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概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群体、群体,有时甚至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文化遗产。实践、表演、表达、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相关工具、物品、文物和文化场所。各团体、团体随着所处环境、与自然的互动、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创新这一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赋予自己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达方式; b.表演艺术; C。社会风俗、礼仪、节日; d.关于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特拉额外的工艺技能。
根据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有关精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1979年起实施《世界遗产名录》项目,极大地促进了世界遗产名录的建设。推动了世界遗产名录的制定。各国都在致力于物质遗产的保护,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相对滞后。鉴于此,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同年10月,通过《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条例》,开始实施“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计划:第一批19件“代表作”于2001年宣布; 2003年公布第二批28件“代表作”;第三批43件“代表作”2月公布005、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语言、歌曲、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必要的规定。
我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于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截至2005年底,我国已有31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遗产名录,位居世界第三。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过去我国只针对物质文化遗产设立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没有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名录”。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开始正式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二月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成立了由15个部委组成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全国“文化遗产日”。 2006年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研究院公布了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通过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我国而言,2005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3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议案,尽可能地;施永新等32名代表提出了尽快颁布传统知识保护法的提案。法律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立法计划。
做出贡献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学会识别哪些是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大家有兴趣了解的话,据我了解,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都处于无人继承的境地。他们会欢迎像你这样有思想的人来学习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