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德文旅

立足中华文化,包容全球文化,打造世界一流的创新科技公司,为人类新能源产业做出杰出贡献,为员工提供平台追求精神和物质的幸福!

2.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为了福建烟草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员工,热忱邀请应届毕业生加入!

招聘要求(共12人) )

1.厦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学学士学位1人;

p>

2.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人,具有法学学士学位;

3.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人员1人,具有法学学士学位;

4.在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

5.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学学士学位1人;

6.龙岩1人,具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学学士学位;

7.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学学士学位1人,农业学士学位2人;

8人,南平市烟草专卖局法学学士学位1人(公司);

9.福建中烟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计学学士学位1人。

3.宁德文化旅游节白水洋

6月28日,屏南将举办第五届“白水洋泼水节千人狂欢”活动。期间,持宁德市居民身份证可享受免门票政策(不含景区内交通费),持有屏南本地居民身份证可享受白水洋风景区(不含鸳鸯溪风景区)免门票、免交通费的门票政策。洞梯费)。

4.关于宁德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

这是一所很普通的职业学校。如果有能力的话我推荐其他职业学校。虽然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特级毕业生就业率已达92.34%,但其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就业率最高,分别为96.95%和97.6%。但从2015届毕业生的调查来看,目前的薪资水平基本在3500元以下。

5.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宁德市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蕉城区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普林奇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农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读距离户口所在地最近的初中。具有城市户籍(含城南镇)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指定区域内就近的初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确保辖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21年蕉城区七年级(初一新生)招收完成六年小学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方式

(一)农村入学

农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在蕉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初中按指定区域直接招生。报名期限:2021年7月3日至7月5日,学校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7月12日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学校: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宁德实验学校。

二、招生原则:

⑴全面实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夹点”招生。

二、坚决落实免试要求。不得通过笔试或者以面试、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利用各种考试、竞争手段学位、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录取的依据。

⑶ 录取将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所有学生将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录取。

⑷实行均衡班级划分。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收学生。

⑸严格落实教育优待、关爱政策。要认真落实政策,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惠政策对象范围。

⑹对于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返回原就读学校。奇尔符合条件的非蕉城区户籍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中,有不少人愿意转移。区招生委员会将学生转移到锦汉、张湾、南城等地尚有名额的学校。

(三)城市公办学校招生

招生学校:宁德市第十中学、蕉城区蕉城区中学、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蕉城区国立中学交城区中学 市区第一实验学校、交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宁德一中初中招生办法待宁德市教育局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通知。

1.胶南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注册的小学毕业生

⑴招生学校:宁夏交城区第十中学、交城区交城中学、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⑵报名方式:户籍在胶南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地区就近就读学校就读(详情参见参见蕉城区胶南、胶北户籍区域划分图(小学毕业生至初中)。除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按指定地区招收胶南、胶北户籍小学毕业生外,其他地区户籍在胶南、胶北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向附中申请蕉城区师范学校自愿入读学校。十点时德中学。 2021年1月3日起1日后户籍迁至胶南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在胶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就读。

⑶ 报名申请:学生应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期间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相应学校进行注册申请,并如实填写《2021年市区(含城南)》《注册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市初中报名审核表》。学校初审后,将于2021年7月19日报区教育局审核。对于截止期限内未注册的区内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名额。

2.吉林省金汉乡城南镇英瀚保障房、欣荣金水湾社区、锦溪首府、绿城天湖明月、富盛豪庭户籍、张湾镇蓝田村、金城华府、金马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户籍小学毕业生城南镇的(含陈家洋水库移民子女)原则上安排在蕉城区蕉城中学就读。他们也可以自愿申请到交城中学。就读于市师范学校附属中学。学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并如实填写《2021年市区(含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入读城市申请表》。初中入学报名审核表》、放学后经初步审核总结,将于2021年7月19日报区教育局审核。

户籍在金汉乡的小学毕业生(含迁入金汉乡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生)经“惠民工程”(不含连坑、井上、上兰等行政村户籍)直接被蕉城区国民中学录取。锦涵保障房、欣荣金水湾社区、锦溪首府、绿城天湖明月、富盛豪庭以及锦涵乡连坑、井上、上兰等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从蕉城区第二直入实验学校。张湾镇蓝田村、金城华福社区、金马社区户籍在交城区的业主子女小学毕业生,由交城D直接录取辖第一实验学校。各地区学生持2021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2日至7月13日到相应地区学校报到,学校初审后报区教育局审核2021年7月19日。

如果该地区某学校注册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招生能力,无法招收该地区所有学生,区招生委员会将进行抽签将多余的学生分流至本市其他仍有招生能力的学校。 。学校剩余招生名额优先招收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剩余名额学校用于接收本市农民工子女。

(四)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情况

1.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因公牺牲公安英雄和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

军人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公安英雄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对象按照《宁德市教育实施办法》享受优待。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措施实施细则》(宁教总[2016]5号)军队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补充通知》(民政联[2017]1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才儿童招生操作规则》的通知(宁教总[2018]17号)、省公示保卫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和伤残公安干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就学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府〔2007〕210号等文件执行。属于上述优待对象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资料,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进行登记。区招生委员会核实后,安排入学。

2、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或招商引资需作出相关规定的子女。

党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因重点项目建设或招商引资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招生问题)规定的人员子女(即市委、区常委会会议纪要)委员会、办公室会议记录区长、区长的意见和招生委员会的研究决定)须持有相关信息,并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向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登记。核实后,区招生委员会将安排就读的学校。

三、拆迁人员子女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因重点项目建设或招商引资的需要,制定了相关规定(即市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或市长、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征聘委员会研究决定) 需要搬迁临时过渡住所的人员子女必须2021年7月起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证件)及户口簿2日至7月15日,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注册。区招生委员会核实后,将安排学校参加。

虹口、观场水库建设项目内移民子女须持有2021年7月12日入境证明、房产证(或《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登记。区教育局7月15日至7月15日。经核实,该类子女按户籍在胶南、胶北、城南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手续办理。持有房产证的学生将就近入读学区;无房产证的,由区招生委员会安排入学。

4.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外国人子女不设立企业

外籍适龄子女须在蕉城区区属学校就读,如果是学生,须携带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嘉城区注册,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报名,区招生委员会安排到校就读。

5.农村户口中小学教师子女

农村户口的区属中小学教师子女如需就读城市初中,家长须持有《学校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学校老师、市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证、居住证等证件,到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办理登记2021年7月16日,经核实,该类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参照胶南、胶北、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按居住地招生。

6、部分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孩子

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开办第十期农村二女“春蕾班” ”,计划招收30名学生,具体招生条件和名额分配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另行公布。

7.少数民族子女

交城区民族中学可招收户籍在交城区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有关招生办法精神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全面执行凭居住证入学政策。公办初中优先招收在本地区有户籍的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有余额的可招收本市农民工子女。蕉城区民族中学优先招收本市少数民族户口农民工子女。

12月31日前到公安部门登记居住信息。

一、招生学校

国立中学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教城区学校、教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教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等教城区农村学校。

二、报名方式

⑴ 申请注册。剩余名额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名额已满的学校,不再接收已取得学历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务工人员子女)。人员子女)申请登记。

进城务工的外县(区)农民工子女申请入读蕉城区公办初中,家长需携带: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书; ②蕉城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均可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居住在蕉城区,其子女无需提供居住证); ③家长一方与用人单位(含单位申请人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信息,并如实填写《2020年蕉城区《蕉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注册审核表》,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在剩余学历初中申请注册。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居住证签发日期(或父母双方居住证)有效期至2021年7月15日。

蕉城区小学(含区第一实验小学)毕业的蕉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及区民族实验小学)申请就读城市和郊区初中。在城市(或郊区)必须有稳定住所的,父母需携带: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③家长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须在用工地所在乡镇初中学校注册。户籍所在地为2021年7月3日至7月5日,填写《2021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蕉城区初中报名审核表》,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后户籍所在地初中即可申请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16 日期间,在具有剩余学位的初中注册。

蕉城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在蕉城区小学毕业的,其监护人必须在本市(或郊区)有稳定住所。如果蕉城区民族中学名额有余额,可以去该校就读。申请注册。家长需持有: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③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申请人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2021年7月3日至7月5日,首次登记户籍所在乡镇初中n所在地,填写《2021年蕉城区外出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移民子女申请就读蕉城区初中报名审核表》。经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到蕉城区民族中学申请注册。

居住在交城区的农民工子女锦汉、蓝田区、锦城华府社区(不含蕉城区镇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未在椒城区小学毕业)只能选择椒城区民族中学、椒城区第一中学等学校实验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等学校按照就近原则申请注册。

每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能就读一所学校。那些w报名两所或以上学校的,将被取消资格。学校收集并审核相关必要材料后,签署是否受理申请,并于2021年7月19日报区教育局备案。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人提供的《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经区招考委员会会同派出所户籍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资格。从彩票中。

⑵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余额的,学校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余额,将以抽签方式确定学校。对于入学,每个申请人仅限一次抽签。抽签时间:2021年8月26日,抽签未中签者以及愿意转学的非交城区户籍农民工子女,由区招生委员会将余款转入学校。蕉城区农村户籍农民工子女原则上返回原籍学校。学习。

2021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接收学校须对入选的本市农民工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农民工子女)进行重新审核。城市户口及监护人相关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其注册学校。

Ⅲ报名时间。于录取学校注册2021 年 8 月 31 日。

注意事项

1.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共育”为名收留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部门(单位)。读取条件的对象。

2、学校不得违规招收非本地区户籍的学生,不得招收不合格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新生入学的初中生实行均衡分班。具体工作要求按照蕉城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均衡分类的通知》(宁区教[2017]125号)执行。

4、户籍在交城的小学毕业、外县毕业的必须回国到交城读初中。须于2021年7月6日前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学籍信息(或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到夹城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报到注册。

5.小学毕业生户籍确认时间至2021年6月30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通知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通知与 t按照《义务教育质量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机[2021]1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依法做好辍学保学工作。各地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控制辍学、保障就学的法定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招生“一生不够”。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追踪小学升初中学生特别是转出就读学生的行踪和实际入学情况。如发现未考入初中或未及时转学籍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退学人员要按规定做好劝返、及时报告工作,确保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二)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入学。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的招生。同时,各地要保障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报当地教育局批准。随着户籍改革的深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前研究,制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方案并提前公布。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严禁”要求,规范招生行为。民办学校入学报到时间不得早于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招生时间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将民办学校注册、招生等工作纳入平台规范管理,推行招生注册无纸化,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私立学校不准违反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单独招生报名,不得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方式提前预报名。电算化随机分配招生由地方教育局组织,具体制定了操作规则。整个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分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不得劝阻或者变相劝阻录取的学生。要全面查处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经典读经班”、“民办学校”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违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保障了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四)加强招生地区管理。民办中小学招生实行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县(市、区)教育局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批准招生计划。各地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的原则,完善公平公正的就近招生管理机制。因客观条件变化确需调整招生地区的,地方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委员的意见。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社会公众同意,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总统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地区。新老地区的变化设定合理的过渡期,给公众合理的期待时间。学校招生区域划定后,在一段时间内应保持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本县范围内招生。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招生。

(五)全面实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夹点”招生。严格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各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争夺生源各地、公办学校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步骤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综合考虑全面普及高中教育的要求与普通职业招生规模大致相当。各县(市、区)及分校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发行普通高中生一次性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不是任意的。改变。对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规模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人数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适时停止招生计划。同校区普通高中高中部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1000人,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普通高中项目(机构)”。其招生工作将纳入当地统一招生管理,单独计划实施。录取成绩应符合同批次学校的录取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入学校普通班级。

(二)完善定向招生政策等。继续实行各地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总额50%分配给初中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性生源的城市初中倾斜。定向生“录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统一录取分数线45分(含)。对县(市、区)县内定向生计划数量无法完成的,必须降分录取定向生。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各县降分录取后仍无法完成计划的,如需将定向生人数调入统一招生计划,须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地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一定比例的农村初中和​​城市初中生源无选择性的学生考入优质普通高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全面提高。的初中教育。定向招生将作为省级示范高中和一级高中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自主招生管理。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招生学校资质审核,严格审核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将审核后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实施赞同。中考后必须安排自主招生,并及时公开招生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在自主招生选拔中,更加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的尖子生,并进行个性化培养,为学生个性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招生范围管理。民办高中按照批准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办法同步招生。严禁违规竞争生源、“夹击”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确需跨区市招生的,由市政府组织实施。经双方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所在地区民办学校招生数纳入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其他县招生数不占所在地总体招生计划学生来自哪里。民办学校跨县(市、区)招生,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在填写申请表前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招生管理。高中招生考试须涵盖省统一命题科目、体育健康等10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成绩的使用和换算方法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宁德市高中招生与换算工作的通知》2021年招生《办法》(宁教总[2021]19号)现施行。市高中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和本地区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组织管理。完善全市高中招生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所有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通过本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不予录取。

(六)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更新工作。市高中招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延续的依据。各地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更新制度管理。各地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高中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国家学生报到系统对接正式入学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未经市高中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学生,不予录取。得到正式认可的。涉及跨区市招生的,学生原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录取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异地就读学生的审核手续。就读外县普通高中的学生,如果学生的户籍和家庭住址没有跨县(市、区)迁移(注:交城、东桥之间迁移不构成跨县)的,一般不准转移。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招生录取情况,及时对各地教育局办理的学生续学注册情况进行抽查。

三、完善特殊群体招生招生政策

(一)切实解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两个要点”“两个包容”要求,强化地方政府流入责任。进一步完善流动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公办学校作为安排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主要手段。那些在p中名额不足的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公立学校到民办学校就读,避免流动儿童集中在少数学校。随迁子女转回户籍学校的,当地教育局应当依法统筹安排。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地方入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总[2013] ] 第三)确保流动儿童符合条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就地就读高中。

(二)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权利。地方教育局要组织卫健委、残联等部门专家指导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评估和认定,对残疾儿童实施教育安置。优先采取普通学校就读方式,安排轻度残疾儿童青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安排中重度残疾儿童、青少年到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特殊教育班。对因残疾而无法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教育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居家教育,切实保障其受教育权利和教育权利。残疾儿童的兴趣。

(三)严格落实教育优待、关爱政策。致烈士子弟、现役军人子弟,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因公牺牲警察英雄模范、伤残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市龙头企业相关人员子女、台胞子女分别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予以优待。要认真落实政策,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惠政策对象范围。

四、加强招生招生机构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制定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细化招生办法。教育部、省教育厅、我局结合本地实际。严格遵循民办中小学“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落实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责任,确保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等相关工作学校落实到位。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和学生家长的关切,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协调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顺利有序进行。各地教育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明确报名联系电话和电话,并报我局。市立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统筹管理。

(二)建立预警机制。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针对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数量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期望。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班级规模较大的学校及时进行预警,确保中小学起学成绩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的大班额发生。

(三)坚持阳光招生。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及时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以及教育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 ,以及每所学校的费用。标准等,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热线和邮箱。学校可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录取证明材料,优化录取流程,及时更新服务指引,方便学生顺利入学。出境处理。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地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设立、转学、休学、升学等程序,及时准确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位是一样的,地位随人而动。”转学籍或升学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范程序处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行均衡班级划分,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严禁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建立或延续学籍档案要求。学生未到校注册的,学校不予注册为学生,不纳入在校学生统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中小学学籍管理检查制度,每学期组织人员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管理责任,及时纠正和排查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清理未注册学生和问题学籍。按照检查整改要求,杜绝新贷款生的产生。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新闻宣传等单位)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同级中小学招生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该了解和需要了解的政策内容。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注册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及时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五、全面加强招生招生监督管理

(一)完善监督机制。各地教育局要积极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监管,畅通举报渠道,按照教育部招生“十不准”认真核查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招生“十不准”社会各界将写信投诉,严肃查处违规招生、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招生规范管理和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防控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察日常督导范围,对辖区内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导。

(二)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于公立学校,相关人员并按规定追究领导人员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营造规范良好的教育生态。 ,秩序井然,令人望而却步。

6.宁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做一名普工,值得尝试。原因有很多。让我们列出一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不值得嘲笑。首先,宁德时代是一家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能源制造实体,管理规范,企业底蕴深厚。电子文化。不管工资高不高,至少不会拖欠。老板可以带着钱跑了。宁德仍然是一个沿海的未来。一个发达的城市,有许多旅游景点和便宜的海鲜,值得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