化多样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引申: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不同群体、团体,有时还有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相关工具,物品、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团体、团体不断创新这一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代人随着环境、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产生变化,同时赋予自己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激发人类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