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旅游景区电话(新疆旅游景区咨询电话)
并非所有旅游景点都是免费的。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不得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游览服务。残疾人证丢失的,应当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报告。证书宣告失效后,可以申请补发。补发的残疾证号码在原20位号码后印有“B”,第二次丢失补发时印有“B2”,以此类推。同时,丢失的残疾证在残疾人数据库中被标记为无效。残疾人证污损、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可将脏污、损坏的残疾人证退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无效并免费更换。补发残疾证的登记信息与原残疾证一致。
2.新疆景区电话“一卡通”购票手续简单,无身份限制。据其官网锦绣江山网(www.365-china.cn)显示,年票售价200元,即日起优惠价仅需98元。访客可通过网站购买或联系授权代理店购买。购票后贴上本人一寸照片,覆盖随卡附赠的红色防伪膜,全年可无限次使用。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0日。为方便游客,每张卡均附有图文并茂的使用手册。各个景点的图片、地址、电话一目了然。
3.电话号码新疆各景点新疆旅游60岁以上老人门票有优惠。国家经营的景点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60-70岁的老年人有折扣,大部分是半价。但大部分地市级以下的官办或民间景点不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或仅对本市、省内老年人免费。这主要是根据景区的知名度来决定的。如果是政府直营的景区、国家级景区、省级景区一般是免费的,老年人需要带身份证
4.新疆旅游信息电话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新疆,但目前因为口罩的原因,来新疆需要实行5+3隔离政策,即方仓隔离5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
交通工具目前进出新疆的交通方式有:火车、飞机、公交车、自驾等。但目前,前往新疆仍需要核酸阴性报告和绿码。
5.新疆旅游厅咨询热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旅行社给予支持为积极应对经营困难,切实降低经营成本,促进旅行社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近日下发通知,就加强政策扶持和扶持有关事项作出安排旅行社的发展。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通知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影视和旅游局:
旅行社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是连接旅游供需的重要纽带,在促进旅游市场流通、扩大旅游消费、促进旅游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文化交流和社会文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推动经济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优化市场环境
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促进《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支付涉企保证金替代现金支付》规定,创新支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方式,减少现金流企业的压力。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
(一)推进债券改革
1.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地方分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监局鼓励发展债券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旅行社购买保险后,可以凭保单向银行申请存款保证。
2.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开展保险直接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支付存款的试点。试点前,工作方案应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备案。
3.支持旅行社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从押金、直接取得银行担保、以保单取得银行担保等一种方式支付押金。在试点地区,还可以使用保险直接缴纳押金。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鼓励各地设立旅游转型升级基金l 旅行社,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旅行社高质量发展。
2.鼓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宜。
2.落实金融政策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落实金融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金融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2021]41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金融单位共同落实金融政策。着力缓解旅行社阶段性困难。
(一)加大资金支持
1.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旅行社的支持力度。
2.对于符合续贷条件的旅行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办理正常续贷业务,不得盲目犹豫、抽贷、断贷、压贷。
3.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引导旅行社主动向银行提供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等关键信息财政收支、纳税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征信方式,引导扩大对旅行社信用贷款支持,推广可随时借、可还的贷款。
(二)建立健全支持融资服务的长效机制
1.适度扩大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资金运用范围,探索为旅行社提供融资、增信、风险分担、贴息、补助、应急周转等融资配套服务。加大政府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旅行社的增信力度。
2.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机制,支持旅行社纾困和发展。短期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
(三)支持地方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发挥积极作用
1.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救助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现有首贷、续贷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中小微企业旅行社首贷、续贷申请。
2.支持各地有序探索和优化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模式,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旅行社有效融资需求,增加首贷、续贷业务量。
3.关于用好普惠救助政策的指导意见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事、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社保、金融、税务等方面,引导旅行社进一步用好各项普惠性救助政策,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一)税收减免税相关政策
1.对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且月销售额在15万元(含原额)以下的旅行社,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享受免征增值税。 2、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行社,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普惠金融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财税[2019]13号),再享受企业所得税50%的减征。
(二)社会保障和稳定就业相关政策< /p>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的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指导有条件的发展困难旅行社按规定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同时指导旅行社申请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的政策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就业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30号),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旅行社纳入专项扶持计划,指导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在职培训,申请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部人社函[2021]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旅行社、导游行业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保障范围,加大培训补贴力度直接补贴企业,做好扩就业、稳就业工作就业。(三)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指导经营困难的旅行社申请减免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经济补偿金确定。情况好转后,提高存款比例或弥补延期付款金额。
4.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政策支持、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重要性。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支持旅行社应对阶段性困难、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我为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文化和旅游企业政策信息服务”栏目,及时跟踪了解相关政策动态,广泛宣传普及,确保政策在各地传递。地方。
(2)制定工作计划。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制定存款改革工作专项工作方案,做好衔接衔接,明确专人,确保存款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工作台账,指导、督促旅行社在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及时完成押金工作。信息变更及备案工作。在此期间试点过程中,相关工作要积极稳妥开展,并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狠抓金融政策落实,用足用好各项帮扶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了解企业需求,为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救助和发展提供便利。持续跟踪实施成果,主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相关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相关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报告。安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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