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婚俗

满族婚俗有自己的民族特色,但也经历了汉化的过程。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注重宗族出身是满族婚俗的一个显着特点。满汉不通婚几乎成为清朝的传统国策。满族内部也非常重视尊卑。入关前生活在八旗制度下的满族,在婚俗上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官员的妇女和寡妇必须向部报,部会在入关前询问贝勒的负责人。他们被允许结婚;平民妇女、寡妇,须问应牛路章、北京主管者,准许结婚,私婚者,定罪。这种婚姻登记和许可制度一直存在不知道清朝的历史。当时贵族之间存在指婚现象,这是政治联姻的一种。入关后,受汉族封建意识和婚姻习俗的影响,满族婚姻由“随心所欲择偶”转变为“妾之言,父母之命”。

在清朝和清朝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早婚和包办婚姻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清代满族虽然仍然实行一夫多妻制,但他们比他们的祖先女真人更注重礼教,严禁采取“不分种族、后嫁”等婚姻习俗。父亲死了,儿子就要娶母亲。”同时,规定同姓的人不能结婚,这使得婚姻在文明水平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泰满族早期的婚礼礼仪更多地保留了女真人的习俗,简单而有趣。后来,由于受到汉族的影响,婚礼礼仪中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流程:男方选择门第相同的女方家庭,请媒人带上一瓶酒来谈婚论嫁。他必须去三次以示诚意:“如果有效的话,三瓶酒。”这就是“通讯媒体”。姑娘同意谈婚事,新郎的家庭主妇到姑娘家看望她,询问她的姓名。姑娘穿着精美的衣服出来,包着干烟,俗称“烟礼”。如果彼此满意,那么就会赠送簪子、簪子等作为礼物,通常是“小鼎”。有的男性家庭主妇还要亲自给女孩戴上首饰,称为“插礼”。婚礼结束后,男方择吉日前往到女方家举行“拜女方家”的仪式。双方长辈致辞,视为正式订婚,称为“大定”。男方按照约定的聘礼,择吉日到女方家许配,称为“吃茶”。聘礼放在女方祖先的桌前,父母双方跪下倒酒,互相递接,蘸入供品中,称为“换杯”。男方定下婚期后,提前通知女方,称为“送期”。男方将新娘的彩布、衣服送到女家,陈列在祖案前。父母二人跪在一起,敬酒烧饼,互相道贺,称为“开剪”。婚礼前一、九天,女方将嫁妆送到新郎家。家人把它陈列在门前,称为“传递箱”。婚礼通常持续三天。初一,全福男家的长辈布置洞房,被子周围放上枣子、花生、桂树、栗子,中间放一颗如意,寓意“早生儿子,万事如意”。 ”。然后通宵奏歌、奏乐,驱赶鬼怪,称为“香坊”。农村满族打鼓、架炉、劈柴,称为“响声”。东北满族新娘第一天就出家,到离新郎家不远的另一户人家暂住,称为“下榻处”。第二天一早,新娘登上花车,在哥哥的护送下,将新娘抬到途中遇到的婚车上,俗称“插车”。当花轿到达夫家门口时,新郎会手持马鞭进行射杀。轿下三连,或弓射轿下三连。这不仅是为了驱邪,也是为了表明他没有忘记祖先骑射的勇猛。然后,新婚夫妇面向北方,互相行礼,称“拜北斗”。新娘怀中捧着装有米和钱的锡罐,俗称“抱宝瓶”。新娘跨过门槛上的鞭子和火盆,象征着平安通过和美好的一天。新娘先进入帐篷“坐福”,然后进入洞房。这时,伴娘用红线给新娘“开脸”。中午,院子里摆起神桌,供上猪、哈力巴肉等。萨满献祭并吟诵婚礼歌曲作为“祝福”。然后进行“河西”仪式。第三天一早,新郎新娘起身祭祖,家族中的父母、长辈和年轻成员,并说他们“分为大的和小的”。婚礼三天后,新娘逆流而上。结婚七日后,新婚夫妇返回父母家,称为“回娘家”。之后,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俗称“异月住”。婚礼到此结束。

满族婚礼习俗中,还有备婚、“送饭”、“酬谢”等习俗。

如今,满族婚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依据,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许多婚礼习俗都被简化了,传统的民族礼仪很少被保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