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准:2016年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该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统教学活动,并非生活补助。

注:2008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011年,补贴标准提高到1万元。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种群体、群体,有时还有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文化遗产。实践、表演、表达、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相关工具、物品、文物和文化所有地方。

随着自身环境、与自然的关系、历史条件的变化,各个群体、团体不断创新这一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给自己一种非遗感。身份和历史,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并激发人类创造力。 《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以语言为媒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表演艺术; 3、社会实践、仪式、节日; 4、自然、宇宙的相关知识与实践; 5、传统手工艺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视为一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他们的文化遗产,以及与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传统物品和地点。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及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梅花篆书)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日等民俗习惯; (五)传统体育娱乐;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的实物、场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最新标准:2016年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该补贴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统教学活动关系,而不是生活补贴。注:2008年起,中央财政开始资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统教学活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011年,补贴标准提高到1万元。参考:文化部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