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文”精神。它在炎黄时期就已萌芽。后来,孔子继承了商周的人文精神,并创造性地发展了。
其特点是重视人的道德修养,主张通过自己的修养和学习,成为一个高尚、有理想的人。因此,古代人文精神特别重视礼仪,崇尚德治,追求社会和谐共处,最终建立了一个“天下为公”的世界。这些人文精神培育了中华民族积极进取、坚忍不拔、尊老爱老、救助孤残、勤俭持家、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
2。 “自然”精神。古代各学派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即“天人”的关系。 《老子》一书中提出的“道法自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精神的起点。它强调要真实地认识自然,而不是加上人的主观想象。 《庄子》一书强调人们应该尊重、爱护自然,提出了保护生态平衡的突出思想。
3。 “奇与偶”的精神。我们的祖先在劳动实践中创造了“阴”和“阳”的哲学概念。人们在用这两个概念来解释自然和人事的变化时,也用数字来概括“奇”和“偶”的概念。例如,我们可以从“无声”、“五色”、“五味”的“五”来看待事物的构成和变化。唐代以后,中医受到“八卦”理论的影响。
奇数与偶数的分离与耦合已成为一个问题古代思维方式的鲜明特征。由此,就产生了相生相克、安危、动静、丰缺、尊卑、知行等相关概念。孔子的“中庸之道”、老子的“抑损促补”之说,都是对这种“奇偶”变化的理论解释。宋儒所说的“一分为二”,也是奇数与偶数的结合。观察“一”时,必须看到自己的“二”;观察“一”时,必须看到自己的“二”。最终归结为“一”,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某件事物。
4。 “沟通”的精神。中华传统文化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成果。它还吸收了外国优秀文化。这种不断吸收、不断完善的特点,就是“沟通”的精神。例如,西汉时期儒法走向融合。后来儒道兼容并吸纳了佛教的精髓。这一点在中国文化史、思想史中可以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