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社旅游合同变更案例

如有调动,不属于合法调动情况时,需与员工协商一致。

一般情况下,工作调动不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只是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p>

(二)劳动者不具备任职资格,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合同已签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2.旅行社设立、变更案件

《旅行社条例》已经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行社管理,保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旅行社及其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T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等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行l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诚信经营。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三十万元。元。

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经认证的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发给旅行社营业执照;不予许可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证满两年,未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旅游广告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行受理。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获得许可的,为申请人换发旅行社营业执照;不予许可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自设立登记之日起的天数。

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旅行社设立专门招揽游客、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报当地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揽、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地点、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登记完毕后,自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换领或者返还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品质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者向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金额的银行保函。

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应交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增加质量保证金1.2毫离子元。

质量押金利息归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家,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质量保证金账户中追加存入人民币5万元;各设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在其质量保证金账户中额外存入30万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动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侵权行为的依据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等原因造成预付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中划拨赔偿。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费或者补质量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处以罚款以上的保证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减少50%,并向社会公布。旅行社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以减免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旅行社因侵权行为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以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补偿旅游者损失后,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当补足质量保证金。自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应当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向银行领取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管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旅行社、中外合作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果允许的话获得批准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必须遵守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大陆居民出境旅游业务以及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业务,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3.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合同

必须签订合同。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旅行,只要您通过旅行社预订行程,就必须签署旅行单l 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旅游合同中明确列出了行程、住宿、交通以及旅游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的项目,游客一定要仔细核对行程内容。旅游合同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保证,也是法律依据。

4.因旅行社合理变更合同

1:导游的抗辩不能成立。

导游的借口不成立。旅游期间,未经旅行社许可或客人要求,不得更改行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导游不遵守旅游合同计划,擅自改变旅游计划。发生不可抗力后,旅行社无法履约坦项目。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出现不可抗力,但不能免除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二:旅行社的抗辩也不成立。导游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合同,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所在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进行赔偿。这是一个教程问题。

5.旅行社转让合同

旅行社转让的话,不能收取费用。必须完成转账手续才可以收取费用。

6.旅行合同变更

然后点击进入,点击是否要更改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点击更改并保存

7.旅行社旅行合同变更案例分享

A大工作地点的变化,意味着工作的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情况须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地点是合同的合法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本公司无权自行变更。它必须与员工协商。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将改变工作地点。 ,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或者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未经协商而改变工作地点的,工人有权拒绝(救灾、紧急救援等临时紧急情况除外)。如果公司解除合同或者处以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维权解决。保护。如果解除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款的解释,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款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扩展信息: 时应注意的事项续签合同、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求补偿:

一般来说,单位办公地点会对员工的工作或生活产生一些影响,比如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上下班。 ,或者家人可能要跟着搬家,或者在外面租房子住等等。

因此,原则上,工作地点的变动如果对员工产生负面影响,必须得到员工的同意和同意经员工书面确认。但是,如果工作地点的变更对员工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即使工作地点的变更实质上也构成了合同内容的变更,但如果员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仍可以拒绝搬迁。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有悖常理的。

因此,变更工作场所是否需要员工同意,需要根据是否发生变更来确定。安格斯将对员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只要不给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性困难,员工就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业务安排。

8.旅行合同变更条件

有些可以退款,有些则不能退款。详情如下:

1.出发前4天以内(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周边旅游线路的退款及取消政策,如取消订阅、减少人数、或变更其他项目,将按车位损失收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团费扣除车位损失后的剩余团费;

2.老年人如含门票的人群、儿童等特殊群体有优惠门票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可持相关证件和导游证de将在景区门口协助您办理相应退款。

3.若游客在行程期间自愿取消部分景​​点,相应费用不予退还。如果旅行产品中标明免费的项目无法完成,则不予退款。如有需要,请与导游或招商国旅建外分公司客服专员确认相关事项。

4.国内长期退票及取消政策: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出发日期在第7天以外(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或因旅行社原因无法成团。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出发日期超过3天但不足7天的,扣除机票遗失、代理服务等费用;如果出发日期是 m不足1天但不足3天的,将扣除机票全价及代理服务等各种费用;

5.国内长期行程如因老年卡、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有折扣,退还成本价与折扣价的差额,或者退还价款。导游应写下书面说明,行程结束后到团体旅行社办理退还差价(其实建议游客直接在行程中办理差价退还)避免结束后需要各方共同执行,会拖延周期);如不参加行程中包含的景点、餐食、住宿等项目,须提前告知导游,未发生的费用将在当地退还;如果行程可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您自身原因导致行程无法进行,导游将无法参加行程。产生的费用将在当地退还。以下情况不予退款:出发前1天内取消团体,费用不予退还;该机票为团体优惠机票,客票确认后不可签转、变更、退票。游客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参加旅游项目或及时乘坐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

6.国内部分区域产品,如海南、云南等地,由于当地旅游接待费的特殊性,以下情况将不予退费:定期去云南旅游、老年人身份证、军官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无效;大玉龙风景区丽江段包含:玉龙雪山门票、玉水寨、玉龙景区。以上6个景点分别是凤庙、玉柱擎天、东巴谷、东巴诸神花园、东巴王国。包含在包装中。由于行程中游览时间不足,除玉水村外,其他景点均不在行程内。 ,费用不可退还,所有证书折扣均不可退还;由于当地旅游局规定团体必须打印卡,餐费退款必须提前两天以上办理,否则不予退款;游客自行取消行程或中途退团的,不予退款,视为自动放弃,车费、餐费、景点门票均不予退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团,需缴纳离团费100元/天/人,以内有折扣n 行程单不予退还。上述退款标准将根据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特殊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出境旅游线路退款及取消政策

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

出发日期第7天以外(周末、节假日及其他旅游旺季除外),因旅行社原因无法组团。

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

如签证被拒,扣除签证申请费用后,退还剩余团费。 (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情况不予退款:

订金缴纳后,客人因个人原因取消(包括注册后无法提供所有必要信息)持有有效证件和签证材料的;

办完签证后无法按要求缴纳相应押金的或无法在旅行社指定日期前缴纳团体费和押金的)押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关损失。费用;

游客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及时乘坐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

9.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小学生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法人。年满 18 周岁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