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押金服务(境内、入境旅游业务押金)
资金要求:
具有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其中,国际代理不少于150万元。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缴纳60万元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缴纳60万元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并缴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
2.境内旅游业务存款与入境旅游业务存款的区别1.申请办理国内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旅行社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能从事旅游业务。
2. (认缴)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3。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商投资(合资、独资)企业需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开立专用品质保证金账户,存入品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只有在旅行社停止经营后才能收回。
5.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存有质量保证部2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增加质量保证金120万元。六、旅行社每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在其质量保证金账户中追加存入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每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应当在其质量保证金账户中追加存入30万元人民币。 。
7.旅行社导游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游客任命的出境旅游领队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验。 8.国内旅游业务可直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需满足两个条件:1.旅行社已取得经营许可证两年,2.旅行社未受过处罚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以上的。
3.从事行业保证金监管业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及准入条件如下:
场地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指拥有相对稳定、充足的经营场所。
设施要求:必要的商业设施。指传真机、直拨电话、计算机等设备。设立国际旅行社还应包括商务用车等。
人员要求:经培训并持有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其中,设立国际旅行社的,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3人;我设立国内旅行社,部门经理或者业务主管1人;会计人员;设立国内旅行社,必须配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会计人员。
资金要求:有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资金。其中,国际代理不少于150万元,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应缴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缴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 ,并缴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
4.旅行社境内、入境质量保证金上面肯定是错误的。新的旅行社规定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证满两年,未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交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增加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具体建议,发帖者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查看旅行社新规
5、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的质量保证金SM 业务1.国际旅行社不低于150万元; 2、国内旅行社,不少于30万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6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100万元; 2、国内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
6.出境旅游业务押金日本、韩国:5万,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3万,欧洲:5万-10万(视国家而定),美国、加拿大:10万,阿联酋:5万。
7.出境游保证金特许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增加质量保证金120万元,即140万元,每开一个分店增加30万元。
如果是国内的话20万元,每个分店5万元
8。经营进出境国内旅游业务保证金ess同城可以开店。如果您没有经营资质,只能收集客户设立公司;如果在异地,则只能设立分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资质。
以上两种类型,设立机构应当向拟设立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许可证后,应当向设立地旅游局备案。
启动资金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商业场地租赁
2.员工工资
3.商业设备及装修投资
4.不同地区旅行社要求的特许经营费标准不同
5.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当额外缴纳旅行社保证金。境内、入境旅游,分支机构需额外缴纳5万元人民币。对于出境旅游经营者来说,每人三十万。
您只能自己计算前四笔资金。
9.旅行社入境旅游业务优质押金旅游社交优质押金合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申请旅行社时依法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预缴的一项专项资金,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权益和游客的兴趣。旅行社经营期间,保证金必须存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旅行社终止经营时,押金应当退还。
从事国际旅游招揽、接待的旅行社(含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
旅行社从事国际旅游接待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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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10万元/人avel代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特许经营境外(出境)旅游业务100万元。
10.商务出入境押金第一条是为了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声誉行业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旅行社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制度。
第二条 旅行社质量保证本条例所称押金(以下简称押金)是为保障旅游者权益而专门使用的金额。当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且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该金额将用于赔偿旅游者:
(一)旅行社未能满足服务要求因自身过错造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游客经济权益损失;
(二)旅行社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造成游客经济权益损失的;旅游者的经济权益;
(三)旅行社破产,给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造成损失的;
(四)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行政。
第三条各类旅行社必须按照下列方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
(一)从事国际旅游招揽、接待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
(二)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30万元;
(三)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应当缴纳10万元;
(四)旅行社经营特许出境(出境)旅游业务的,还应当缴纳100万元。
第四条 押金归支付押金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第五条保证金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旅游旅游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或存款。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权限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作出押金补偿的支付决定。
第七条 保证金必须足额保留。赔偿后,旅行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旅行社终止经营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退还押金;旅行社破产或者解散时,押金按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保证金的管理应当纳入年度财务检查或者审计,并公布结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上级应当定期检查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保证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健康)状况。
第十条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在一定期限内暂停旅行社业务;
(三)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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