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公厕地图(旅游景点公厕)
公厕是保护旅游景区资源环境的重要“阵地”,是游客安心游览的重要“生命线”。
旅游景区厕所配置是考虑人文关怀服务和星级的重要标准。根据景区面积和日均进出游客人数,建设相应的公厕,极大方便游客。各个旅游景点路口的厕所标志,都在向游客宣传“救心丸”、消除内心焦虑和恐惧的安神器。
在旅游景点的游览地图上,游客可以看到醒目的厕所标志,让他们感觉里面有厕所,可以无忧浏览,安心游览。我记得在三河古镇,合肥。游客中心的公共厕所里有不下百个左右的小便池。如此大规模的公厕,让游客立刻抛开顾虑。
说实话,现在有些旅游景点正在装修新的公厕,非常人性化、温馨、有兄弟情谊。无障碍服务设施满足残疾游客的需求。在原有卫生间的基础上,温馨增设了第三间公共房间,方便母婴哺乳。全面保留了游客在景区的停留体验。公厕配备了全新的音响设备、巧妙装饰的绿植、24小时驱除异味的熏香、烘干机、衣帽钩。尽量与景区明星效应相平衡。
2.泸州旅游景点公厕有厕所。
兰州恐龙水上乐园是兰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水上娱乐项目,拥有9套水上乐园。水上过山车、赛车滑梯等国内一流的大型水上娱乐设施。其中,起始高度28米的竞速滑道长度仅次于泸州水上乐园和西安水上乐园,是目前全国速度第三快的滑道。
3.旅游景区公厕建设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1999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技术监督局 1999-06-14 批准 1999-10-01 施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条件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接待国内外游客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回复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截至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进行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旅游景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有统一的管理机构、范围明确、有独立的单位参观、观光、度假、休闲等功能饮食、求知,并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包括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 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事物和因素。能够吸引游客,能够开发利用旅游业,能够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3 游客中心游客中心是在旅游区(点)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行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质量等级标志、标牌和证书旅游区(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发布。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和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根据《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景观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分数确定, 5.2《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观光、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和旅游八个评价项目。 《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和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个评价项目又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每个子项目都有一个分数,每个子项目的得分分别为:旅游区(点)根据各评价项、分项对应的得分确定其等级。 5.3《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价的重要参考。包括整体印象、交通便利性、游览设置、行程安排、观赏设施、路标、景区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等、风景名胜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个评价项目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级,并据此计算游客的意见得分。 5.4 《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和《旅游意见评分细则》由旅游部门另行制定。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 可达性良好,依托镇内交通设施齐全,出入境便捷;或可直接通往一级公路或高等级水道、航线;或有专门的旅游线路;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完全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或有清水。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 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水路布局合理、畅通、便捷。路面平坦、坚实,或水道深、宽、通畅; d) 无转运方式该地区从事污染环境的运动。 6.1.2 游览 a) 各类引导标志(包括入口导游图、指示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 旅游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著作、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及导游资料等)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 导游(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和语言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人员应全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低于40%。服务质量满足4.5.3及章节要求GB/T 15971-1995第5条; d) 导游(解说)言语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游客中心,提供咨询、受理投诉、接待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人员装备精良,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设有专门的咨询和投诉热线,使用方便。 6.1.3旅游安全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娱乐等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区域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标志清晰; b)认真落实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定期、定期的安全检查,实施流动检查,可以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c)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疗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为游客提供即用药品。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处理事件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准确完整。 6.1.4 卫生 a) 环境干净、整洁。大楼的墙壁干净整洁,没有任何污垢。景区地势平坦,无污水、泥土,无乱建、堆放、堆放。空气清新,无异味; b)所有公共场所均符合国家卫生检测标准; c) 公厕有醒目的引导标志,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风格与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均配备冲水、冲洗、通风设备或采用免水生态厕所。马桶干净、无污垢、无堵塞。内部整洁,无破损、污渍、异味,干净整洁明亮; d) 垃圾桶(桶)标识清晰,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协调。垃圾每天及时清理,不遗留旧垃圾; e) 餐饮服务遵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一次性餐具。 6.1.5 通讯 a) 通讯设施应合理布局。出入口和游客聚集地设有公用电话,标志规范、醒目,具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 工作时间内通讯服务便捷流畅,资费合理。 6.1.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应合理布局,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的造型、色彩和材料个性鲜明,与环境和谐; b) 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丰富。价格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三)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带胸牌、闪营业灯,不存在兜售、强买强卖的情况。公平、迅速、记录完整地处理市场违规事件。 6.1.7 综合管理 a)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效,定期监督检查,书面记录和总结齐全; c) 拥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品质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图像;建立自己的产品品牌标志,并综合、恰当地使用; d) 建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和接待水平相适应的旅游中心。 e) 高级管理人员100%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f) 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已得到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正式批准。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 交通、安全、安保、卫生、环保等业务操作培训体系完善并有效落实。在职培训合格率100%; h) 有专人处理投诉,并有专门的投诉电话和邮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完整; i) 游客聚集场所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规范、醒目; j) 游客设有相应等级的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出行工具及用品,并提供其他相关专项服务。 6.1.8 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0万人次以上。 6.1.9 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 a) 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规定的0级标准; c)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规定; d) 先进有效的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有效的游客容量控制措施,能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 环境氛围优良。这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应相互协调,周围建筑应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比例较高,植物景观配置适当,或者说园林绿化和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风格突出,与景观、环境协调; f) 区内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氛围。 6.1.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或者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者资源珍贵、稀有、奇特,是独特或者罕见的景观在世界上。 6.2 AAA级旅游区(点) 6.2.1 旅游交通 a) 交通便利。依托完善的城市交通设施,进出便捷;或至少有直通二级公路或高等级水道和航线的;或有旅游专线等便捷的交通方式;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或水面光滑。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观光)线路或水道布局合理、畅通,交通便捷。路面平坦、坚实,或水道深、宽、通畅; d) 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在该地区使用会污染环境。 6.2.2 游览 a) 各类引导标准(入口导游图、指示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 指示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 旅游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著作、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及导游资料等)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 导游(讲解员)均经过资格认证,人数和语言能够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为100%。导游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20%。服务质量符合GB/T 15971-1995 4.5.3及第5章的要求; d) 导游(解说)文字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游客中心,提供咨询、受理投诉、接待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人员装备精良,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设有专门的咨询和投诉热线,使用方便。 6.2.3 旅游安全 a) 消防、防盗、救援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娱乐等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区域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标志清晰; b)认真落实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定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行流动巡查,有效维护公共治安秩序。 c) 建立紧急状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疗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并为游客提供即用药品。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处理事件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准确完整。 6.2.4 卫生 a) 环境干净、整洁。大楼的墙壁干净整洁,没有任何污垢。景区地面、道路平整,无污水、泥土,无乱建、乱堆、乱堆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所有公共场所均符合国家卫生检测标准; c) 公厕有醒目的引导标志,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风格与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均设有冲水、通风设备或采用免水生态厕所。马桶干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水。室内整洁,无破损、污渍、异味,干净明亮; d) Tr灰罐(桶)标识清晰,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垃圾要及时清理,每日清扫,不留旧垃圾; e) 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一次性餐具。 6.2.5 通讯 a) 通讯设施应合理布局。出入口和游客聚集地设有公用电话,具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 工作时间内通讯服务便捷流畅,资费合理。 6.2.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应合理布局,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各具特色,与环境和谐; b) 旅游产品丰富具有地方特色。价格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三)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带胸牌、闪营业灯,不存在兜售、强买强卖的情况。公平、迅速、记录完整地处理市场违规事件。 6.2.7 综合管理 a)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效,定期监督检查,书面记录和总结齐全; c) 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品质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建立并使用自己的产品品牌标志; d) 建立与旅游中心相适应的旅游中心旅游区(点)的接待规模和档次; e)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0%; f) 有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规划。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 交通、安全、安保、卫生、环保等业务操作培训体系完善并有效落实。在职培训合格率100%; h) 有投诉处理人员并有投诉电话和邮箱。旅游投诉处理及时妥善,记录档案齐全; i)游客聚集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规范、醒目; j) 设有相应等级的游客休息设施,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地点合理、数量充足; k)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出行工具及用品,并提供其他相关专项服务。 6.2.8 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0万人次以上。 6.2.9 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 a) 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规定的0类标准的标准; c) 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GHZB1要求; d) 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有效,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维护文物古迹和自然美景。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 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应合理,体积、高度、色彩、形状相互协调。周围建筑应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景观配置得当,或者景观、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风格突出,与景观、环境协调; f) 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氛围。 6.2.10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在全国具有代表性;或者其资源珍贵、稀有、奇特,是国内独有或者罕见的景观等。
4.旅游景点公厕数量公厕间距一般为300米至500米。
公厕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厕间距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密度大的街道公厕间距宜小于300m ,一般街道公厕间距以750m~1000m左右为宜;住宅区公厕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住宅区100~150m,新建住宅区300~500m(宜建在区内商业网点附近)。
5.旅游景区公厕标准公园厕所间距应为200米。公共厕所的设计应当以人为本,遵循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外观及颜色设计公共厕所的标志应与环境相协调,注重美观。公共厕所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卫生洁具使用空间,并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6.旅游景区公厕设施配置毕业设计公厕是公共场所的必备设施。它标志着当地的文明和城市的面貌。政府高度重视公厕改造建设。因此,公厕的配套设施一定要完善。首先有防滑地板,有通风、照明、洗涤消毒设备。坐厕、蹲厕、卫生纸、扶手和残疾人通道。每个隔间都有挂钩。最重要的是保证通风、照明、平滑等安全设施h 排水、防滑地板。
7.旅游景点公厕的优点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首先,这取决于你的浴室的大小。我一直很困惑到底是安装蹲式马桶好还是卫生间装马桶好。这种问题不能随便忽视。上厕所应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大多数人应该已经习惯了厕所的存在。而且,现在马桶基本上占据了市场的半壁江山。如果出了问题,以后的麻烦就会逐渐暴露出来。很多人都说蹲厕所,但是蹲厕所真的更好吗?基本上很多家庭在装修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厕所。毕竟,美丽很重要,应该得到重视。不过,也有一些人选择蹲厕。蹲便器在市场上价格相对实惠,并且需要的空间较小。毕竟它们并不那么完整x 作为厕所,适合使用。浴室比较小,但厕所却占了很大的空间。大家应该都体验过,上厕所的时候蹲着比较舒服。反正我就是这样的。看完下面的图你就明白了。人在排便的时候,腹压肯定会增加,但是在上厕所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呈90度的位置,很难发力。无形中,上厕所的时间会增加很多。久而久之,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便秘等,与蹲着相比,则恰恰相反。 ,腹部可以更好地绷紧,排便也更容易。
大家外出时都应该喜欢使用蹲便器,因为它不需要与身体接触,并且可以减少与细菌的接触,更加安全卫生。不过,如果马桶需要与身体接触的话,就会包括缓解细菌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共场所,真的很脏。
不要以为家里的厕所只有家人使用,冲水就干净了。事实上,上面还残留有很多细菌。请注意。冲水前最好盖上马桶盖。盖上,因为冲水时,马桶里的细菌会随着气压增加6米,并且仍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而且很容易落在卫生间的物品上。大多数还是把水槽和马桶安装在同一个空间内,很容易受到细菌污染,所以必须定期清洗。细菌的存活率非常高,可达半个月。
蹲便器不易堵塞,且设计原理与马桶不同。对比产品本身,马桶的价格普遍高于蹲便器,而且两者的使用寿命也相差无几。很不一样。马桶水箱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之一,如果消费者不注意,将水以外的一些物质倒入马桶内,很容易导致马桶堵塞。另一方面,蹲式厕所则不会出现蹲式厕所同样的问题。即使用一辈子,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最多就是冲水阀的问题。因此,从产品本身来看,选择蹲便器是最好的。
其次,蹲姿对于老年人、孕妇和肥胖者来说还是很困难的。如果家里有老人、小孩或者孕妇,厕所是首选,因为比较安全。
8.旅游景点公厕图片月亮湾的残疾人公厕一定要有厕所,因为这种残疾人厕所肯定会为不同需求的人安装这样的厕所,而且两边还有厕所。扶手。来边头条
以前,旅游景点的公厕只分男厕和女厕,残疾人使用不方便。随着景区的发展,公厕越来越人性化,使用规模和功能也在逐步扩大。很多景区都会设有残疾人专用厕所。这些厕所是专门为残疾人士配备的。卫生间的设施比较齐全,有专门的马桶、呼救器和扶手,还有洗手台,这些设施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特殊性,极其人性化。来边头条
9.旅游区公厕卫生状况较差具体标准:
“三洁”为
①卫生公厕墙壁干净;
p>< p>②卫生公厕地面必须清洁;③蹲、站卫生公厕的座圈必须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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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是指卫生公厕的灯光必须明亮。
10.旅游景区公厕管理研究报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城市公共厕所,方便公众使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照行政体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公共厕所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使用的厕所,包括附设于公共建筑(车站、码头、商店、餐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展览馆等)的公共厕所。办公楼等)。第 4 条 任何人o 使用城市公共厕所必须自觉保持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设施。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公共厕所规划
第六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造并重、卫生适用、方便使用”的原则建设。以群众为中心,以水厕所为主体,按照“调度、运输”的原则,进行有益的规划建设。第七条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标准》编制。 》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第八条 下列城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共厕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或者引导标志: (一)广场、交通要道两侧; (二)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第九条 城市公共厕所应当建设在明显易见、便于排粪或者机抽的区域。新的外观公共厕所的建设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厕所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建设单位批准征用的土地中包含城市公共厕所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建设公共厕所,并向社会开放。供公众使用。
第三章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由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和有关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分工如下。 :(一)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公厕由管理单位负责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二)城市各类集贸市场的公厕由市场管理单位负责; (三)新建、改建住宅楼、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厕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四)风景名胜区、旅游点的公共厕所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本条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单位可以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建设、维护管理。第十二条新建公共厕所应当以冲水厕所为主。原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旱厕应逐步改造。第十三条 公共建筑影剧院、商店、餐馆、车站等不附设公共厕所或者原有公共厕所、卫生设施不足的,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条 公共建筑附属公共卫生间和卫生设施的设计、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公共厕所损坏严重、年久失修的,应当按照本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修复、重建。但拆除重建时,应当先建设临时公厕。第十六条 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共厕所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情况通报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厕所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公共厕所档案。非单一产权的公共厕所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单位管理。
第四章城市公共厕所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或者与城市环卫单位协商协议委托管理。第十九条 城市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应当逐步规范化、规范化,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应当保持良好状态。城市公共厕所的清洁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和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不符合规定的。第二十一条 旅游景区、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高档公共厕所可以适当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同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部门。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公共厕所的维护和管理。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对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成绩显着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处以罚款。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罚款: (一)在公共厕所内乱扔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二)毁坏公共厕所设施、设备的; (三)未经批准占用、改变公共厕所用途的。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费、乱收费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价格检查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法律共舞。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不设城镇建制的工矿区公厕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11.旅游景点公厕收费可以投诉吗?现在,公厕根本不收费。这是一项惠及人民的国家工程。如有收费请拨打市长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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