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旅游法对导游有何影响?

1、《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单独支付旅游物品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不得指定特定购物场所,不得额外安排付费旅游。但经双方同意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在旅行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办理退货并预付退货费,或者退还单独支付的旅行项目的费用。

2.【说明】

这篇文章是关于旅行年龄的诱导、欺骗游客消费,并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对特定行为的模式和禁令。

1.严重扭曲了旅行社正常的经营模式。

2.严重侵害游客合法权益。

3、扭曲导游等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的正常机制。

多年来,旅游主管部门从立法到执法,为打击“零负旅游费”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成效仍不明显,甚至出现了“谁来负旅游费”的疑问。能拿到更多的返利,谁的团队报价低,谁的产品有吸引力,谁的客户群份额最大。”公司失去了公平竞争的环境,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因此,系统设计和调节需要从更根本、更有效的角度来进行。

为了扭转旅行社行业扭曲的经营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不合理低价”到“组织旅游活动”的外在表现,到“安排购物或单独付费旅游项目付费”的方法和手段,再到“欺骗游客”的本质和“获取利益”的最终目的。

(一)旅游活动应当

(二)旅行社不得诱导、欺骗游客。

(三)不公平不得通过游客消费获取利益。

需要特别明确的是,由于欺骗游客和不正当利益的性质,旅行社获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利益,无论是公开收取还是私自收取,无论记入账户与否,均属于非法所得。

2.新旅游法给导游带来哪些问题?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说导游是骗子,那你就冤枉了一大批导游了。因为大多数导游都是勤劳、敬业的,并且非常认真地为游客服务:讲解、安排食宿、照顾老年游客等。如果没有导游,一群游客就无法一致行动。他们出来了。他们需要自己寻找食物、住宿、购买门票。等等,很麻烦。所以。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导游的工作。豪维呃,实际上,有些导游确实已经丧失了职业道德。他们总是想办法让游客买单、增加自费景点,甚至强买强卖。他们的态度很差,让游客生气。生气的。毕竟这样的导游毕竟是少数,其行为也不符合旅游法的规定。您可以向旅游局举报。只要有确凿证据,他们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相信通过政府部门和游客的共同努力,这种导游会逐渐减少直至消失,届时旅游市场将会规范有序。

潜规则很多每个行业,没有什么奇怪的。主要是看你是否适合这个。行业。导游不是很多人都做得很好吗?

导游好,可以增长文化知识dge,但他们受外界影响太大。如果你不是一个很有经验、受过诱惑的人,你还是不要选择这个行业!

当今社会竞争很激烈。没有一项工作是可以轻松完成且报酬丰厚的。这取决于你对职业的热情、努力和能力。导游有多种职业。 ,有些是国外领先的集团。除了对旅游城市景点的了解和文物的讲解外,还需要学习外语(常见英语和日语),特别是英语口语,并具有流利的表达能力。他们还需要带领国内游客。是的,外语要求可能不高,但普通话要求标准。导游有专门的导游证。您可以参考考取导游证的方法来做好准备。不管你是什么类型的导游,收入都会不错,而且你还可以到处走走,积累经验。

我觉得还可以

不好,很累,很辛苦,压力很大

那里太多所谓“导游”的“托儿”曝光 导游与旅游景点商贩勾结赚钱。在人们眼里,旅行就是用钱找人来骗你。以后带团的时候,你就可以说,你凭良心为大家服务,就为了一碗饭。每个人都会喜欢它,你就会问心无愧

3.新旅游法

制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旅游资源丰富的国家,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利用跨行政区域且适合综合利用的旅游资源,由上级人民政府制定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自然资源、文物等人力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和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

交通、通讯规划建设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考虑旅游发展的需要。

4.新《旅游法》的颁布实施,让不少旅行社

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包括:

为旅游者办理出境、入境、签证手续,招揽、接待旅游。经营活动包括为游客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旅游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募、组织、接待旅游者并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依法取得许可、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哈维必要的商业设施;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新旅游法对导游有何影响?

违反旅游法的导游,三年内不得担任导游!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旅游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重新申领导游证或从事旅行社相关业务。违反旅游法规可能导致吊销导游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