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景区建设标准)
5.3 AAA级旅游景区
5.3.1旅游交通
a) 通达性良好。交通设施齐全,进出方便。或可直达至少二级公路或高等级水路或航线;或有旅游专线等便捷的交通服务。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需要。场地平坦坚实或水清。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水道布局合理、流畅,观赏面积大。路面有特色,或者水路水质好。
d) 在区内使用低排放交通,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交通。
5.3.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中,设施功能齐全。游客中心有熟悉业务的服务人员,服务热情。
b) 各类引导标志(包括导游全景图、导游图、指示牌、风景介绍牌等)造型独特,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招牌、风景介绍牌设置合理。
c) 公共信息资料(如研究著作、科普图书、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图导览资料等)特色鲜明、品种全面、内容丰富,制作精良,更新及时。
d) 导游(讲解员)均经过认证,其数量和语言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普通话达标率为100%。导游(解说员)应具有高中学历学历以上,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20%。
e) 导游(解说)词语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符合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的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合理,设计独特,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g)旅游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设计独特。
5.3.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b) 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视线观赏、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符合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区域标识清晰,防护设施齐全有效,高峰时段有专人看守。
c)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处理事故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准确、完整。
5.3.4 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堆放。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污垢,空气清新洁净。气味。
b) 各类场所符合GB 9664要求,餐饮场所符合要求
c) 公厕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志醒目,建筑造型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均配备冲水、通风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或采用免水生态厕所。卫生间整洁,卫生洁具干净,无污垢、堵塞。
d) 垃圾桶布局合理、标识清晰、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每天都会及时收集。
e)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3.5邮政、电信服务
a)提供邮政、邮政纪念服务。
b) c通讯设施布局合理。游客聚集的地方都有公用电话,具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 公用电话亭与环境基本协调,标志醒目。
d) 通讯便捷、线路畅通、服务热情、收费合理。可以接收手机信号。
5.3.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环境协调。
b) 对购物场所实行集中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杜绝追卖、强买强卖。
c) 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d) 旅游产品种类繁多,富有地方特色。
5.3.7运行管理
a)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健全是有效的。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落实措施有效,监督检查定期,书面记录和汇总齐全。
c) 管理人员配备合理,中高级管理人员8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d) 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优良的品质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建立自己的品牌标志,并综合、恰当地使用。
e) 有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 培训机构和制度清晰,人员和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有效,岗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g) 投诉制度健全,pe人员、设备到位,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 可以为特定人群(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
5 3.8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一级标准。
c) 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GB 3838 的要求。
d) 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 的要求。
e) 防护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保护方法科学有效,能够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旅游容量。
g) 建筑布局合理,建筑面积亮度、高度、颜色、形状和景观协调一致。入口处主体建筑时尚,与景观环境和谐。周围建筑物应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或隔离带。
h) 环境不错。绿化覆盖率高,植物、景观配置得当,景观和环境美化效果好。
i)区内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氛围。
5.3.9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高。
b) 同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或者其中一项价值具有省级意义。
c) 有更多的珍贵物种,或者l景观独特,或有省级资源实体。
d) 资源实体规模较大,或资源类型较多,或资源实体密度较好。
e) 资源实体完整,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和结构。
5.3. 10 市场吸引力
a) 周边省市知名。
b) 高声誉。
c) 市场辐射力强。
d) 具有一定的特点,初步形成主题。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0万人次以上。
5.3.12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较高。
2.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内容黄山市实施《黄山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办法
第一条 根据《黄山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黄山第二风景区规划区(以下简称黄山风景区)面积160.6平方公里。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年),黄山区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耿城镇、焦村镇和黄山国有林场490平方公里为黄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
第三条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黄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
黄山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共同做好资源保护利用、保护区规划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等工作。为保护区居民提供指导。
第四条 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区域均为森林防火区域。
下列区域为火灾高危区域:
(1)墓地区域;
(2)建筑工地、生活场所;
< (三)远足径、机动车通道、观景台边缘直线距离5米以内。第五条管委会应当根据气候、节气等情况,及时公布森林火灾高危期。森林火灾高危时期,黄山风景区禁止一切野火用火。
野外用火主要有:
(一)造山、烧火驱兽、烧灰积肥、烧木炭、烧煤、野餐、上坟烧香、点燃火把、燃放烟花爆竹等;
(2)使用卡式炉、点燃火把等。野外燃蜡烛、烧纸钱等;
(三)在指定区域外吸烟,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打火机等的。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森林火灾高危期间野外用火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以下以下罚款: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管委会依法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黄山风景名胜区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征收的具体范围和标准风景名胜资源费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黄山风景名胜区和保护区内的生态补偿、环境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并适用于范围内的业主。 、权利人损失补偿等。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以补偿为主,技术、实物、安置等为辅。
生态补偿资金通过各级财政、社会资金、门票收入和有偿使用等方式筹集资源保护费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收费。
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管委会与黄山区人民政府协商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黄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和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建设,必须经管委会批准。
临时建筑不得使用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建筑要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并按要求竣工,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黄山风景名胜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必须向管委会申请取水许可证,但黄山风景名胜区居民正常生产取水的除外和生活。
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污水排放单位、建筑施工等施工场所的环境监管,防止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等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第十一条黄山风景名胜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运出风景区进行处置。
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进入黄山风景区的包装材料数量。鼓励游客自带垃圾下山,并在指定地点处置。
第十二条 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松材线虫病的普查、宣传和防治工作。
第十三条未经检验检疫的土壤、动植物及其产品,不得进入黄山风景名胜区。如需从黄山风景名胜区外运土,应采用土运方式。保护区内。具体交通方式由管委会与黄山区人民政府协商制定。
未经检验检疫的物品,一经发现,应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和损失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黄山风景名胜区严格限制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依法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管委会提交生态恢复方案。
第十五条管委会每5年开展一次古树名木、石雕石刻专项调查,对奇峰怪石、名泉瀑布、冰川遗迹进行专项调查。 ,每10年种植一次植被。进行一次调查sus和完整的资源和文化档案。
第十六条管委会根据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需要,对天都峰、莲花峰、始信峰、丹霞峰、狮子等重要景区实行定期关闭和轮换。顶峰。 。
第十七条管委会应当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古树名木封闭保护范围,设置标牌、防护围栏等保护设施。和防雷装置。
对迎客松等特别名贵、珍稀的古树名木,实行一树一策、专人管护等措施。
对于受损或者衰弱的古树名木,管委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恢复。
第 1 条8 黄山风景区实行车辆限行。除经管委会批准在景区内行驶的车辆外,其他需要进入黄山风景区的车辆必须经管委会确认或批准,并接受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禁止在黄山风景名胜区销售玻璃瓶装啤酒、汤类方便面、自热米饭等产品,禁止经营洗衣、桑拿等服务项目。
管委会根据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更新禁止销售、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予以公布并实施。
第二十条黄山风景名胜区倡导文明旅游。
游客应遵守黄山风景区明旅游管理规定阿维尔公约。不遵守公约的,将由管委会列入黄山风景区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根据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监测结果,控制资源利用强度。
黄山风景区实行游客容量控制,制定配额管理和提前预约制度,并在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网站及时公布景区日最大承载能力和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及时的方式。
管委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气象灾害的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遇紧急情况,景区可临时关闭,疏导游客。
第二十二条:黄山风景名胜区提倡使用有效证件实行实名制凭证购票,加强旅游安全和秩序管理。
第二十三条管委会每年适时推出惠及不同群体的旅游政策,让公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第二十四条 管委会应当在未开发空地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
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游客被困或遇险后求救的,管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救援。发生的救助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和被救助人员相应承担。
第二十五条 管委会应当建立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防治、救助和赔偿制度,保障游客和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十六条携带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名胜区的,必须提供有效检疫证明。禁止携带大型、暴力犬等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在黄山风景名胜区放牧动物以及挖苗、花卉、草、笋、树根(树桩)、果实的、药材、食用菌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等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罚款;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游客应当在管委会指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帐篷等露营设施,并到附近的宾馆、饭店办理登记手续,宾馆、饭店将提供相应服务。
自带或租用帐篷设施的游客应保持露营设施周围环境整洁,禁止乱扔生活垃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区域或者规定时间内搭建帐篷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乱扔生活垃圾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他拒绝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黄山风景名胜区因抢险救灾、环境监测管理、科学考察、遥感测绘、影视等需要使用超低空无人机拍摄工作由管委会统一管理。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摄影、摄像场所,不得向游客收取摄影、摄像费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些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答:根据不同需要划分的规划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要调整控制功能特征时,应进行功能分区(是对同一景区内的土地进行功能分区,每个分区具有一定的功能);职能划分的指导原则:以资源为基础的产品定位
4.旅游景区设计规范A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旅游交通
【a) 可达性良好。交通设施齐全,进出方便。或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水路或直航航线;或者有旅游专用线。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旅游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或水清。标志规范、醒目。 c)区域内游览(参观)路线或水道布局合理、流畅,观赏面积大。路面有特色,或者水路水质好。 d) 在区内使用低排放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
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中,设施齐全,功能齐全。咨询服务人员装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 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导游全景图、导游图、指示牌ds、风景介绍牌等)造型独特,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招牌、风景介绍牌设置合理。 c) 公共信息资料(如研究著作、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旅游指南图及旅游指南资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良、及时更新。 d) 导游(解说员)均持有资格证,其人数和语言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普通话达标率为100%。导游(解说员)均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低于40%。 e) 导游(解说)语言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符合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的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合理、美观设计完整,具有独特性和艺术性,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g)旅游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富有特色、富有艺术感。
出行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度,全面落实工作。 b) 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符合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区域标识清晰,防护设施齐全有效,高峰时段有专人看守。 c) 预计建立应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处理事故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准确、完整。
卫生
a)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堆放,建筑物及各类物品无剥落、污物。设施和设备。空气清新,无异味。 b) 各类场所符合GB 9664规定的要求,就餐场所符合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符合GB 9667规定的要求。 c)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根据需要,标志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均设有冲水、洗涤和通风设施,并必须保持在良好的环境中。条件良好或使用冲水式生态厕所。厕所管理良好,卫生洁具干净,无污垢、堵塞。内部干净整洁。 d) 垃圾桶布局合理、标识清晰、数量能满足需要、外观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每天清扫。 e)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污染环境的一次性餐具。
邮政电信服务
a)提供邮政、邮政纪念服务。 b) 通讯设施布局完善。入口和出口。游客聚集的地方都有公用电话,具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 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便捷、线路畅通、服务热情、收费合理。 e) 可以接收手机信号。
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各具特色,与环境相协调。 b) 对购物场所实行集中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有序,避免追卖、强买强卖。 c) 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d) 旅游产品种类丰富,具有地方特色。
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有效。 b)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实施措施有效,定期监督检查,书面记录和总结齐全。 c) 管理层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d) 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品质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建立自己的品牌标志,并综合、恰当地使用。 e) 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 培训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有效,岗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g) 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到位,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 为特定人群(老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出行工具和用品,并提供专项服务。
保护资源环境
a) 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GB 3095-1996 ST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一级标准。 c) 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 GB 3838 的要求。 d) 污水排放符合 GB 8978 的要求。 e) 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保护方法科学先进,能有效防止自然灾害和文物古迹的污染。保护自然景观和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旅游容量。 g) 建筑布局合理,建筑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协调。主入口建筑时尚,与景观环境和谐。周围建筑物应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或隔离带。 h) 环境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景观配置合理,景观环境优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 区内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氛围。
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乐价值很高。 b) 同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者其中一项价值具有国家意义。 c) 珍稀物种较多,或景观十分独特,或有国家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大,或者资源类型多,或者资源实体密度优。 e) 资源实体完整并保持其原有的形式和结构。
市场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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