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以什么身份提出这个问题。苗药和苗绣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不能同时成为苗医和苗绣的传承人。那么,我猜你是当地SMG线或文化站的官员,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传承,帮助传承人传授技艺。二是逐步推进非遗技艺产业化。没有输出,那就是死路一条。我的建议:

苗药应注重与药物的合作研发,让科研推动苗药资源的开发。政府要与对苗药种植和开发感兴趣的苗药传承人、技术研发部门做好沟通,让科研单位成为对苗药感兴趣并达成合作。

对于苗绣,重点培养技师,让更多的人愿意做刺绣,逐步提高产量,再开发一些最终用途的创意产品。要多带苗绣传承人出去宣传,建立一些营销平台,举办一些苗绣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我在这里贴一些其他地方的刺绣图片,也许可以开拓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