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建宁的结婚习俗有哪些?有人知道吗/
【婚礼前】举办正式婚礼之前,必须完成选婚和订婚两项准备工作。选择配合的方法一般可分为封闭式配合选择和开放式配合选择。封建包办婚姻制度下的择偶方式是封闭的。在这种情况下,男女无权干涉自己的婚姻事务,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有的父母还找亲戚朋友谈婚事。有的父母在确定结婚意向时,还可以征求结婚对象的意见,作为参考。然后是“生月”,即媒人将男女双方的性别贴送到对方家中,放置在大厅的香炉下,以预示吉祥。若三日内双方家都平安,则称为“三圆”。如果一方没有已经“三日元”了,婚事谈判必须取消。经双方父母同意后,男方家人会择日让自己的祖母、母亲、叔叔、阿姨等女性亲属去女方家观察女方的容貌和容貌,这就是所谓的“相亲”。 ”。除了“相亲”之外,这个择偶过程就相当于纳蔡的六大古老仪式,问名问纳吉。不过,纳吉礼后来演变成了今天的结盟(也有结盟,赐予人为纳政)。婚前准备的第一步就是择偶,如此复杂,可见人们对婚姻的重视。然而,在选择配偶时,人们首先考虑的并不是当事人未来的幸福,而是家族和家族的利益,即两姓合一、侍奉宗庙、继承子孙的好处。。因此,由父母包办婚姻已成为一种习俗。
开放择偶是指青年男女达到结婚年龄后,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选择配偶。这种方式多是借鉴现代婚姻习俗和民国时期泉州的“文明婚姻”。安溪西坪、泸田等地青年男女传统上以茶园对歌求婚的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公开选婚的习俗。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报刊刊登求婚广告已成为时尚。许多城市还设立了婚姻中介机构,进一步拓宽了青年男女选择婚姻的渠道。
在顺利选婚的基础上,就可以做好订婚的准备了。订婚包括“定婚”、“送大礼”、“送太阳”等程序,相当于古六礼中的接受和请求期。 “定亲”,即订婚,通常是新郎的女长辈将戒指、订婚仪式、喜糖等礼物送给新娘家,并亲自将戒指戴在新娘的手指上,宣告婚姻已定。 “敲定”后,男方要准备三份十分丰厚的聘礼,送女方家,称为“戴手镯”、“送鲜花”、“送车盘”,统称为“大礼” 。清末以来,“礼礼”逐渐并入“轿前盘”,称为“花折盘”或“班兰”。送“香兰”时,要通知女方家人结婚的吉日和理发的时间,称为“送太阳”。有的地方“打压”、“给大”“送大礼”将婚前准备推向高潮,“送大礼”和“决断”的中心内容都集中在金钱和物质上男方家给女方送嫁妆和彩礼,感谢她养育了女儿,用意过于奢华,但却鲜明地体现了交易婚姻的本质。另外,结婚前一两天,女方家德化畲族出嫁女儿时,有送刀斧的习俗。
现代泉州人仍然有订婚的习俗,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其最大的进步是婚姻中金钱观念的弱化,甚至民间一些保守的婚姻也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改革。在20世纪60年代和1970年代,由手表、缝纫机和自行车组成的嫁妆被认为是非常高端的。如果夫妻双方或者父母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很多人就简单点,有的甚至一个月工资就能结婚。不幸的是,后来,婚礼上炫耀的传统又卷土重来,而且愈演愈烈。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先富起来的家庭率先引领了奢侈潮流。彩礼往往达到数万元,嫁妆甚至发展到包括汽车、银行等、支票、套房等。这种趋势不能持续太久,否则普通家庭将无法承受。
【婚姻】古人的婚礼仪式很重,新郎必须亲自去女家迎接新娘。这在古六礼中称为“亲自迎”。到了清初,泉州的婚姻礼俗中,除了少数太监外,没有人们会亲自欢迎婚礼。到了时候,就会摆上花轿,并派媒人到新娘家去。古书中对婚姻的本义解释是:黄昏时举行仪式,故称“姻”;女人是从丈夫生的,所以叫“婚姻”。因此,在古代,婚宴必须在黄昏后甚至深夜举行,所有迎宾人员都必须穿着黑色礼服。这显然是古代夜抢新娘习俗的遗风。以前,泉州的婚礼是在白天举行的,但新娘必须用黑巾遮住头部,并有一对轿头灯。这一定是古代夜婚仪式的遗物。新娘出嫁是一件大喜事,但必须以“哭泣”来表达悲伤。全国各地都是如此。新娘“在婚礼上哭泣”可能是因为错过了婚礼分离而悲伤,或者她正在遵循习俗。然而民俗学家认为,这是原始社会掠夺婚姻的遗产。
花轿到了新郎家,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喜气洋洋。随后奇妙的一幕出现了:新郎来到轿前,轻轻一踢轿门,仿佛在炫耀自己的力量。轿子里的新娘立刻反应过来,一脚踢开了轿门。这是用一种特殊的语言来表达给观众。他们宣称:未来,男人不再惧怕妻子,女人不再示弱。当观众会心一笑的时候,我们仿佛嗅到了八千年前父权制取代母权制的激烈革命的火药味。我们容不下自己的想象,可是一位同辈的小伙子或者男家的下辈子已经走到花轿前,低头请新娘下车了。上了花轿,然后新郎家幸运的女长辈把新娘从花轿上抱了出来,新娘赶紧把她从花轿上抱了出来。将写有“双喜”字样的米筛子盖在新娘的脸上。然后,在三路仪式的欢乐声响中,新娘缓缓跨过火炉,踏上瓦片,走进洞房。
都说盖米筛子、踩瓦片是为了辟邪,但安西人却有独特的解释,说是明朝灭亡后,他们孤独的大臣和长辈仍然希望以“反清复明”为目标,教导新婚夫妇“不戴清朝头、不踏清朝地”的隐含意义。至于过火炉,相信可以借助火神的力量,烧掉新娘所招致的邪气。她的家和一路上。
新娘到夫家后,又向天祈福,举行婚礼、戴黑头巾、喝杯酒、招待宾客等各种活动。其中,洞房是婚礼的重头戏。据说,洞房不闹就不幸福,不闹就不吉利,而且新婚七日之内洞房可以继续闹。有句话叫“无论大小,七日之内”。婚礼的大部分内容都要求新人在公共场合进行各种婚礼行为,幽默有趣。但在很多地方却因为太过离谱而成为一种庸俗习俗。
在晋江、石狮等侨乡,有一种婚姻习俗,叫“鸡娶妻”。这是结婚习俗对于已经定下结婚日期的年轻海外华人来说。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近期无法按时回家乡结婚。经与男女双方父母协商,同意,婚礼如期举行,新郎换成大公鸡。这只大公鸡被放在婚房的床下七天,七天后又搬到室外鸡舍。需要小心饲养,直至“死亡”。 “鸡鸡娶女人”显然是不人道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女双方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已正式确立并受法律保护。再加上人民政府的倡导,精简又节约。婚礼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婚礼形式文明简洁,气氛庄重热烈,深受社会欢迎。旅行结婚也是很多年轻男女的一种趋势。
【婚礼后】 婚礼当天结束后,婚礼还没有结束。婚礼第二天黎明,新郎陪伴新娘,由原来“领新娘”的女子领到大厅。首先拜祭祖先,然后依次会见公公婆婆和婆家亲戚(这可能会提前到婚礼当天的下午)。这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拜完祖先,新娘才算是新郎家庭的一员。以后她要想开始新的生活,就必须认识婆家的长辈和下辈。这是新娘道德教育的必修内容。班级。
婚礼第三天,新郎会再次陪同新娘,在原来“领新娘”的女子的引导下,到“灶脚”(即厨房),让新娘触摸各种饮具和餐具,并请新娘去打水。来自附近的一口井。这些象征性的家务活的目的是让新娘熟悉新的生活环境,俗称“落床”。这是新娘进入家庭主妇角色之前的预演。中午,在上堂为新娘举行专门的宴会,称为“上堂桌”,伴随的有男方的女眷和亲戚。从此,新娘真正成为婆家的一员。
这一天,还有“登门”的习俗,即新娘的弟弟(也可以是表弟)去姐夫家看望姐姐。新郎家人一见到这位“叔叔”就会送礼物。红包的名字叫“Jie Shid”哎”。对于登门拜访的意义众说纷坛,一种说法是,母家担心嫁入婆家三天的女儿,特意派弟弟来探望:在吗?家里和谐,生活过得好吗?同时,“叔叔”还要完成另一件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催促妹妹回娘家探望,并邀请她的新弟弟。由于家访是婚姻中双方公婆的第一次情感交流,所以给“舅舅”的宴席要尽可能的丰盛,免得结婚第五天,新娘先于男方回娘家,向公公婆婆行礼,讲述三天在婆家的新生活。中午父母家设宴,新婚当日晚上,新女婿将也可受邀参加宴会,由妻子的叔叔或舅舅等陪同。如果是午宴,则与婚礼一起举行。这是新女婿第一次来到岳家,认识了岳家的主要亲戚,所以宴会极为隆重。宴会结束后,小两口就带着牵头鸡和长尾藤一起回婆家。如今,按照习俗,新娘在婚礼后的第二天黎明时分就回到娘家。新女婿的婚礼通常在当天下午举行。至此,结婚仪式基本完成。看来婚后礼仪民俗的内容大多是务实的,比较贴近现实生活的。对于处于人生过渡阶段的新婚夫妇来说,这确实是必要的。
婚礼结束后,有送花、送喜庆等习俗女儿和她父母的家人每年都会来几次。在惠安东部沿海地区,旧时有女子婚后长期住在娘家的习俗。其特点是结婚三天后,新娘就回娘家居住。每年只有过节和农忙的时候,她才会在夫家暂住几次,每年大约十天左右。留在娘家的时间取决于怀孕的时间,少则两三年,多则十年、二十年。如果在娘家呆的时间太短,会被人嘲笑,但如果在娘家呆的时间太长,也会被认为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如果你年纪大了,还没有怀孕,权宜之计就是让婆家领养一个孩子,这样你就可以合法地在婆家生活了。很长时间。对于惠东出嫁女孩入娘家习俗的原因,专家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是原始社会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时期婚姻习俗的残余;也可能是古代少数民族婚姻习俗的残余;其原因应从经济、性别分工等方面进行探讨,学术界仍在继续探讨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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