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马县人才引进政策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对少数民族壮族有加分政策。

2.广西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全区范围内(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5市市区除外),对符合条件的10个少数民族考生世代居住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总分加20分。

适用于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少数民族考生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与边境县同等待遇的县)增加20名整数加到他们的总分中。

往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益州、新城、香州、武宣、上林、龙安、马山等22个山区,总分加至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和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少数民族候选人以及10个少数民族候选人外,长期居住在本区的,外市县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上加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

与登记人员会面的外国人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高户口未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员的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的除外地区 除经社保部门审核、公安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外,如属少数民族,总分加5分。

3.广西自治区2016年加分关怀政策延续了2015年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教育部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报道根据规定,需要申请加分的考生,在完成现场确认报名后,须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报名表,并向户籍所在地有关县、市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4日前向各高考报名站提交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动取消加分照顾资格。放弃,且截止日期后将不再处理任何申请。

2.巴中市2020年人才引进公告

《方案》由以下十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发展基础。主要总结了“十三五”以来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发展成果“十四五”期间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形势分析,提出专项规划编制依据。

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主要概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的目标,展望2035年巴中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愿景。

第三部分至第九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从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布局、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产业体系、提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宣传推介和开放合作等方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7 各方面,保障和发展文化旅游的主要任务是行业有明确的界定。

第十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政策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考核五个方面。

3.巴中人才引进计划

收听并登录四川巴中官方平台查询

4.巴马县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除少数民族加分外,无其他优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全自治区实施的加分政策不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个城市的市区。参照第二条保留和提高支持性国民福利我们点项目。 2016年广西高考加分政策:(摘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 1、取消鼓励性国家加分项目 (一)取消鼓励类国家加分项目有体育天赋的学生。 (二)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 (三)取消科技竞赛加分。 (四)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五)取消思想政治道德突出成绩加分。上述5个项目中,第(4)、(5)项已于2012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2015年1月1日前,第(1)、(2)、(2)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取得高中教育阶段。获得第(三)项相关奖项、排名、称号的候选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原规定进行加分资格审核(体育特长生中的二级运动员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复试确认资格,资格经自治区体育局确认(通过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考试合格者,方可加分),加分计为5分。 2.保留和完善留住“烈士子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候选人”“归侨侨眷”等支持性国家加分项目华人、归侨、台湾省考生”、“个体户考生”、“退役军人”、“有经济困难的退役军人”加分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各大军区(含)单位授予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加分资格审核按照广西原规定执行壮族自治区,加分值不变。其中:(1)烈士子弟考生,总分加20分。(2)全地区(除南宁市、柳州市(舟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市区以外)和世世代代居住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等10个少数民族。水、仡佬族考生,总分加20分;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段、大化、锦绣、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防城港市东溪区靖市、靖市28个民族自治县(含与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县)和边境县(含与边境县同等待遇的县)少数民族考生合计加分20分分数。为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城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城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等22个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东兰、益州、新城、香州、武宣、上林、龙眼、马山的总分加10分。除上述50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长期居住的少数民族考生外时间,其他城市的少数民族和区县考生,总分加7分。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高登记条件且户口未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外国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有效证件的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含)部门、公安部门除本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外,如果您属于少数民族少数族裔,你的总分会加5分。 (三)归国华侨、华侨子女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总分加10分。 (四)个体户退役军人考生,总分加10分。 (五)退役军人考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主要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总分加20分。三、规范保留2个地方加分项目 (一)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防城港市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区、东兴市、泾西、那坡等28个山区及边境县、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含享受与边境县待遇相同)),总分加20分。面向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城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城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23个山区及边境县(含县)的考生与边境县同等待遇的凤山、东兰、宜州、新城、香州、武宣、上林、龙安、马山、防城港市口岸区等加分10分。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立性对生育子女的考生和有两女绝育家庭有女儿的考生加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考生,总分加10分。 4.取消其他本地积分项目:起始f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子女积分等积分项目。

5.巴马县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请参见2020年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1. 2020年广西高考加分政策及项目规定

1.烈士子女考生,总分加20分。

2.除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区外,全区其他地区有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等10个世代居住的少数民族,其中易、精、水、仡佬的总分加20分。

适用于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28个民族自治县(含恩州)y 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与边境县同等待遇的县)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往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新城、香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县,总分加至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和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少数民族候选人以及10个少数民族候选人外,长期居住在本区的,外市县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7分。

城市少数民族候选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总分加5分。

符合我区普高登记条件且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并经人力资源审核的除外我区及以上各区市(含)社会保障部门,除公安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外,如属少数民族,还需提供5分数将被添加到总分中。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总分加10分。

4.个体户退役军人考生加10分并加到总分中。

5.退役军人考生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主要军区(战区)(含)单位授予以上荣誉称号的,总分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报考广西高等学校时,可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下列相应条款加分建档。学校审核录取。同一考生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

1.往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紫玉、凌云、西林、防城港、东兴、靖西、那坡、萍乡、大新、宁明、龙州、德保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市天等、上思等28个山区县和边境县考生(含与边境县同等待遇的县),总分加20分。 (只要有户口,买房就可以安家!!)

2.熔安、灌阳、蒙山、百色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新城、香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防城港市口岸区等23个山区县及边境县(含与边境县同等待遇的县)考生,总分加10分。

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有两女绝育家庭女儿的考生加10分至总分。

(3) 奖励积分不可累积。第(一)条所列加分项目适用于我区招生的所有高校。第(二)项所列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区招生的所有高校。适用于广西在我区招生的高校排名。整理归档时,考生报送的区外院校,将第(一)条加分中得分最高的加分计入整理归档总分;区域内考生报送的院校,以得分最高的分数纳入总分排名备案。满足第(一)、(二)项加分项中得分最高的项目,其加分项将计入总分排名。

(四)对于外来人员以及户籍迁入本区、在异地就读且享受地区、少数民族关怀政策的人员,其加分资格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关于户口迁移人员报考和享受普通高考的通知》《关于照顾政策资格审查的通知》(规教考试[2009]5号)和《关于解释关于照顾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我区异地户籍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办法》(桂考考[2010]308号)有关规定,其中“社会考生”仅指两类:往届考生和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考生。

(5) 如果计数各自治区发布积分奖励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6.四川省巴中市人才引进计划

巴中中学又名巴中第一中学,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八角楼街2号。是巴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重点中学、省级示范高中;该校成立于1868年,全国排名第339位。

截至2019年7月,巴中中学拥有本部、兴文、龙湖三个校区。其中,龙湖校区位于巴州区南二环回程路段旁。是巴中市十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占地300余亩,按照四川省一级示范普通高中软硬件要求规划设计可容纳3,000名学生。现有教学班50个,其中宏智班6个,艺术体育班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