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族精神大致可概括为相互关联的四个方面:

(一)理性精神。集中表现在:它具有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充分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主张个人感情和欲望的满足与社会的理性要求相一致。一般来说,否认对超自然的上帝和救世主的宗教崇拜和彼岸世界的存在,极力主张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反对两者的分裂和对抗,这就是中华民族理性精神的根基。

(2)自由精神。这首先表现在人民反抗剥削阶级统治的精神上。与此同时,在反对外国民族压迫的斗争中,统治阶级中的某些阶层、团体和人物也o 积极参加了这场斗争。说明在中国统治阶级的思想文化传统中,也存在着“热爱自由”的积极方面。

(三)现实精神。先秦儒家主张“知之为知,不知为不知”,知人论世,反对生而知之;法家反对“前知”,注重“实验”,强调实践,推崇功德;道教提倡“知人”、“自知”、“辨理”,这些都是求实精神的体现。

(四)顺应精神。中国人的基本精神传统文化可以概括为“尊祖、重人伦、崇德、尊礼”。此外,中国传统文化还具有发展的眼光、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孜孜不倦学习的精神。< br>
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表现在:不把人与人际关系隔离开来,也不把人与自然对立;不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它不追求纯粹的自然知识体系;在价值论上是反功利主义的;它致力于成为一个人。中华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为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彩,也设置了障碍;它向世界传播了智慧的光芒,也造成了中外沟通的各种隔阂;这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也是一笔很大的文化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