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疗养旅游模式(什么是乡村疗养旅游模式)
乡村旅游的基本类型概括为以下四类:
1.以绿色山水、田园风光为主题的观光乡村旅游;
2.以农庄或农庄旅游为主,包括休闲农场、观光果园、茶园、休闲渔业、农业教育园、农业科普示范园等,体现休闲、娱乐、增长知识为主题的乡村旅游;
3.以乡村民俗、乡村民族风情、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民俗文化、民族文化、乡土文化为主题的乡村旅游;4.以健康养生、健身娱乐为主题的乡村旅游休闲乡村旅游。
2.养老旅游模式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是的。
对于养老和康养旅游,有业内人士提出了“养老”和“康养”的概念。“养生养生创意旅游综合体”。康养养老创意旅游综合体是以康养、养老服务为核心,满足游客健康、长寿、智慧、快乐、美丽、道德的综合要求,配套居住等多种功能的综合体。 、餐饮、娱乐、度假、休闲。 。
为了满足其旅游、养老等功能,对自然环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般位于阳光充足、空气新鲜、无噪音、温度适宜、致病因素少等生态环境优越的地方,并依托森林、温泉、沿海、湖滨等一定的自然资源,乡村等。
3.乡村旅游、养生旅游以山水林田湖草为背景,集旅游、养生、大数据、乡村民宿为一体等功能,创新创造人与动物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产业发展是人与生态和谐的关系。
4.乡村疗养旅游模式意味着什么?生态农业疗养区是以健康产业为核心,集健康、旅游、养老等功能于一体,集养生疗养、医美、养生于一体的养生产业模式生态旅游、文化休闲、体育等业态。
以乡村为生存空间,以种田、种地、干农活为生活内容,以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人生目标,回归自然,享受生活,修身养性品德修养、休假休闲、保持健康身体、治疗疾病、照顾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
5.鲁尔乡村旅游模式 乡村旅游应立足于两个方面。一是尽量保留原有的乡村特色、地方特色、传统特色,即保留原有的乡村文化特色。没有这些特征,旅游就失去了意义。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就看你如何开发利用,抓住切入点,写出好的旅游文章。其次,乡村旅游也要做好经济贡献,用旅游带动经济发展。如果只是旅游而忽视经济效益,就很难持续下去。这取决于你如何做以及你做了什么功能。 ,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不要模仿别人,千篇一律,让人看一次就行,一定要留住客人,吃、住、玩甚至一旦涉足,发展就容易了。最根本的是它必须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特性及其定位必须准确。
6.什么是乡村疗养旅游模式?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花卉、苗木、水果、蔬菜、中药材的种植、销售;禽畜养殖、加工、销售;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包装、销售;种植、养殖技术研究;旅游及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餐饮、住宿服务;养老公寓、疗养服务、养老产业发展;农家乐休闲娱乐、会议会展服务;
7、休闲疗养乡村特色西湖印象位于安徽省优秀旅游小镇西子湖镇。未来将打造集生态农业旅游、科普文化体验、渔业休闲、智慧疗养、户外开发为一体的旅游度假区。私奔、乡村度假和会议。是集商务、特色餐饮、特色民宿为一体的多功能AAAA级旅游景区。由深圳市秋田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奥卡德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西子湖,三水汇聚,通长江。这里人杰地灵,有张英、张廷玉等一代代英才;如诗如画的景色让无数游客流连忘返;鱼蟹味道鲜美,吸引了无数食客“闻香止马,知味止步”。西子湖湖光山色,民风淳朴,历史遗迹丰富,水产资源丰富。
8.乡村旅游管理模式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这是相关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 ,关系到乡村社会的文明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显着。与此同时,我国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极不平衡,部分地区杂乱问题依然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农民。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了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规划。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如期实现总体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地理、民风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望,科学确定全区整治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继续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推进,不能一刀切。确定搬迁的村庄和需要调整的空心村,不得纳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的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易后难,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指导,合理安排整改任务和施工时间,采取因地制宜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仓促抄袭,杜绝形象工程、表演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情。协调乡村保护田园风格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气息,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全面提升天水路林村村风貌,注意砍伐树木,严禁开山挖坑,不填湖,减少房屋拆迁保护乡村美景,促进人文交流。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是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改善重点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协作、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机制,动员村民参与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制定、参与、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增强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长治久安。坚持先建设机制、后建设项目,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营管理维护方式,推动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运行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清洁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等有基础和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全覆盖,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已基本完成。改造后,厕所垃圾已基本得到处理或消除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着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地区基础较好、基础条件具备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将大幅改善,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得到控制,村庄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边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的基本要求。
2.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的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实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倾倒场检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垃圾管理。合理选择厕所改造模式,推动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的村庄,加快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厕所粪便处理应同时进行。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用得起、便于维护、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级别的卫生厕所。引导新建农村住房安装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较多的村庄安装公厕。加强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厕所粪便和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结合实际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根据不同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集聚、污水产生规模,提出治污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重点疏浚屋前屋后河塘沟渠,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管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村容村貌改善。加快进村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作伙伴因地制宜地选用材料。改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杜绝私建乱建、乱堆乱建。大力改进乡村建筑风格,凸显地方特色和地域民族特色。加大传统村居和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植树造林、湿地修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级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工作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结合,鼓励多规合一。推动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确保农村住房建设有规划有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隔,村庄功能布局优化,村庄规划管理基本健全。覆盖。推进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查处机制和使用和建设。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运营管理单位职责,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实行环境治理绩效付费制度,完善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民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民合理安置le支付共享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乡村“工匠”带头人承担村里环境整治、村里道路、绿化绿化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培养当地村民成为村里公益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3.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和标杆意识,引领农民改变风俗习惯、改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盘活集体商业建设用地、闲置农房、宅基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和古树名木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比等方式赞誉新农村,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管理。明确农民责任以维护公共环境。农民自己负责院内、屋前屋后环境的改善。村庄公共空间的改善主要由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主要通过农民的劳动力投入来解决。鼓励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
(三)提高农村文明卫生意识。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农村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立新风、革除不良习惯、摒弃不文明行为例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张贴海报等。提高人们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气,让优美的人居环境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要求。
4.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以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中央政府必须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建设增减取得的土地增值收入土地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收入,通过总体支出预算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救济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支持回报良好、市场化运作的农村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居民素质提升相互促进。人类居住环境。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倡导新农村道德文化,以乡愁乡情为纽带吸引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分级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技术导则,编制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选择优化技术解决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等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选择规划设备、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进驻村庄指导,组织企业与县、乡、村对接,满足农村环境保护实际技术装备需求。
5.扎实有序推进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认清形势、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尽早明确区域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特别是要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和六项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本行动方案以县(市、区、旗)单位为基础。扎实做好整改行动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集资金等工作。原则上,各省(区、市)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或修订,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总局报发改委审查。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利用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制度创新等将实施方案等作为监督、评价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要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实际的环境修复技术和方法。因地制宜、可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和保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污水处理示范村联系(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促进整体提升。
(三)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在典型示范区整治进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建设管理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技术可行的方法和健全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财力和工作实际,拓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高治理水平。
6.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诱惑。中央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委、省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并进行监督和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抓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推动落实,对实施结果负责。市、地两级党委、政府要做好上下联动、境内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好机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工作。各地正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工程。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必须统筹兼顾、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区实施方案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并逐县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省(区、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将其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监督评估按照省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评价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把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考核检查结果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完善治理水平和法律保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技术、建设、运行维护标准和法规。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明确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权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义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管理条例、农村保洁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庭院评选、环境卫生荣誉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的好榜样、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 [2]
内容解读
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3]。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协调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主攻方向是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注重因地制宜,保护和保存乡村风貌。 [4]
2018年2月,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清洁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等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完成,厕所粪便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着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地区基础和条件较好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显着提高。力争村级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左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污水随意排放得到控制,村内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边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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