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的当地旅行团报价可信吗?
值得信赖。贵州本地旅游团可以在旅行社门店报名,也可以在携程网、携程门店报名。价格估计有些不同,有的比较便宜,有的稍微贵一些。如果不确定,可以比较几家公司。不过建议不要报名太便宜的团。团费便宜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景点少,要么购物点多。
2.您有贵阳各旅行社的详细地址吗?1.贵阳国际旅行社电话: 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 11 号海天商务大厦 5 楼 2、贵阳境外旅行社电话: 地址:云岩河群路 7 号大恒大厦 11 楼三区、贵州神州旅行社有限公司电话:5984608 5984828 5984618 地址:9号D座贵阳市遵义路解放大厦四楼 4. 贵州省中国旅行社 电话: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 9 号商场二楼 5. 贵州省铁路旅行社 地址:贵阳市遵义路 102 号贵州省贵阳市通达宾馆 6.贵阳中国青年旅行社(中山东路分社) 电话: 地址:云岩区中山东路118号(晚报对面) 7.贵阳中国青年旅行社(中山东路分社)瑞金北路店)电话:地址:云岩区瑞金北路194号煤炭馆旁8.贵阳中青旅行社(延安中路分社)电话:地址:延安市中青路36号南明区中路(公园路口) 9.贵阳旅行社 电话:10.贵阳汽车旅行社 电话:/4 5752895/7 传真: 手机: 地址:贵阳火车站客运大楼四楼地面联线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青年旅游el服务(金阳世纪城龙香园营业)
云岩区观水湖区北京西路287号
贵州国际旅行社
行官路103号
电话:
贵州青年旅舍(护国路店)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36号(林城万怡酒店旁)
电话:
贵阳国际旅行社
遵义路84号(通达宾馆北)
电话:
贵州中国海外旅行社
157号贵阳银行总行旁云岩区中华北路
电话:
太平洋国际旅行社
南明区市府路10号,昨天出现在对面(公园南路兴利百货新天地店)
电话://
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振华科技大厦销售部门
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20楼
电话:
3.贵州旅游sm投诉24小时热线受理方式及范围
(一)举报方式
示例举报人可通过贵阳市旅游投诉举报热线/传真:贵阳市官方邮箱举报:gyswhsczhxzzfzdtssl@giyang.gov.cn,或通过信访方式。
(二)受理范围
1.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诱导、推销游客参团,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量,通过时间、光顾次数欺骗、胁迫游客花钱;
2.导游在游览过程中强行买卖游客,并以言语威胁游客强制购买(附视频、音频等佐证材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旅行社与旅游者约定的事项与签订的旅游合同不一致,导致旅行社、导游拒绝履行的履行约定义务而出售团体,或旅行社因非法利益买卖团体;
< p>4.旅游经营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三)不予受理
1.举报对象不明确,无具体违法违规事实;
2.对于同一举报事项,其他机构已受理举报的,举报人再次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3.同一举报事项已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依法处理,没有新的事实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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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旅游团队信息图1
受理流程
(一)登记
贵阳旅游申报平台工作人员应准确、完整、正确记录姓名、联系方式报告的内容和内容。如果举报人不愿意提供姓名等个人信息,我们将尊重举报人的意愿。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举报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违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违法行为、时间、地点、交通信息等,并提供照片、视频或者文字等材料。可以作为支持证据。贵阳市旅游违法行为举报,由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执法支队)按程序处理。
(二)受理
贵阳市执法支队收到举报后,立即确认举报内容是否属于举报范围。能够当场确认的,应当当场受理并转交。现场无法确认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确认情况告知报告者。
(三)信息公开
贵阳市执法支队完成对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或收到其他部门的处理结果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处理结果。机构。将通报举报人,并在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及各类相关平台予以公告、公示,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除外。
旅游团队信息图2
奖励
(一)奖励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旅游违法行为发生地贵阳市或者旅游局管辖的地方相关报告事项属于贵阳市旅游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
2.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真实可靠,举报对象明确,违法事实具体,积极协助查处;
3.举报事项经核实属实,依法作出决定。
(二)奖励原则
1.举报奖励原则上仅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案件办结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的,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2.同一案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的,分开举报的,对最先举报的人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的,按照举报奖励同一举报,奖金由举报人平分;
3.以单位、团体名义举报的,对举报单位、团体给予举报奖励;
4.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举报同一事项的,由首次受理举报的部门依法处理,不重复受理、重复奖励。
(三)奖励兑换期限
1.对举报影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机关受理核实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举报奖励决定。通知举报人,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金钱奖励(税前);
2.对举报对象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举报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举报奖励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金钱奖励(税前);
3.举报对象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的,自行政拘留完毕或者司法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15日内作出举报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金钱奖励(税前)。
(四)奖励标准
1.被举报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包括:导游在跟团旅游过程中诱导、诈骗、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者旅行社利用不正当合理低价旅游诱导游客脱售、推销团购、欺骗游客等行为。强迫游客购物,最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受到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对举报人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2.举报对象违法经营行为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视情节给予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情况。 ;
3.若奖励情况重叠,不重复计算,按照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每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奖励领取期限
举报人应当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由本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苏解读与说明
(一)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以举报名义骗取举报奖励的举报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过程中如有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市监察机关,并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贵州综合广播周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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