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有其重要作用: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自然集中分布的土地、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水域或者海域应当依法划定一定区域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具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为人类提供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场所。二是为生态系统提供天然的“背景”。提供评估人类活动后果的标准。三是各种生态研究的天然实验室,有利于连续、系统的长期观察。四是珍稀物种繁殖驯化研究。第五,它是一个活生生的娜宣传教育目的的图尔博物馆。六是保护区内部分区域可开展旅游活动。七是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意义重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有四个意义:保护自然资源、保留物种、发展基地和审美价值:自然保护区保留一定面积的​​各种物种这种生态系统可以为子孙后代留下自然的“背景”。这个自然“背景”是未来利用和改造自然应遵循的路径,为人们提供评价标准和人类活动的预期后果。保护区是生物物种的保护区,又称保护区。它也是拯救濒危生物物种的避难所。自然r保护区是研究各种生态系统自然过程基本规律、研究物种生态特征的重要基础。也是观测生态系统动态平衡、获取环境保护工作监测基准的场所。当然,这里也是进行教育实验的好地方。大自然的美丽可以让人心旷神怡,好心情可以让人精神焕发,点燃人们的生活和创造热情。因此,自然之美是人类健康、灵感和创造的源泉。

2.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

尽量不干扰自然,如不擅自进入或穿越保护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扰乱野生动物的繁殖期(有些动物在被发现后会弃巢甚至弃婴),不要冒险,不要不乱扔不可降解垃圾、就地取材、尽量不影响当地风俗习惯等。

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

《自然保护》附录A、附录B 《区总体规划技术规定(GB/T 20399-2006)》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勘察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帆、李忠、唐小平、王志晨、翁国庆、郭红艳、安利丹、李辉、李云、周杰民、程晓玲、李艳、欧阳俊翔、陆泽洋、马国庆、吴立磊。

4.自然保护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研究

1.提供一个p人类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花边。

2.提供生态系统的自然“背景”。提供评估人类活动后果的标准。

3.它是各种生态研究的天然实验室,有利于对珍稀物种的繁殖和驯化进行连续、系统的长期观察和研究。

4.是一座具有宣传教育作用的活生生的自然博物馆。

5.保护区的部分区域可开展旅游活动。

6.可对节约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发挥重要作用。

5.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是一种快速发展的新兴旅游形式,也是当前旅游业的热点话题。它是针对传统旅游的冲击而产生和倡导的一种新的旅游方式关于环境。生态旅游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形式,被认为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和必然选择。它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人们走进自然、欣赏自然的兴趣,而且提高了自然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创汇比重。

根据世界生态旅游大会的数据,生态旅游每年可为全球带来至少200亿美元的产值,现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趋势。生态旅游往往在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地方开展。在接触外来文化时,当地的文化、观念、传统、风俗习惯、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等既是生态旅游的吸引力,也是影响的对象。如果负面影响太大,就会对生态旅游的发展造成损害。

生态旅游的目的是让游客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中旅游、度假、疗养;同时,可以认识自然、认识生态,丰富科学知识,进而增强环境意识和生态道德。 ,更加自觉地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可见,生态旅游是一种对环境保护负责的旅游形式。其与传统旅游形式的本质区别在于,生态旅游必须同时具备促进生态保护和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点。

因此,生态旅游就是有目的地改善旅游景区的旅游环境质量,使人们在享受自然、了解自然的同时,也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环境。 。生态旅游不能把生态消费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环境。必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在保持良好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强调旅游业的发展。因此,需要保持生态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保证旅游区的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

如果生态旅游达到了上述目的,那么就实现了良性循环,可以有效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即通过旅游开发,为旅游区筹集资金,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有效发展经济,在不降低生态环境质量的情况下,使当地居民在经济上、财政上受益。生态旅游体现了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不仅仅是旅游是一种指向自然和相对原始的社会文化的活动,也是一种生态环境保护与社区发展相结合的旅游开发方式。

生态旅游对环境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但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效益角度看,生态旅游对自然和半自然环境的保护可以起到促进作用;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自然区域的压力越来越大,生态旅游有效利用自然区域,为栖息地的恢复和保护提供条件;生态旅游可以通过门票收入、捐赠等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生态旅游倡导环保意识,提高相关群体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生态游客通过帮助了解更多关于生态旅游的知识,并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改善栖息地条件。

6.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研究论文

为此,首先需要寻找旅游专业的方向。旅游专业有很多方向。这取决于你熟悉哪个方向。选定方向后,再确定主题,这样就可以缩小范围。不然旅游专业这么大的题目你可以写很多题目,那就很混乱了。旅游管理有以下方向:旅游概论、旅游营销、旅游英语、旅游会计、酒店管理、酒店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概论、旅游文化、旅游管理、旅游政策法规、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管理、旅游地理学、旅行社经营管理等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景点规划与管理、旅游项目管理、旅游信息系统、微观经济学、旅游安全、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生态旅游、旅游资源、区域概况、旅游财务管理等。有了方向之后,还需要多找这个方向的范文。作为与技术方向相关的信息和文献,以便您可以确定要写的主题。 1 旅游旺季期间饭店与旅行社关系之我见(旅游管理选题) 2 如何设立旅游饭店营业收入核算机构(旅游管理选题) 3 浅谈内部财务旅游饭店管理体系(旅游管理选题) 4 中国旅游饭店集团化管理的出路(旅游管理专题) 5 旅游饭店内部清洁费用的分配方法(旅游管理专题) 6 形象策略与情感策略旅游饭店的战略(旅游管理专题) 7 酒店管理的制度创新与经济分析(旅游管理专题) 8 论我国旅行社业务体制调整的目标模式(旅游管理专题) 9 我国现行导游管理体制与机制其不足(旅游管理专题) 10 携程与传统旅行社业务对比分析(旅游管理专题选择) 11 与知识联盟塑造核心能力——论我国国内旅行社市场竞争策略(旅游管理专题) 12 实施旅行社品牌战略与运营(旅游管理专题) 13 主题公园发展模式研究(旅游管理专题) 14 旅游服务供给连锁经营初探(旅游管理专题) 15 国内旅游现状、趋势与对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旅游产业(旅游管理专题) 16 旅游购物消费非标准化利益分配链分析与优化(旅游管理专题) 17 探讨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的新增长趋势(旅游管理专题) 18 浅谈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新趋势(旅游管理专题)旅游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及其开发利用(旅游管理专题) 19 旅游目的地事件营销研究——以XX市为例的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旅游管理专题) 20 问题与旅游产品开发的改进(旅游管理专题) 21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分析(旅游管理专题) 22 国外旅游规划研究进展及主要思想方法(旅游管理选题) 23 论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作用工业旅游促进城市发展(精选专题旅游管理专题) 24 主题公园与城市旅游目的地吸引力相互作用简析(旅游管理选题) 25 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本质分析与应用(旅游管理专题) 26 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旅游管理专题) 27 旅游业科学发展需要处理好的十大关系(旅游管理专题) 28女性自助游主体性与性别认同建构(旅游管理选题) 29 论旅游内涵延伸的新形态:特色旅游与特色旅游——涉外旅游新趋势(旅游管理选题) 30 初步研究论我国宗教旅游活动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选题) 31 影响人们旅游消费决策的心理因素分析(旅游管理选题) 32 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消费行为简析(旅游管理选题) 33乡村旅游发展的资源基础——浅谈乡村民俗文化(旅游管理专题) 34 韩国影视剧对中国大学生赴韩旅游动机的影响——以一部热门韩剧为例(旅游管理专题)专题) 35 红色旅游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案例分析(旅游管理选题) 36 浅析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问题(旅游管理选题) 37 浅析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问题(旅游管理选题)中国旅游名山形成的历史文化渊源(选旅游管理专题) 38 旅游立法现状及缺席原因分析(旅游管理专题精选)莱州头条

7.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

我国生态旅游主要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建设为主。1982年,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森林公园。这就是旅游开发与生态、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此后,森林公园建设和生理生态发展突飞猛进。至于1999年初全国已建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近900个。从1956年设立第一批自然保护区到1997年底,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93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4个。

8.监督管理办法f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先锋队推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西南地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着力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的省份。

第三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建立健全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统筹协调管理体系,提高国家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完善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依托基础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预警机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等控制线,严格规划控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作为一种手段。

加强生态环境管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采取分类保护和分区管控措施,加快形成空间格局从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五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保护和系统管理,切实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建立森林巡查、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三个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全省范围、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管理机制。

建立并导入探索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境断面水质状况、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营养状况和水质状况等信息重要湖泊、水库。强化河湖长制度,强化环境联合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加强湿地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和评估。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

加强草原休禁牧、草畜平衡监管,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行为。加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治理力度,努力改善草原生态结构。

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和调查监测规范,加强各类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开展自然资源现状、发展和监测分析。自然资源利用水平和潜力,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提供依据。为修复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支持。

第六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科学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提供优良生态产品,维护生态安全。

加强森林、草原和农业病虫害检疫管理,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基础,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条件调查、监测和评估,加强极小种群物种抢救和保护。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和重要有害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开展病虫害防治,加强转基因安全管理d 生物,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监测。开展重大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和监测。

实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猎(采)、售、购、运输、人工繁育全过程。依法查处非法交易、走私、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第七条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和修复,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以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修复为重点,坚持“退、减、调、控、管”综合治理,科学划定保护边界,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活动,有效红色生产生活干扰和破坏江河湖泊生态环境。

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第八条 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等污染源综合防治,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强工业排放控制。推动钢铁、化工、焦化、有色、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治理,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和清洁能源超低排放改造代换。

第九条: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涉及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顿,强化重点单位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法律。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理。严格污染土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依法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名录。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第十条 依托云南省丰富的水电、太阳能、风能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能源,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推动主要河流水电项目前期研究、开发和建设。开工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抓紧推进“风光储水一体化”基地建设。

第十一条加强节能节水管理,鼓励节能节水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和技术研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节能环保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友好技术,收集并发布应用案例和推广目录。

加强节水企业标准和取水定额标准实施,鼓励企业、单位、社区开展节水对标和水效领先活动,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单位、社区节水效率。水能力。推动节水服务公司提供用水审计、节水改造等技术服务。推广先进节水经验,带动用水效率整体提升。

开展灌溉试验研究,定期修订主要农作物节水灌溉定额标准,落实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农业用水效率监管,构建高效节水科技服务体系em。加强农业节水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第十二条:建立联合督查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合勘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制度,加强矿业权审批事前规划控制,联合事中审查,事后有效监督。建立健全采矿权退出补偿机制,依法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采矿权退出工作。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推动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推动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加强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d 矿产资源适用技术,实施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第十三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地级城市和首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重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巩固学校生活 以垃圾分类教育为基础,建立简易便捷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和与前端分类相连的终端处理设施。

第十四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发展。

推动园区循环改造和企业循环生产,实现冶金、化工、石化、建材等行业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建立跨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落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标准条件,推动废钢加工、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废轮胎综合利用等行业标准制定在全省,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推广清洁养殖技术和实用技术,促进畜禽粪便、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动地膜减量化增效,利用高效技术回收废旧地膜。发展大水面生态强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推动水产品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建立科学的保护补偿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逐步实施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

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计量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草原生态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健全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耕地保护补偿,推进重点流域和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区 生态保护补偿功能全面覆盖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重要区域。

第十六条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替代产品的应用。实施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对过度包装商品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营造全社会倡导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系列,融入日常教学。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环境科学教育和实践学习活动,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加大生态文明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在主流媒体重要版块、重要时段设立专题栏目,制作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广泛开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素质。

深入贯彻落实《创建绿色生活总体行动计划》,开展创建节约型机构、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大力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试行)》,持续推进爱国卫生“七大专项行动”,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和环境卫生义务,形成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十八条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探索能源权、排污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鼓励水权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

聚焦环境公共服务领域,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专业化、专业化、产业化市场为导向,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建立统一标准、有序竞争、和强有力的监督。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按照中央与地方财力、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省级以下政府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省政府在生态环境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范围和自然资源。落实国家、市、县、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支出责任的办法。

落实国家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进一步理顺资金投入机制,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推广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发行绿色信贷。支持绿色环保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完善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保障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参与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高等学校生态学等相关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省内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因斯。培养和引进生态领域高层次人才,在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中给予重点支持,培养一批生态领域领军人才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国内外生态领域交流与合作。

鼓励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从事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工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防治、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核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基地建设实践。

第二十一条加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期)审计,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环境审计监督。

推进综合改革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完善省级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理顺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强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确保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发展的协调衔接。图像补偿系统。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集体和个人关怀,鼓励全省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良好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省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优先落实《条例》和本细则确定的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计划。各州、各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本法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

9.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专项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自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和其他保护对象。所在土地、陆地水体、海域应当依法划定一定区域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实行经济将有利于自然保护区发展的经济和技术政策措施,并将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工作。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自然保护区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

第九条人民政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相关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建设

第十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一)典型自然保护区遭受破坏但可通过保护恢复的地理区域、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类似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自然集中分布区域;

p>

(3)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水、森林、草原、沙漠;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洞穴、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五)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自然区域。各地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在国内外具有典型意义、具有重大国际科学影响、或者具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除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均列为地方自然保护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理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 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者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自然保护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提出审批建议,报国务院批准。

设立地方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A经自然保护区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提出审批建议,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向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登记。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设立自然保护区,由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协商批准后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审批。依前二项规定之程序。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三条申请建立自然保护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自然保护区建立申请表。

第十四条 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由批准设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并予以标定和公布。

确定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边界,应当考虑保护对象的完整性、适当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第十五条 撤销自然保护区以及调整或者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范围、界线,必须经原批准设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批准。

没有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自然保护区界碑。

第十六条自然保护区按照下列办法命名: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名称上加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名前加“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有特殊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在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名称后加上特殊保护对象的名称。

第十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全国自然环境的调查、评价和评价,制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条件。发展规划应当报国务院或经国务院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批准实施。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国家、地方或者部门投资计划。 ,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外,经第七条规定批准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某个缓冲区核心区外围可划定区域,仅允许科学研究和观测活动进入。

缓冲区外缘划为实验区,可进入实验区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观光以及珍稀濒危动物驯养繁殖等活动。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原批准设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外划定一定范围的外围保护区。

第三章自然保护区管理

第十九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自然保护区制定。国务院储备管理部门。

相关国务院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技术规范,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所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国务院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地方自然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管理。

自然保护区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在自然保护区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 制定va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自然资源调查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p>

(4)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

(5)开展自然保护宣传教育;

(6 )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下组织参观、旅游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第二十四条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设立公安机关自然保护区内的治安管理机构根据需要维护自然保护区的治安秩序。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居民和人员,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采伐、放牧、狩猎、捕鱼、采药、开垦、烧荒、采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为满足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必须提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机构;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原居民确需搬迁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将予以妥善安置。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以教学、科研为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无损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必须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和活动计划提前代理,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阿普罗ve。

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

第二十九条 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游览、旅游活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方案,方案应当符合管理目标。自然保护区的。

在自然保护区内组织参观、旅游活动,应当严格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加强管理;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组织的管理。

严禁开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符的游览观光项目。

第三十条 自然保护区内部不划分区域的,应当核心区和缓冲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必须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批准。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从事标本采集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不得建设生产设施。维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已建设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损坏,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改正。

限期整改的决定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作出。被限期整顿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

第三十三条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自然保护区污染、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居民,并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不同情节,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移动、破坏自然保护区边界的; (二)未经批准区域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保护区;

(三)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复印件的活动结果。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采伐、放牧、狩猎、捕鱼、采药、开垦、烧荒、采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内,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造成自然保护区破坏的,可以处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由县政府给予以下处分:由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自然保护区有关管理部门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改正;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由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编制游览、旅游活动计划或者制定的计划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的;

(二)设立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符的观光旅游项目;

(三)不按照制定的规划开展观光旅游活动的;

(四)非法批准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者非法批准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任何人阻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自然保护区严重污染、破坏事故,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对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给予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承担责任;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自然保护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有关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10.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定

发展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为基础,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按照生态原则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es.根据系统变化和特点,不断完善旅游系统结构和布局,努力维护其生态平衡和环境效益。一个好的生态旅游体系应该具备的。

1.简介

自海克尔创立“生态学”以来,一百年来生态学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它是从简单地研究生物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演变而来的。它发展到研究自然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途径等,为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生态旅游的主体是人类,旅游的客体是自然环境。因此,从学科定义上看,生态旅游属于生态学范畴,但属于生物成分。生物与环境关系中的nt不是普通生物而是人类。因此,这一系统的管理必须以生态原理为指导,从生态普遍规律出发,协调生物、环境、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开放的自然环境景观和自然保护区都是自然生态系统,而旅游本身就是一种人工活动,它与自然系统一起形成比简单的自然生态系统更为复杂的人文-自然复合系统。它不仅由生物和环境条件组成,而且还由人类活动和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组成。它是由这些复杂因素组成的多层次、多因素的统一体。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会引起生态系统的变化;反过来,生态系统的变化对人类活动产生巨大影响。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它们都在按照生态规律进行着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如果某一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引起系统中其他因素的变化。产生连锁反应。当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能力超过其极限时,生态系统就会失去平衡,旅游环境就会被破坏,旅游业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发展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学为基础,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按照生态原则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系统变化和特点,不断完善旅游系统结构和布局,努力维护其生态平衡和环境效益。一个好的生态旅游系统应该具有结构和谐、物质循环高效、节约的特点。能源转换,不仅能适应自然条件的变化,而且有能力净化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为人类提供美丽的生态旅游。地方。

自然保护区受国家行政管理和保护。决不允许肆意砍伐森林,破坏自然环境,特别是在划定的边界内,甚至无法进行正常的工农业生产。然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离不开当地居民。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必须给当地居民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不是贫困,因为无数的实践证明,只有当地居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那么当地居民靠什么维持生存和生计呢?从目前的变化来看在经济活动中,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是获取资金来源的非常有效的手段。生态旅游可以给自然保护区带来经济效益,同时可以教育游客了解自然保护,让当地人过上幸福的生活,保持自然保护区可持续管理的经济形态。如何达到发展生产、减少环境破坏的效果?我们认为,首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保护环境。尤其要遵守旅游不能超过环境容量这一最基本的生态原则。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出现

简单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由来已久,这一理念在传统农林生产实践和社会发展中都能找到雏形。然而,作为一个1980年出版的《世界自然保护计划》(WCS)(IUCN,1980)对它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虽然这份文件主要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而提出的,但其范围远远超出了简单的自然资源保护。它将保护和开发视为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把自然保护放在首位。在整个社会发展的框架内。

《世界自然保护纲要》改变了过去讲保护的做法。明确提出,其目的是要把资源保护与开发结合起来。这里所说的发展,是指发展经济以满足人类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这里所说的保护是指人类对生物圈的合理利用(地球(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地球)不仅要最大限度地维持人类生存)既要为当代人带来好处,又要保持其满足子孙后代的需求和愿望的潜力。 《纲要》提出了生物资源保护的三个目标,即(一)维护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保障系统; (二)保持生物遗传多样性; (3)确保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持续利用。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向联合国提交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又称“布伦特兰”报告(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 )。报告贯穿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充分考虑当前世界环境状况的同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行动。这里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与《世界自然保护纲要》中提出的基本一致,即“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一)提高经济增长速度,解决贫困问题;(二)提高增长质量,改变破坏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三)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就业、粮食、能源、住房、水、卫生、医疗等方面的需要.;(4)将人口限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水平;(5)保护和强化资源基础;(6)技术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适应;(7)将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律中

简而言之,可持续发展并不否定经济增长,这一理念从一开始就强调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甚至强调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这首先是解决贫困问题。在改变破坏环境和资源的增长方式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就业、粮食供应和人口限制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人类正在寻求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途径。我们认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同时,过分强调环境保护而忽视人民财富增加的发展也不是可持续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如何寻找发展道路、如何提高经济增长、如何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发展经济的问题。

3.可持续发展理念探讨

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响应和迅速发展。学术界和政府机构都已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和行动指南(ERP环境,1999)。同时,也有学者对此概念持不同看法,认为可持续发展更像是一个口号,而不是一个科学概念(Di Castri,1995),甚至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模糊的发展(Oldman,1995)。 )。本文对这些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以便我们能够对这个概念有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入的理解。

为什么可持续发展理念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法国著名生态学家迪卡斯特里(Di Castri,1998)认为,可持续发展概念本身不够精确,无法应用。原因在于这个概念elf是矛盾的,不能正确反映长期趋势和不确定性;在当前地域经济和开放信息社会的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应用更加具有随意性。由于政治家、官员、环境专家、商人和企业家的动机完全不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变得更加随意和主观。他进一步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存在以下六个弱点。 (一)人口、资源、环境不平衡。人口和资源正在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应用容量。我们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框架来衡量变化的空间及其相关元素; (2) 自然资源不是固定的,也不是预先确定的。淡水、湿地、潮汐等以前被视为非能源的物质,现在已成为重要的能源; (3)物种、生态系统和资源都在不断进化或变化,不可能将这些当代资源不加任何变化地转移给我们的后代。即使我们当代人不干涉,也会因自然的选择而改变; (4)我们不能通过简单的推理或当前趋势的演绎来解释子孙后代的需求和未来的资源价值。当代人对电力、火车和计算机的需求是我们的祖先无法想象的,将来也可能是我们无法预见的。 ; (5)可持续发展无法衡量或计算。迄今为止,国际上还没有可以用来衡量可持续发展的计算单位; (6)考虑系统动力学、非线性、开放性、稳定性和适应性变化等。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发展和可持续性这两个术语是不相称的。

Di Castri(1995)在《自然与资源》杂志上撰文,提出“chair”可持续发展模式,进一步规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内涵。他指出,可持续发展可以看作是一把椅子,有四条腿,长度相等、强度相等。四条腿各自相对独立,但又相互依存、相互依存。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要素,如果有一条腿比别人短或长,就会变得不稳定,无法可持续发展。这四个腿就是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结论是:只能在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四个方面实现相对均衡的发展,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这四个方面已经或将要达到完美和平衡。经济发达,自然环境良好,但其社会环境却不好,尤其是社会人口较多的大城市。问题。法国也存在严重的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失业率居高不下。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将很快制约其经济进一步发展。从全球范围看,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恶化的现象十分普遍,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这四个方面实现了平衡,或者在这四个方面实现了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由于可持续发展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不同机构、不同学术背景的专家在对其进行解释和评论时,难免会沾染上各自领域的色彩,有时甚至片面强调。只关注问题的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的重要价值。可持续性有很多含义。这个想法既简单又复杂。一方面,它保护对环境进行控制,使生物群落不受干扰。另一方面,这听起来不切实际:我们怎样才能在不造成一定破坏的情况下建造桥梁和道路?如何生产足够的食物来充饥?如何筑堤防洪?如果限制投资者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如何吸引发展投资?难道他们没有经济利益吗(Johnson,1998)?事实上,任何环境问题的发生都有其显着的经济特征。环境污染的出现是人类发展机械和石油等工业的副产品,生态破坏是人类发展的结果。能源、交通等行业的副产品。如果没有这些产业的发展,这些环境问题可能就不会出现。然而,为了减少环境问题而限制人类经济发展是一种消极、消极的观点,也是一种消极的观点。人类进步和社会繁荣的障碍。因此,环境问题本质上是经济问题,是人类建设和发展自身文明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旅游是最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和公众普遍接受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没有明确表明它是一种既能发展经济又不破坏环境的模式。它只强调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维护代际公平,防止当代人剥夺后代人使用资源的权利。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指出:经济增长和发展必然引起物理生态系统的变化,所有生态系统都不可能永远保持不受干扰。 A地森林被毁,但可能会被重建可以在B地,但必须有防止水土流失和遗传退化等的计划。总之,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必须在环境的承受能力范围内。 《环发会议》(1992)协议提出,森林资源和林地应得到适当管理,以满足当代和子孙后代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需求。我们在引用这个概念的时候,既要全面,又要准确,这样才能合理指导我们的经济活动,建设好我们的国家,促进我们的经济。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首脑会议上,各国政府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成了协调一致的共识。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和实施21世纪议程的国家,这表明中国人民将共同承担起发展的责任。与世界各国人民一起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事实上,中国仅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它的资源、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也为全人类的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更值得一提的是,从1998年7月1日起,停止天然林采伐,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和政府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的坚定决心,而不是削弱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 《中国21世纪议程》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即从注重数量增长的传统经济模式转向强调提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切实保障人类的需求。子孙后代生存的环境和发展所需的资源。

4.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是主题旅游的一种。意味着游客到大自然中去欣赏自然景观、了解生态。这种现象同时受到环境教育,旅游业可以实现可持续管理。生态旅游不仅用来代表一切观光自然风景的游览,而且强调所游览的物体不被破坏。游客受到环境教育和生态文明的启发,体现了保护自然的要求和责任。根据牛亚飞(1999)的研究,生态旅游的概念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根据市场和消费者行为定义的生态旅游概念。普罗将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方式或旅游产品推向市场,为游客提供优美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二)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界定旅游概念。将生态旅游视为将旅游发展与社区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旅游发展模式; (3)根据行为规范定义的生态旅游。旅游活动强调游客和当地居民的行为规范和环境价值观,可以使游客和当地居民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道德,尊重当地文化传统。

生态旅游这个词在我国出现才几年,就如雨后春笋般广泛传播。尤其是自然保护区,具有自然景观优势,将生态旅游作为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支柱。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生活水平,回归自然,欣赏美景,陶冶情操,已成为人们时尚的休闲选择。前往自然保护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迪卡斯特里(Di Castri)(1995)的主席模型,生态旅游可以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首先,生态旅游可以促进社会发展。旅游是人们十分熟悉、历史悠久的社会活动。相互了解、增长知识、发展友谊,促进经济、社会、文化交流。从各行业现状来看,生态旅游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通过发展旅游业,当地居民可以在其经营的生态系统之外找到生存空间,拓展商业领域,融入整个社会。可以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一般分布在林区、草原或其他边远山区。它们是相对封闭的系统,因此保留了许多原始、独特、珍贵的自然景观,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对于发挥这一财富的红利,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边远山区对外开放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旅游是非消费性旅游。游客满意、旅游区当地居民提供旅游产品后,自然景观和环境条件不被破坏,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生态旅游有利于文化文明水平的提升,这与其他行业有着明显的区别。旅游虽然也经营产品,但它是一种文化内涵更丰富的产品。时间通过旅游,游客不仅获得了产品,还受到了自然的影响,获得了关于人与自然的知识。特别是,生态旅游在向游客兜售美丽风景的同时,也让游客接受了一种文化文明教育,这远远超出了简单的商业行为和买卖关系。普通企业只能提高客户的物质文明。优秀的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弘扬企业文化,提高顾客的精神文明。生态旅游让游客接受大自然的洗礼,提高了游客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文明双丰收的同时,更高层次的文明也随之展开,即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广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表现在人们的理性认识、比率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行为和道德情操。今天,当世界面临各种环境问题、生态破坏困扰时,我们更需要生态文明。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旅游是生态文明教育最有效的手段;生态旅游区是生态文明教育最大的课堂;森林、草原、海洋、动物、植物、珊瑚等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生态文明教育教材的最佳场所。

其次,生态旅游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然而、保护是人为的活动,是人们自觉的社会实践。那么如何才能激发人们的保护动力,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呢?最重要的是培养人们的爱:包括对自然的爱、对环境的爱和对生物体的爱。那么这种爱从何而来呢?我们知道,慈父母、慈师,是儒家思想的传承;我们知道,爱国爱民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结果。前者深入人心,后者生动多彩。儒家文化与社会社会教育缺乏人们热爱自然的基础,必须采用一种有效的方法,这就是生态旅游。生态旅游可以激发人们热爱自然和环境的意识,激发人们保护的动力。因为生态旅游可以让人们真正体验大自然的美丽,感受大自然的魅力,刺激人们e的爱心,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有效的自愿行动,从而达到主动保护、主动保护的目的。

MecNeely(1996)认为,生物资源经常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是距离自然保护区最近的居民被剥夺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权。生态旅游与当地居民紧密结合,实现共同发展。完成保护任务。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其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该受到尊重。大自然的好处取决于必要的生态过程和生命支持系统的维持,以及生命形式的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必须符合生态原则,当一个基因改变时,物种和生态系统存在的原因可能比简单地满足当代消费者的经济愿望更重要。由于当代人类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努力,游泳池正被推向灭绝。到时候,所有子孙后代都会付出代价。

可持续发展必须反对两种极端倾向:一是片面追求数量增长,忽视效率和环境;二是片面追求数量增长,忽视效率和环境。二是片面强调环境保护,忽视经济发展。在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后一种趋势的发生。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当地群众的贫困问题,就很难有效保护环境和资源。 。上述生态旅游只是在林区或自然保护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的一个例子。能否发展其他类似产业?如林区绿色食品产业、饲料化肥产业等可持续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就没有可持续性。总之,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贫困、发展经济是我们的中心任务。保护也是为了发展,也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够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