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第5号令 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p>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策划与推广

第四章旅游运营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 p>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制定本法。保护一个d 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组织的旅游、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经营性活动,适用本法。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应当体现公益性。

氩气第五条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对为旅游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游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便捷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综合协调旅游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调发展旅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经营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依法设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交易。

游客有权了解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折扣。

第十二条旅游者有权请求协助当其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应予以保护。

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安全警示。旅游活动中的法规。

旅游者应当配合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不配合国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采取的临时限制旅游活动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非法滞留,跟团外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游客不得在境内非法停留,跟团入境的游客不得擅自分团、离团。

CH第三章旅游规划与推广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旅游开发准备工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进行规划。利用跨行政区域且适合综合利用的旅游资源,由上级人民政府编制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对旅游项目、设施和旅游资源提出特殊要求。特定领域的服务功能。

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文物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其他人力资源。

第二十条:人民政府各级政府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和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旅游利用自然资源、文物等人文资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生态环境。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区域完整性、文化代表性和资源的区域特殊性,并考虑到保护军事设施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业建设。旅游休闲体系,采取措施促进区域旅游合作,鼓励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贸、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融合发展。支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统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宣传。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提升战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协调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组织当地的旅游形象宣传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免费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点、旅游景点等信息。测试、交通、天气、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游客聚集场所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在风景名胜区和通往主要风景名胜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导标志。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旅游中转站,为本市及周边地区的游客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旅游管理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收、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主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旅游主管部门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国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巴士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补偿旅游者权益受到的损害,以及在旅游者人身安全遇到危险时垫付紧急救助费用。

第三十二条旅行社发布吸引、组织旅游者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单独支付旅游物品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不得指定特定购物场所,不得额外安排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同意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在旅行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办理退货并预付退货费,或者退还单独支付的旅行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组织团体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体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氩气第三十七条 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有关旅游行业组织登记的,可以申领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向导游全额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体旅游提供服务时,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向旅行社申请领取导游证。

第四十条 导游、领队必须由旅行社指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私自从事导游、陪同业务。

第四十一条导游、领队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进行旅游文明宣传和讲解。游客行为规范引导游客健康文明出行,制止游客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强迫游客变相购物或购物参加需要额外付费的活动。旅游项目。

第四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系统,经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旅游景点、交通等单独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严格控制增量。拟收费、加价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游客、经营者及相关各方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风景名胜区不得增加附加收费项目,变相提高价格;新增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逐步免费开放。

第四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在显着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单独收费项目价格、团体收费价格。景区门票涨价应提前六个月公布。

不同景区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点门票一起出售的,合并价格不得高于单个门票价格之和,游客有权选择购买任何单项物品。票。

景区核心旅游项目因故暂时不对游客开放或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予以公告,并相应降低费用。

第四十五条风景名胜区不得超过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接待游客量。风景名胜区应当公布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的最大承载能力,制定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通过订票等方式控制景区接待游客数量。

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e 分流、分流等措施。

第四十六条城乡居民依法利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央政府。

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首页显着位置标明营业执照信息。

网站发布旅游经营信息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九条 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的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娱乐、娱乐等服务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旅游经营者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应质量等级的名称和标志。

第五十一条旅游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行贿或者收受贿赂。

第五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旅游客运的各项制度。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在车辆显着位置明确显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志,并在车厢显着位置公示经营者。第五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住宿经营者将部分经营项目、场地转让给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的、观光、娱乐、旅游交通等,实际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活动给游客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境旅游,发现旅游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处旅游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或举报来自我国驻外机构。

第五十六条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实行责任保险制度。 。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基本情况;

(二)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的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的安排和标准;

< p>(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标准时间;

(6)自由活动日程;

(7)差旅费用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九)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派对。

旅行社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时,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的内容。

第五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跟团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跟团旅游合同的,应当在跟团旅游中载明委托机构及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合同。

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跟团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当地旅行社的,应当载明接待业务。e 包价旅游合同中当地旅行社的基本信息。

安排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导游服务费应当在跟团旅游合同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提醒参加团体旅游的游客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十二条旅行社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时,应当告知旅游者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宜参加旅游的情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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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注意的旅游事项: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中国法律规定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 p>(5) O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在履行跟团旅游合同过程中,遇到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还应当告知旅游者。

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揽旅游者组团旅游,因参团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组团社可以终止合同。但国内旅游必须至少提前 7 天通知游客,出境旅游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

团队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组团社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负责,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旅游负责。效率。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因参团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而终止合同的,组团机构应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给游客。

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旅行社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旅行社承担。和第三方。

第六十五条 旅游者在旅行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的,组团机构应当将余款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给旅游者。

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危害健康的疾病和其他游客的安全。安全;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拒不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背社会秩序的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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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不听劝阻且无力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将余款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及其协助人员已尽合理注意仍无法避免的事件,导致旅行行程受到影响的,旅行行程将被取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说明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终止的,组团机构在扣除向当地旅行社或履行助理支付的不可退还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游客;若合同变更,相应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给游客。

(三)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摊。

(4)如果游客再次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将由游客自行承担;增加的回程费用将由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分担。

第六十八条 旅行行程中合同终止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履约助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回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

经游客同意,旅行社将跟团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当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办理的,应当与当地旅行社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权利。有义务向旅游经营者提供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复印件,并向旅游经营者支付不少于接待费和服务费的费用。旅行社应当按照跟团旅游合同、委托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第七十条旅行社不履行跟团旅游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赔偿损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资格但拒绝履行合同的旅游者不顾旅游者的要求,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

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跟团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时,旅行社未履行安全提示和救援义务的,对游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 因当地代理人、演出助理原因造成违约的,由组团机构承担责任;组团机构承担责任后,可向当地代理人或履约协助机构追偿坦特。

因当地旅行社或者履约助理的过错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游客可以要求当地旅行社或者履约助理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团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当地中介机构和演出助理寻求赔偿。但因公共交通经营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旅游者索赔。公共交通运营商。

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演出助理、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旅游者要求改变旅游行程的,增加的费用应当承担由游客。减少的费用将退还给旅客。

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委托,为其预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项。旅行社因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游客委托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并且准确。

第七十五条 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向团体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标准的住宿服务,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原因采取措施而无法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游客安排住宿。

条例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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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游发展合作协议

该市的部分经济来源来自旅游业,特别是对于大型旅游城市来说,旅游收入占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酒店能否经营好,与旅行社有合作关系非常重要!酒店的市场部是联系旅行社的门户。这个部门的人员要经常向旅行社介绍自己酒店的优势和价格,并与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价格因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酒店要慎重各个旅行社的团价!当然,量大的旅行社可以适当优惠!当然差别不能太大!同时酒店应该推出对应旅行社的团队餐!这样就可以和旅行社保持一定的合作关系!我想如果这些做得好的话,维持合作关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3.旅游策略公司运营协议

2021年7月8日,第21届金湖荷花节正式开幕。苏北金湖历来有一年一度的节日——荷花节和三湖美食节。节日通常在夏季举行,人们可以在金湖品尝各种美味佳肴。这段时间,金湖是最忙的。政府还为荷花节和三湖美食节举办了晚会。人们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街上都能感受到节日的热闹气氛。

水乡金湖是苏北水上明珠,素有“苏北水乡、小江南”之称。当地民桥数万亩荷花池里,来自世界各地的上百种荷花,让人眼花缭乱。他们是独一无二的。 2001年金湖还利用这个机会举办了荷花节,从此金湖的荷花名声大噪。当荷花盛开时每逢七、八月份,每年都有超过20万名荷花爱好者从世界各地来到金湖赏荷书。孕。如果邀请三五好友一起赏荷、唱歌、品尝酥脆的莲藕,那将是夏日里的一件美妙的事情。

4.旅游双方合作协议样本

打开同程旅游,点击我的实名认证,然后拨打客服电话400-777-7777。直接联系客服申请酒店注册。客服会根据您的资质直接帮您办理。

签署合作协议---提供酒店相关信息---审核酒店网上信息---开通酒店---正式开始合作要求:(三证齐全:商务许可证、税务许可证、特殊行业许可证正在等待审核,文件齐全,基本可以通过。

5、旅游合作协议Template

发展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为基础,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按照生态原则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系统的变化和特点,不断完善旅游系统的结构和布局,努力保持其生态平衡和环境效益。一个好的生态旅游体系应该具备的。

1.简介

自海克尔创立“生态学”以来,一百年来生态学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它是从简单地研究生物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演变而来的。它发展到研究自然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途径等,为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生态旅游的主体是胡旅游的对象是人类,旅游的对象是自然环境。因此,从学科定义上看,生态旅游属于生态学范畴,但生物体与环境关系中的生物成分并不是普通生物体而是人类。因此,这一系统的管理必须以生态原理为指导,从生态普遍规律出发,协调生物、环境、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开放的自然环境景观和自然保护区都是自然生态系统,而旅游本身就是一种人工活动,它与自然系统一起形成比简单的自然生态系统更为复杂的人文-自然复合系统。它不仅由生物和环境条件组成,而且还由人类活动和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组成。它是由这些复杂因素组成的多层次、多因素的统一体。人类的生命和d 生产活动会引起生态系统的变化;反过来,生态系统的变化对人类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它们都在按照生态规律进行着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如果某一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引起系统中其他因素的变化。产生连锁反应。当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能力超过其极限时,生态系统就会失去平衡,旅游环境就会被破坏,旅游业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发展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学为基础,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按照生态原则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系统变化和特点,不断完善旅游系统结构和布局,努力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效益。一个好的生态旅游系统应该具有和谐的结构、高效、经济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能够适应自然条件的变化,有能力净化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提供美丽的生态旅游为了人类。地方。

自然保护区受国家行政管理和保护。决不允许肆意砍伐森林,破坏自然环境,特别是在划定的边界内,甚至无法进行正常的工农业生产。然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离不开当地居民。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必须给当地居民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不是贫困,因为无数的实践证明,只有当当地居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才能达到节约的目的。那么当地居民靠什么维持生存和生计呢?从目前的各种经济活动来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获取资金来源的手段。生态旅游可以给自然保护区带来经济效益,同时可以教育游客有关自然保护的知识,让当地人幸福生活,维持自然保护区可持续管理的经济形态。如何达到发展生产、减少环境破坏的效果?我们认为,首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保护环境。尤其要遵守旅游不能超过环境容量这一最基本的生态原则。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出现

简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有l这一理念源远流长,在传统农林生产实践和社会发展中可以找到雏形。然而,作为一个科学术语,它在1980年出版的世界保护计划(WCS)中得到了系统的阐述(IUCN,1980)。虽然这份文件主要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而提出的,但其范围远远超出了简单的自然资源保护。它将保护和开发视为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把自然保护放在首位。在整个社会发展的框架内。

《世界自然保护纲要》改变了过去讲保护的做法。明确提出,其目的是要把资源保护与开发结合起来。这里所说的发展,是指发展经济以满足人类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这里所说的保护是指人类对生物圈(生物生存和赖以生存的地球)的合理利用,既要使当代人获得最大的持续利益,又要保持其潜力,以满足子孙后代的需要和愿望。 《纲要》提出了生物资源保护的三个目标,即(一)维护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保障系统; (二)保持生物遗传多样性; (3)确保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持续利用。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向联合国提交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又称“布伦特兰”报告(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 )。报告贯穿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充分考虑当前世界环境状况的同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行动。定义这里所说的可持续发展与《世界自然保护纲要》中提出的基本一致,即“可持续发展是在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的同时,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报告指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一)提高经济增长速度,解决贫困问题; (二)提高增长质量,改变破坏环境和资源的问题; (三)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就业、食品、能源、住房、水、卫生、医疗等方面的需要; (4)将人口限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水平; (5) 保护和加强资源基础; (6)技术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适应; (七)将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律和政府决策中。

简而言之,可持续发展nt并不否认经济增长。这一理念从一开始就强调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甚至把解决贫困放在首位。在改变破坏环境和资源的增长方式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就业、粮食供应和人口限制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人类正在寻求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途径。我们认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同时,过分强调环境保护而忽视人民财富增加的发展也不是可持续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如何寻找发展道路、如何改进的问题经济增长,以及如何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发展经济。

3.关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探讨

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响应和迅速发展。学术界和政府机构都已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和行动指南(ERP环境,1999)。同时,也有学者对此概念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可持续发展更像是一个口号而不是一个科学概念(Di Castri,1995),甚至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模糊的发展(Oldman,1995)。本文对这些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以便我们能够对这个概念有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入的理解。

为什么可持续发展理念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法国著名生态学家迪卡斯特里(1998)认为可持续发展概念本身不够精确,无法应用。原因是这个概念本身是矛盾的,不能正确反映长期趋势和不确定性;在当前地域经济和开放信息社会的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应用更加具有随意性。由于政治家、官员、环境专家、商人和企业家的动机完全不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变得更加随意和主观。他进一步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存在以下六个弱点。 (一)人口、资源、环境不平衡。人口和资源正在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应用容量。我们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框架来衡量变化的空间及其相关元素; (2) 自然资源不是固定的,也不是预先确定的。替补以前被视为非能源的淡水、湿地、潮汐等现在已成为重要的能源; (3)物种、生态系统和资源都在不断的进化或变化中,不可能将这些当代的资源不加任何变化地转移给我们的后代。即使我们当代人不干涉,也会因自然的选择而改变; (4)我们无法通过对当前趋势的简单推理或演绎来解释子孙后代的需求和未来的资源价值。当代人对电力、火车和计算机的需求是我们的祖先无法想象的,也是我们未来可能无法预见的; (五)可持续发展不能衡量,不能计算。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可以用来衡量可持续发展的计算单位; (6)从方法论角度考虑系统动力学、非线性、开放性、稳定性和适应性等从这个角度来看,发展和可持续性这两个术语是不一致的。

迪卡斯特里(1995)在《自然与资源》杂志上撰文,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椅子”模式,进一步规范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内涵。他指出,可持续发展可以看作是一把四条腿长度和强度相等的椅子。四条腿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有一条腿比别人短或长,它就会变得不稳定,无法可持续发展。四足是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结论是,只有在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四个方面才能实现相对平衡的发展。然而,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在这四个方面已经或将要达到完美和平衡。为了比如,美国经济发达,自然环境良好,但社会环境却不好,尤其是大城市,社会问题较多。法国也存在严重的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失业率居高不下。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将很快制约其经济进一步发展。从全球范围看,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恶化的现象十分普遍,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这四个方面实现了平衡,或者在这四个方面实现了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由于可持续发展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不同机构、不同学术背景的专家在对其进行解释和评论时,难免会沾染上各自领域的色彩,有时甚至强调一硅确实。只关注问题的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的重要价值。可持续性有很多含义。这个想法既简单又复杂。一方面,它保护环境,使生物群落不受干扰。另一方面,这听起来不切实际:我们如何才能在不造成一定破坏的情况下建造桥梁和道路?如何生产足够的食物来充饥?如何筑堤防洪?如果限制投资者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如何吸引发展投资?难道他们没有经济利益吗(Johnson,1998)?事实上,任何环境问题的发生都有其显着的经济特征。环境污染的出现是人类发展机械和石油等工业的副产品,生态破坏是人类发展的结果。能源、交通等行业的副产品。这些环境问题可能不会发生没有这些产业的发展。然而,为了减少环境问题而限制人类经济发展是一种消极、消极的观点,也是人类进步和社会繁荣的障碍。因此,环境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人类建设和发展自身文明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旅游是最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和公众普遍接受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没有明确表明它是一种既能发展经济又不破坏环境的模式。它只强调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维护代际公平,防止当代人剥夺后代人使用资源的权利。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指出:经济g生长和发展必然引起物理生态系统的变化,而所有生态系统都不可能永远不受干扰。 A地的森林被破坏了,但B地可能会重建,但必须有防止水土流失和遗传退化等的计划。总之,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必须在环境的承受能力范围内。 《环发会议》(1992)协议提出,森林资源和林地应得到适当管理,以满足当代和子孙后代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需求。我们在引用这个概念的时候,既要全面,又要准确,这样才能合理指导我们的经济活动,建设好我们的国家,促进我们的经济。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世界环境与发展首脑会议上,各国政府就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达成共识。中国是第一个在与世界各国共同制定和实施21世纪议程,表明中国人民将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承担起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的责任。事实上,中国仅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它的资源、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也为全人类的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更值得一提的是,从1998年7月1日起,停止天然林采伐,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和政府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的坚定不移的决心,而不是削弱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 《中国21世纪议程》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即从从注重数量增长的传统经济模式转向强调提高发展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切实保障人类的需求。子孙后代生存的环境和发展所需的资源。

4.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是主题旅游的一种。意味着游客到大自然中去欣赏自然景观、了解生态。这种现象同时受到环境教育,旅游业可以实现可持续管理。生态旅游不仅用来代表一切观光自然风景的游览,而且强调所游览的物体不被破坏。游客受到环境教育和生态文明的启发,体现了保护自然的要求和责任。根据牛亚非(1999)的研究,“f 生态旅游可分为三种类型: (1)生态旅游根据市场和消费者行为定义的旅游概念。将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方式或旅游产品推向市场,为游客提供优美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二)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界定旅游概念。将生态旅游视为将旅游发展与社区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旅游发展模式; (3)根据行为规范定义的生态旅游。旅游活动强调游客和当地居民的行为规范和环境价值观,可以使游客和当地居民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道德,尊重当地文化传统。

生态旅游这个词在我国出现才几年,就如雨后春笋般广泛传播。尤其是自然保护区,具有天然的优势。景观并将生态旅游视为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支柱。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回归自然、欣赏美景、陶冶情操已成为人们时尚的休闲选择。前往自然保护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迪卡斯特里(Di Castri)(1995)的主席模型,生态旅游可以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首先,生态旅游可以促进社会发展。旅游是人们十分熟悉、历史悠久的社会活动。它可以使人们相互了解、增长知识、发展友谊,促进经济和社会文化交流。从目前各行业现状来看,生态旅游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旅游业,当地居民可以在其经营的生态系统之外找到生存空间,拓展业务领域,融入整个社会。可以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一般分布在林区、草原或其他边远山区。它们是相对封闭的系统,因此保留了许多原始、独特、珍贵的自然景观,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对于发挥这一财富的红利,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边远山区对外开放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旅游是非消费性旅游。游客满意、旅游区当地居民提供旅游产品后,自然景观和环境条件不被破坏,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生态旅游有利于文化文明的提升水平,与其他行业明显不同。旅游虽然也经营产品,但它是一种文化内涵更丰富的产品。通过旅游,游客不仅获得了产品,还受到了自然的影响,获得了关于人与自然的知识。特别是,生态旅游在向游客兜售美丽风景的同时,也让游客接受了一种文化文明教育,这远远超出了简单的商业行为和买卖关系。普通企业只能提高客户的物质文明。优秀的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弘扬企业文化,提高顾客的精神文明。生态旅游让游客接受大自然的洗礼,提高了游客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文明双丰收的同时,还有更高层次的文明,那就是生态文明。生态学文明是广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突出表现为人们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理性认识、理性行为和道德情操。今天,当世界面临各种环境问题、生态破坏困扰时,我们更需要生态文明。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旅游是生态文明教育最有效的手段;生态旅游区是生态文明教育最大的课堂;森林、草原、海洋、动植物、珊瑚等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生态文明教育的最佳场所。教科书。

其次,生态旅游可以促进环境保护。我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然而,保护是人为的活动,是人们自觉的社会实践。那么如何才能激发人们的保护动力,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呢?最重要的是培养人们的爱:包括对自然的爱、对环境的爱和对生物体的爱。那么这种爱从何而来呢?我们知道,慈父母、慈师,是儒家思想的传承;我们知道,爱国爱民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结果。前者深入人心,后者生动多彩。儒家文化和社会教育缺乏人们热爱自然的热爱基础。必须采用一个有效的方法,那就是生态旅游。生态旅游可以激发人们热爱自然、热爱环境的意识,调动人们保护环境的动力。行动。因为生态旅游让人们真正体验自然之美,感受自然魅力,激发了人们的热爱,使环境保护成为有效的自愿行动,从而达到主动保护、主动保护的目的。

MecNeely(1996)认为,生物资源经常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是距离自然保护区最近的居民被剥夺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权。生态旅游与当地居民紧密结合,实现共同发展。完成保护任务。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其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该受到尊重。大自然的好处取决于必要的生态过程和生命支持系统的维持,以及生命形式的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必须符合生态原则,以及物种存在的原因当当代人类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努力将基因库推向灭绝时,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可能比简单地满足当代消费者的经济愿望更重要。到时候,所有子孙后代都会付出代价。

可持续发展必须反对两种极端倾向:一是片面追求数量增长,忽视效率和环境;二是片面追求数量增长,忽视效率和环境。二是片面强调环境保护,忽视经济发展。在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后一种趋势的发生。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当前的问题,就必须更加关注后一种趋势的出现。如果当地群众的贫困问题得到消除,环境和资源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生态旅游男上述只是一个可以在林区或自然保护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的例子。能否发展其他类似产业?如林区绿色食品产业、饲料化肥产业、礼品工艺品等。可持续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就没有可持续性。总之,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贫困、发展经济是我们的中心任务。保护也是为了发展,也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够更好地发展。

6.旅游线路合作协议样本

这个问题比较笼统,根据分数来回答。既然是合作,我们就不是作为客户谈论旅游行程,而是作为合作伙伴谈论投资或联合运营。此处再次以个人或法人的名义进行。

如果是个人合作,是否是参股投资呃或者加入董事会,或者加入一个品牌或者经营自己的销售部门,首先你必须对旅行社行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合作伙伴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们稍后再讨论。谈判的重点是权利和义务,重点是发展和共享。

如果你正在谈论与法定代表人的合作,而你的公司不是旅行社,那么这被认为是职业变动或转型。首先要做好与员工的工作,处理好公司相关事务,与旅行社的合作要有充足的计划。由于自己的公司是旅行社,所以比较容易。

法人与旅行社洽谈合作时,必须做好被收购或被加盟的准备。其中,人员配置、业务发展、品牌建设、运营机制等都需要具体落实。

简而言之,如果您是确定与旅行社合作,必须具备荣辱与共的思想意识和发展第一、利益第二的能力。仅供参考。

7.旅游两方合作协议怎么写

这个问题还用问吗?想一想一定很容易想到。旅行社绝对是航空公司合适的长期重要合作伙伴。就个人而言,一年旅行最多不能超过几次,但旅行社不一样。他们每天出行的人数是固定的,所以这是与航空公司和旅游公司的合作协议。

一个提供折扣,另一个提供客户。两者是互惠互利的。所以呢,这个呢,就会减少游客的机票价格,.这也是一种节省成本的旅行方式。

如果我们自己买票,因为您只有一个人,所以各项费用无法享受团体票价格。旅行社往往是组团去,然后至少有5人、10人甚至更多,甚至包机。这样的话,肯定会有折扣。我这样说你应该不难理解。

其实说到底,需求决定市场。由于旅游公司的市场需求大于个人,航空公司优先将资源配置给旅行社。不仅可以增加参观人数,还可以降低成本,何乐而不为呢?

还有一种情况是,对于个人旅行来说,一般选择的旅行时间段是高峰期,而且时间段较多;而且为了降低成本,旅行社一般都会选择晚上或者凌晨去。选择的时间往往比较集中,那段时间客流量比较小,所以那段时间的折扣一定是最大的。

这其实是一个ch当前市场的特点。供需关系决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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