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作品申报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程序为:申请人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际联席会议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提出推荐项目经审核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推荐项目通过媒体公示,为期30天 - 部际联席会议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