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渊源,但国际惯例不是渊源。

但是,从国际海关的效力来看,国际海关与国际海关的地位是平等的;从国际习惯的分类来看,两者并无严格区分。

在国际法律关系中,特别是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关系中,将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区分得太严格并没有多大意义,否则可能会造成适用上的冲突。

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国际习惯是指为该国法律以及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所承认的、具有与法律同等效力的习惯,也就是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