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接待游客(游客接待游客规定)
不同的旅游团体必须有不同的接待技能和特点,了解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和民族,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族设计旅游团体的接待。
比如,内陆游客喜欢去海边,平原地区的游客喜欢去沙漠或者地貌奇特的地方。接待要根据他们的喜好,尽量安排当地的民宿、小吃、特色菜、体验等。当地习俗。
2.接待游客的工作标准例如: 1、见到第一个人要礼貌有礼,要大声向游客打招呼,着装整齐或统一,站姿端正,坐姿端正,服务态度良好。 。
2.交通运输要保证每个人都有座位,出行和出行路线要按规定明确。介绍一下特效在景区里,给游客讲笑话、唱歌。数一下人数。有趣又刺激!
3.游客接待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保障饭店业正常经营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接待旅游者住宿的饭店、饭店、宾馆、宾馆、客栈、马车店、澡堂等(以下统称旅馆),无论是国有、集体经营、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无论是特许经营还是兼职经营,无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饭店,其建筑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第四条:申请开办饭店,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酒店歇业、变更经营、合并、搬迁、变更名称等,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报告,并在公安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饭店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第六条 饭店必须为旅游者办理住宿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并核对旅客的身份证件。乘客身份凭证应当按照规定事项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游客住宿时,还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饭店应当设置保管旅客物品的保管箱、柜、储藏室、保险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旅客寄存财物登记、领取、交接制度。
第八条 饭店应当妥善保管游客遗留的物品,并尽力返还或者公开认领;恢复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必须登记并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发现的物品。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对违法犯罪分子、行为可疑的人以及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分子,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不得漏报、隐瞒。
第十条:饭店内设立歌舞厅、音乐咖啡厅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地方政府。
第十一条: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酒店。
第十二条: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在饭店内不得酗酒、寻衅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乘客们不得私自留宿或调床。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饭店安全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饭店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协助饭店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与法律。严惩侵犯酒店和游客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酒店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以礼待人,维护酒店正常经营和秩序。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酒店工作人员和旅客应提供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设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未经登记开业的旅馆,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酒店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经营的旅馆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按照法律规定,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酒店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中华民国”。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51年8月15日颁布的《城市饭店业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 《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委托旅游经营者组织出境旅游的报告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十五条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入境、出境旅游,发现旅游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有本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非法滞留,跟团外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因布游客不得在境内非法停留,跟团入境的游客不得擅自分团、离团。
第九十九条旅行社不履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5.景区可接待游客略多建立假日旅游应急响应体系。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科学管理统计和规范景区接待游客数量。当游客人数超过景区接待能力时,要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应急系统,限制游客继续涌入景区,防止景区人满为患,引发各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合理有序地疏散游客,避免因游客情绪失控而出现各种不文明行为。
完善假日旅游文明导游制度。重点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文明导游培训。导游带团游览景区时,应当与跟团游客签订三项协议,约束游客的出行行为。同时,景区必须强化文明导游监督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对不遵守景区文明导游规定的旅游团队,必须整改到位后,方可带团进入景区。
强化假日旅游科学管理体系。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重要或业务性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假日旅游期间,要建立景区领导干部文明旅游目标考核责任制,切实提高景区文明旅游管理水平。
浅谈如何加强旅游景区价格管理
只有充分发挥价格管理的作用才能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运用价格杠杆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有效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是这样,而且这是一个不断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在价格秩序方面,存在越权定价、质优价差、攀比价格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充分认识价格杠杆对旅游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适度调控,健康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
完善价格监管体系,营造旅游发展环境
务实价格不同性质的旅游景区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方法。对实行保护措施开放的重要文物古迹、大型博物馆、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按照保护与开放并重的原则确定门票价格;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等,展览馆等,应当按照体现公益性的原则确定门票价格;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当主要体现爱国主义精神,并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实行免票或减价政策。 ;对季节差异明显的旅游景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季节差价,适度引导旅游流量充分发挥旅游景区接待能力,形成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规范运营、有序发展的旅游环境。 。
建立科学的价格机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按照以质定价的原则,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实行双向调整提高优质、减少低质的原则
将价格确定在合理的位置,既不让旅游经营者获取高额利润,也不让旅游经营者负债或亏损经营,明确旅游项目、价格、门票销售方式和优惠票价对象,特别是考虑如何吸引旅行社和旅游团队,使旅行社盈利。
6.游客接待游客有哪些规定?旅游目的地接待特征服务内容包括导游带领游览景点以及安排住宿。确保游客安全。提供膳食。
7.游客遵守规定1.处理游客个性化要求的基本原则:(1)“合理、可能”原则,(2)为大家服务原则,(3)个性化服务原则(提供心理服务、提供细节服务、提供非凡服务)< /p>
2、处理游客个人要求的方法:(1)认真倾听、耐心解释(认真倾听、微笑对待、耐心解释)、继续服务、自行解决)(2)尊重游客,不卑不亢(讲道理,让游客主持公道,避免直接冲突,继续服务)
8、游客接待游客的规定简称当地陪游,我们组织带领游客参观游览,主动介绍讲解,安排吃、喝、住九、景区旅游接待服务标准
1.诚信原则。
2.一致性原则。接待礼仪的一致性体现在对客人的平等对待以及整个礼宾流程中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水平。
3.积极主动的原则。在旅游接待和服务活动中,礼仪行为要积极主动。
4.适当性原则。礼仪规范是社会风俗的一种约定,是一定社会生活习惯的抽象和总结。但是,在不同的社交场合,必须严格遵守不同的礼仪要求,否则就是失礼。
10.旅游对游客的要求1.遵守社会公德,按顺序进出旅游区;遵守游览的摄影、摄像规定,遵守地域和时间约定。
2.爱护文物、保护文物尊重自然环境,不乱刻涂鸦,不随地大小便,将矿泉水瓶等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或自行收回,敢于纠正其他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3.带头宣传文明出行常识、景区游览规定、旅游安全常识。
11.游客接待游客有哪些规定?景区负责交通管制:
《旅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景区必须接待游客。不得超过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承载能力。
景区应当公布经景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承载能力,制定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用门票预订等方式控制景区接待游客数量。点。
当游客可能会重新超过最大承载能力的,风景名胜区应当提前公告,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分流、分流等措施。
该规定规定,风景名胜区是交通管制的责任主体,风景名胜区主要负责接待游客的人员,不得超过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能力。风景区。
景区应当在收费站、入口、网站等处公示最大承载能力,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景区应按照《景区旅游高峰时段应对规范》制定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预案和预案,采取分流、分流等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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