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有哪些文化遗产?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都可以分为两大类
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是为您列出的清单。具体的可以据此在网上搜索,
< br> 1、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西藏目前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宫殿等不可移动文物2300多处、寺庙、庄园建筑等各类文物古迹分布于全区。文物古迹受到各级保护。有单位32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拉萨市、日喀则市、江孜县已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长渚镇被列为历史文化名镇。此外,还有大量珍贵的可移动文物。例如,有元明以来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官员颁布的法令、诏书、印章、金册;清康熙、乾隆皇帝在拉萨等地所立石碑;以及清代西藏传说中用来识别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等的金本巴瓶和佛教大活佛转世灵童的签名。还有西藏地方政府和历代领导人向中央呈递的奏折、文件、书信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 《布达拉宫典籍目录》、《雪国图书馆》、《德乌教源流》等文献典籍及时抢救整理出版。 1990年以后,藏文《汉文丹珠尔大藏经》(校勘本)、《藏汉藏文比较目录》先后编撰出版了《藏族歌谣》、《藏族民间音乐囊玛》。《甘珠尔大藏经》已出版1490册。
2006年5月20日,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务院公布的遗产、西藏申报的《格萨尔史诗》、藏戏、山南门巴戏、弦子舞、锅庄舞、热巴舞、山南昌果“卓舞”、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西藏唐卡、拉萨风筝、藏族造纸技艺、藏经卡垫编织技艺、拉萨甲水作坊制作技艺、拉萨北藏医学、水银洗法、藏药仁青昌觉配伍技艺等15项名列其中。
共有23个项目入选自治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那曲民歌、日喀则甲协、日喀则司马卓等。有专家认为,目前仍有23个项目入选自治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西藏可以列入的东西有很多,比如音乐如“囊玛”、“宫卡音乐”,民间艺术如“喇嘛玛尼”,杂技、田径如“强坎”,民间传说如“拉玛尼”等。 “雪顿节”、“藏历”等,这些不仅应该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应该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