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习俗
广西壮族众多,钦州的婚礼习俗和壮族几乎一样~~壮族婚礼习俗介绍壮族是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红河州哈尼族。广西彝族自治州及曲靖地区、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语言是汉语。它属于汉藏语系壮傣语族。壮族人民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和技艺的基础上创造了壮剧。铜鼓是壮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壮族以农业为主。三七、壁虎和茴香油驰名中外,是壮族地区著名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壮族村寨一般由多个姓氏的成员组成。他们没有宗族组织,具有明显的乡村社区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式是一夫一妻制。氏族异族通婚一般在各支系实行,但同姓不同氏族的人也可以通婚。 “土人”家庭被认为没有四代以上的血缘关系,可以通婚。舅舅的表弟可以结婚,姨妈的表弟不能结婚。 “异人”氏族中的异族通婚往往是单系婚姻,叔父的表弟和姨妈的儿子可以娶叔父的女儿,但叔父的儿子和姨妈的女儿是严禁通婚的。历史上,壮族普遍实行早婚。据有关地方志记载:“视乎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安排的双轨制。青年男女在婚前有交往的自由,但即使彼此喜欢,也必须获得对方的同意。结婚前征得父母同意。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青年男女通过唱山歌来选择配偶,这种方式在当地被称为“唱流”或“追风流”。长期以来,它已经成为壮族婚姻生活中的一种制度,直到解放前后,在广南壮族地区仍然很流行。在壮族社会,男女通常都要学唱几首山歌。 12、13岁就可以学情歌,17、18岁就必须学会情歌。唱山歌的地点有严格的规定,无论是在僻静的山村,还是在繁华的城市,一定是一个被大家认可的地方并且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时间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确定。每年举办的活动数量因地而异。 “桑德曼”通常在农历正月初一以及每年的二月和三月举行。 “宜人”每年在播种前和收获后举行。节日期间,未婚男女和不“坐在家里”的已婚妇女,各自带上酥皮、花糯米、小手帕、小镜子等物品,到固定场地唱山歌。如果一个年轻人爱上了一个女孩,他可以在对唱中尽力向她表达自己的爱意。如果姑娘也有倾慕之情,两人就以山歌问答的方式结成一对。对唱结束后,他们可以坐下来互相招待,互相赠送随身携带的小物品作为信物,并邀请对方定期见面。在未来的街头日或节日。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恋人,即使日后相爱,男方也得请媒人作正式安排。媒人一般要多次撮合,第一次、第二次都到女方家去。如果女孩的父母也有兴趣,就会请她吃饭。如此反复三五次,就可以议定婚姻,用“合八字”订婚了。订婚礼物很重,必须送给女方整套的银饰品。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男人和女人通常在十三岁或十四岁时,甚至在七八岁时就由父母决定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婚后“不离夫家”的婚俗。年龄和分娩前。婚后第三天,女子就要回娘家养家糊口。在怀孕之前,她不会正式住在丈夫的家里。事实上,这是从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习惯遗产。在已婚妇女“不坐在家里”的时期,社会观念是她仍然是女孩,有权利与年轻男子唱山歌和从事其他自由的社交活动。但如果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一旦被发现,就必须由“村长”调解,惩罚奸夫。惩罚的方法通常是在门上挂一块五尺长的红布,意思是原丈夫“受红布”。 ”;同时补偿原夫部分彩礼以示歉意。这种情况往往离婚不成,原夫父母甚至争相取笑“继承人的儿子并劝他不要介意。如果奸夫拐卖妇女,原夫有权邀请亲友追诉,拐卖者必须将所有钱财退还原夫。已婚妇女“远离夫家”的时间一般仅限于是否怀孕、生子。如果三五年后她仍然不孕,而弟弟妹妹也长大成家了,即使不孕,她也得“远离夫家”。不然的话,她就得再婚了。 。壮族有招新娘的习俗。女家要娶新娘时,一般会派媒人到男家撮合,女方的姓氏也由男方改为女方。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再婚或转让房屋。但房屋转让仅限于姐夫的情况婆婆没有妻子,嫂子就成了姐夫的妻子。不过上次别人姐姐结婚……完全是中国化了~~现在这样的多了~~
这是什么婚礼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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