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旅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或者提供宴会或者安排旅行、健身、进行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健身娱乐体育旅游

体育市场类型分为:体育竞赛市场、健身娱乐市场、体育中介市场、体育人才市场、体育旅游市场、体育保险市场、体育建设市场、体育用品市场等。

3.羽翼认真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2008年5月2日,星期五,晴,b熙熙攘攘的健身广场 迎着日出,看着朝霞,我和哥哥来到了健身广场。 “哇——广场好热闹啊!”

有十几个老人在打太极拳。它们的姿势有时像打麻将,有时像白鹤展翅,有时又像捧着一个大西瓜。 ...

有二十多个阿姨在音乐中跳舞。她们的姿势有时像风车转动,有时像女神撒花,有时像捣蒜,有时像蜻蜓碰水……

孩子们就像快乐的小鸟,有的在滑梯上玩耍,有的在滑梯上玩耍。有的在玩橡皮球,有的在荡秋千。

我和弟弟在哪里?玩跷跷板。多么热闹的健身广场啊。

4.宴会、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安排

1.合法按劳付酬,无商业佣金ns 将被接受。依法依规按劳领取报酬。严禁利用执业便利发放佣金;严禁为商业目的统一处方;除医院所在医联体内的其他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双渠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前往其他定点就诊,严禁购买医疗药品任何地点的消耗品和其他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向互联网公司收取处方药相关费用。

2.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不参与诈骗、保险诈骗行为。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资金,遵守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告知医保患者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以冒充、冒充就医、购买药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收据等方式诱导、协助他人骗取、骗取医疗保障资金。

3.按照标准行医,不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严禁单纯为了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个人利益而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4.遵守工作流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法规的制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捐赠,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5.严格遵守保密标准,否则患者隐私不会被泄露。确保医院内患者信息的安全。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披露、交易医疗机构患者产生的个人数据和医疗信息。

6.符合诊疗需要,不转诊患者谋取利益。根据患者需求,客观、公平、合理地提供医疗信息、使用医疗资源。除医疗联合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介绍、引导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为谋取个人利益而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的活动。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医疗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同构建公平的医疗环境。严禁利用电话号码、床位资源、稀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害公私利益。

8.共同构建和谐关系,不收患者“红包”。遵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赠品、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及其他财物;严禁参加宴会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由他们安排、组织或付费。

9.坚守沟通底线,不接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付费的宴会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策划。

5.健身房娱乐活动策划方案

2022年冬奥会将在我国举办。为了迎接冬奥,我们可以推出线上冬奥活动小程序——云健身,让大家参与到迎接冬奥中来。 。广大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组织此类奥运倒计时活动小程序s。在云端一起竞技,每天的运动健身兑换相应的运动里程,点燃奥运圣火。全民健身从我们自己做起,共同迎接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到来!我先去迎接冬奥会了!

6.认真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督察工作纪律:“七严禁” 1、严禁政治化、发表违反中央决策的言论、在执行上妥协对检查决策和部署做出选择并做出调整; 2、严禁漏水漏气。检查期间,您只对检查组长负责。严禁向被检查单位、原单位、亲友、熟人等泄露检查相关保密信息; 3、严禁使用检验工具或利用检查工作谋取私利或利用。为个人私人事务提供便利、说情、接待客户,收受被检查单位送餐等非法利益的; 4. 严禁私人互动。检查期间严禁与被检查单位人员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者参与可能影响检查公平性的活动; 5、严禁不服从命令、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离岗、未经巡视组统一安排擅离职守、擅自行动的行为;六、严禁越权、未经请示、报告而进行检查。重大问题声明、擅自联系问题线索当事人或从事其他影响ins正常发展的行为检查工作; 7、严禁损害自身形象。检查过程中,任何对被检查单位配合人员居高临下、霸道、傲慢、专横、指责、说教的行为,都会损害检查人员的形象。

7。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综合治理,规范员工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维护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根据《公职人员政府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应当给予政治处分和纪律处分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派驻到有实际资产的股份公司的人员。第三条 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处理。当局有规定对职工给予处罚的,依照其规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处罚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 对员工实施处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趋前避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员工的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对员工实施处分,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齐全、程序合规。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和期限: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4)降职,24个月; (5) 移除,24个月; (六)缓刑十二个月或者二十四个月; (7) 解雇。降级应当在相应职位的工资等级范围内降低一个或多个工资等级。如果没有可以降级的工资等级,则工资等级降低一个或多个等级。如果没有可以降低的工资等级,将记大过。要解除某人的职务,所有当前职位都应该被解除。解除职务的,应当降一级以上,重新确定职务。一般情况下,不应指定领导职务。如果没有可以撤销的职位,就会降职。本规定所称岗位包括管理序列岗位、专业技术序列岗位、技能操作序列岗位。文章6:员工受到处罚并涉及岗位、职级、岗位、工资、劳动合同等变动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处理。第七条 职工受到留职察看处分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停止原工资福利,安排临时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如无违法违纪行为,期满后重新确定工作岗位和工资福利,但不得担任相当于职务的职务。或两年内高于原职位;如有其他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分;对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 员工受到留党察看或者下列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评为先进、列入预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军衔、职级、职称。处分期间有悔罪表现,不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自动解除,晋升、职级、职级、职称等不再受到影响。原来的惩罚。给予降级、开除、留党察看处分的,解除处分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原职务级别和原工资福利。第九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辞退处分时,应当先征求工会的意见,然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并依法追回相关福利。法规。第十条 职工因违规违纪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没收或者责令退还,并改正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荣誉、资格等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经济责任。第十一条 有两次以上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的,在各自的处罚确定后,应当执行最严厉的处罚。劳动者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处分的,处分期限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应当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的政治、纪律情况分别给予处分。基本责任。第十三条 违法违纪行为责任人员的划分: (一)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 (二)主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直接负责的工作职责,并对损失或者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造成的后果。 (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在负责的工作或者参与决策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后果。本条例所称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包括具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人员和具有重要领导职责的人员。第十四条 对职工中的中国共产党员给予政治处分,一般应当与党纪处分的严重程度相适应。第十五条 单位被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认定有违法行为,或者被上级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政治责任、纪律责任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处分。第十六条 职工有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在处分决定作出前已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减少或者取消企业提供的待遇。离子。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说明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在案件初步核实、调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调查工作,如实说明身份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 (四)主动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经核实属实; (五)主动交出违法违规所得;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减轻处罚,是指在应受处罚的范围内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应受处罚的范围之外减轻一级的处罚编辑。第十八条 违纪违法行为轻微,经批评教育改正的,可以免予处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强迫、教唆他人违法乱纪的; (二)隐匿、伪造、毁灭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举报、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伙的; (五)提供虚假信息、掩盖事实的; (六)拒不交出或者退还违纪所得的。严厉处罚是指在应受处罚的范围内给予较重的处罚。第二十条 员工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开除(开除)、降级等处分。并有相关规定。恩普洛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克扣工资。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其入境。组织处理、扣薪、限制入境等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政治处分、纪律处分结合使用。第三章 对违法犯罪的从业人员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应当追究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开除处分。就具体情况而言。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寻租、输送利益、徇私舞弊、浪费国有资产等职务违法行为和涉官行为的犯罪,r有关监察机关或者派出监察机关应当会同有关监察机关或者派出监察机关予以查处。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送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监察机关或者派出监察机构对职工违法行为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监察建议落实。需要追究政治责任、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 职工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予以辞退。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给予开除处分。对不予辞退的人员,应当经有权处理的上级单位批准后给予试用期,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缓刑期限与刑罚不一致的,以执行期限较长的为准。​犯罪情​​节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并免除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处分;被解雇,或者留校察看。处以罚款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司法机关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罚。员工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处分的应当给予政治纪律处分的,根据生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可以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第四章 违法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一节 违反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在生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决定重大事项或者安排重大项目的; (二)未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生产的; (三)违反计量、检验、分析等管理规定,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 (四)伪造、隐瞒、篡改的管理体系数据或虚假报告绩效; (五)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其他违反生产管理规定的。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违反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则和操作规程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重大事故隐患的; (四)未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隐瞒、谎报、迟报的;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干扰、阻碍事故调查的; (六)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的; (七)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七条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编造、提供、披露虚假环境信息的; (二)擅自拆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或者违规使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 (三)因违规指挥、作业造成的环境事件或者事故; (4) 环境事件或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事件、事故,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事件、事故扩大的; (五)未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六)其他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八条 违反检查、维修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开除处分。第二十九条 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者开除的处分。任何其他质量违规行为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二节 违反经营和投资管理规定的处罚 第三十条 招标投标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反规定接受不符合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虚假投标、规避投标的。投标; (三)向他人泄露招标过程中的保密事项和信息; (四)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确定v中的中标人违反规定; (六)其他违反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一条 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违规分包或者发包、分包工程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手续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的; (五)违反规定编制、审批项目预算、结算的; (六)违规采购项目的; (七)其他违反工程建设的行为运转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在采购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者开除的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供应商的; (二)收购标的物明显高于市场同等商品价格,或者虚报收购价格的; (三)收购标的与合同不符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未按实际需要采购材料,性能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技术偏差较大,或者造成长期闲置、无法使用的; (五)指使、教唆、伙同他人进行非法采购的; (六)验收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渎职行为的;拟合欺诈; (七)其他违反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三条 在销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违反规定制定销售政策、销售价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二)向不合格客户销售产品,或者违规赊销的; (三)利用营销策略、业务规则、系统漏洞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四)未按照规定核对、催收应收账款,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对异常应收账款未及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和追索的; (5)篡改销售、库存数据,造成经济损失; (六)违反规定开展融资贸易业务或弄虚作假的“空转”、“接单”等贸易业务; (七)其他违反销售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四条 在合同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签字,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终止过程中与对方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的; (三)没有合同或者其他付款依据或者擅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款项,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无正当理由放弃到期合同权益,未采取措施的采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措施或者因玩忽职守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业务; (六)其他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 在会计、统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编造、提供、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信息,隐瞒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 (二)伪造、变造会计档案、统计资料; (三)隐匿或者故意毁坏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的;会计账簿、统计资料; (四)其他违反会计、统计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六条 在基金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规筹集、使用大量资金的; (二)截留、截留、挪用、转移资金; (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资金; (四)违规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借贷资金、办理银行票据的; (五)违法对外捐赠、赞助的; (六)其他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如果情况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者开除的处分: (一)违规租赁、外包或者将企业资产低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使用的; (二)违反计划划拨、转让、处分、核销企业资产的; (三)违规出售科研成果或者转让知识产权的; (四)与中介机构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 (五)其他违反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八条 在投资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者开除的处分: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批准违反规定的项目; (二)无规划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建设或者擅自扩大投资规模的; (三)虚列、隐匿、截留、挪用投资或者擅自超出批准的预算总额的; (四)未按照要求进行尽职调查,或者尽职调查时未进行风险分析,造成重大遗漏的; (五)违规以各种形式向其他合营方提供垫款,或者向其他合营方提供高溢价并购。关联方转让权益; (六)其他违反投资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节 违反组织人员和外事管理规定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 在组织人员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记过处分予以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一)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和决定,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调动、沟通的; (二)超出职务数量、超出组织规范设置领导人员、提拔领导人员、超越批准权限设置机构、擅自增加职级和待遇、擅自设置职称的; (三)违反规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或者用人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检查信息,或者篡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评价结果的; (五)篡改、伪造、隐匿、故意毁坏人事档案等信息的; (六)招聘、调动、公关违反规定的言论、职称; (七)其他违反本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四十条 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二)工作中消极怠工、推诿、敷衍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者有损企业形象的;兴趣; (三)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擅自请假、参加活动的与工作无关,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工作中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五)无故旷工的; (六)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1号。在外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职务、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和企业荣誉、利益的; (二)因公出国旅游,擅自改变行程、延长出境(境)停留时间或者违规出境(境)停留的。返回; (三)违反规定出境(境)或者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未经批准出国(境)外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四)冒领出国(境)使团批准文件、证书、签证(签注)、资金的; (五)违反境外治安管理规定的; (六)违反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或者不尊重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宗教习俗,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违反外事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四节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德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校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 (一)公开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言论的。具有中国特色; (二)组织、参加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三)组织、参加邪教组织的; (四)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有前款行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迫参加,经批评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第四十三条 对批评者、检举人、检举人、证人以及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惩罚;如果情况允许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开除的处分。第四十四条 违反社会公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拒绝承担赡养、赡养、赡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第五节 对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诚信用工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撤职、留校察看或者开除的处分: (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礼品、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和其他财产的; (二)接受宴会、旅行、健身、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活动的安排; (三)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由所属单位、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代缴、报销; (四)非法侵占企业财产或者将企业财产出借他人从事营利活动的; (五)非法兼职或者非法收取工资、劳务费的; (六)在工资总额之外违法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或者其他形式的工资收入的; (七)公款出行或者变相公款出行以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员工疗养等名义; (八)本行业规定的其他违反诚信的行为。第四十六条 违反保密和网络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一)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或者泄密的; (二)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企业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 (三)重要文件、档案或者其他信息丢失; (四)擅自在各类媒体披露影响企业利益和声誉的信息; (五)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 (6)安装并运行hac单位电脑、服务器等电子办公设备上的恶意软件、病毒、游戏私服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软件; (七)其他违反保密和网络安全规定的行为。第四十七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正确,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如果罪名成立,他将被撤职、留校察看或开除。第四十八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管理疏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者处理不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导致事态恶化,对企业稳定和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操作离子。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处分。第四十九条 职工有其他应当承担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开除处分。第五章 处罚权限和程序 第五十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业务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必要时配合调查。对于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和事件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调查,并按照本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五十一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需要调查处理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初步核实经监察部门领导批准后; (二)经初步核实,确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政治责任、纪律责任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立案调查; (三)进一步调查违规违纪事实,收集核实相关证据和材料,听取国家意见被调查人对违规违纪事实和材料发表意见后,经集体讨论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报监察负责人批准。部门,然后移送审判; (四)单位领导听取提出处理意见后,集体研究作出给予处分、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五)将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部门和被处罚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六)涉及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职位、工资、劳动合同等变更的,有关部门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 (七)有关部门将处分决定书及相关材料记入受处罚人档案; (八)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当按照规定归档。第五十二条 被处罚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单位监察部门申请复核。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核。作出审查决定;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进行复核。决定。审查复核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规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控股子公司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后适用。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控股子公司也可以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施行。驻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制度,并报上级单位备案。劳务派遣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劳务派遣协议进行处理,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监察局负责解释。法规。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已审结的案件需要复审的,适用当时的规定。对于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不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但当时的规定被认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按照当时的规定;行为当时的规定认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不视为违规或者处罚较轻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8.健身和娱乐活动有哪些?

运动和他养生项目是在室内休闲娱乐被提出后,首先引入这个行业的。这与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密切相关,也因此使运动保健项目成为休闲娱乐的主要组成部分。休闲娱乐项目特许经营娱乐项目的主要特点是健身。其活动主要有各种球类运动(乒乓球、保龄球、壁球、沙狐球、台球)、游泳池、健身房、桑拿、洗浴、美容美发、足部按摩、水疗等,如经济型酒店。

惊险游乐项目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刺激性和挑战性,能够满足人们释放情绪的需要。他们的主要娱乐方式包括酒吧、夜总会、量贩式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室、激光射击场等。 、激光打猎、游戏大炮、射箭、室内水上游乐中心等。比如商务酒店LS。

文化休闲项目主要针对具有一定文化品味的群体。因此,酒店的整体环境设计得比较安静、悠闲、富有文化气息。其主要活动有书吧、茶馆、水吧、咖啡厅、棋牌室、麻将馆、陶艺吧、工艺自助吧、网吧、玩具吧等商务酒店。

观赏体验项目是指影视播放、歌舞表演等演出等以视听欣赏为主的休闲娱乐项目。主要的休闲方式包括在酒店设立电影厅,播放环绕银幕、动感电影等电影。 、水幕电影等;音乐厅;剧院等。像度假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