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不同群体、群体,有时甚至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习俗和表演。 、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相关的工具、物品、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团体、团体随着所处环境、与自然的互动、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创新这一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赋予自己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口头传统和表达方式;表演艺术;社会习俗、仪式、节日;关于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和传统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类通过言语或行动。它是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广泛而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它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习惯的“活”体现。它以人本身为基础而存在,以声音、图像和技能为表现手段,并通过口口相传作为文化链条得以延续。它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认同、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包容和协调。因此,1998年通过决议,成立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物质文化遗产的选择。本项目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艺术价值,一是濒危状态,三是完整的保护规划。每两年审批一次,每个国家一次只能申报一项申请。我国的昆曲、古琴、蒙古族长调、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等均已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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