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各种群体、群体继承的文化遗产,有时还有个人。被视为文化遗产的实践、表演、表达、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相关工具、物品、文物和文化场所。各团体、群体随着所处环境、与自然的互动、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创新这一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赋予自己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激发文化活力。人类的创造力。参见: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a.口头传统和表达方式;
b.表演艺术;
c.社会风俗、礼仪、节日;
br>d.关于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传统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头或行动传承下来的。它是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广泛而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景”。
[编辑本段][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不脱离本民族特殊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的“活”的体现习惯。它以人本身为基础而存在,以声音、图像和技能为表现手段,并通过口口相传作为文化链条得以延续。它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继承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的传承尤为重要。
[编辑本段][应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认同、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的相互包容和协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本项目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艺术价值,一是濒危状态,三是完整的保护规划。每两年审批一次,每个国家一次只能申报一项申请。自2001年以来,已连续两次评选,共批准口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7项,其中包括我国昆曲(2001年)、古琴艺术(2002年)、南疆十二木卡姆艺术(2005年)和C航调(2005)与蒙古国联合申请。
《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各地要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鉴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公布普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国人口普查。
二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期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
三要抢救精准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征集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健全收藏、保管体系。有条件的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博物馆或展览中心。
四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必须制定科学的保护方案,明确相关保护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要有计划地给予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承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五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保护。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文化遗产丰富、传统文化生态较为完整的地区,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综合保护。对确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纳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尽快开展抢救保护。
[编辑本段][文化遗产日]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被定为“文化遗产日”。迄今为止,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这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为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发挥作用。
《通知》称,文化遗产包括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实物类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重要历史文物、艺术品、文献、手稿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著名街区、著名文物古迹。乡镇。非物质类包括:口头传统、民俗活动和祭祀节日、传统手工艺等,以及相关的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