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委托跟团游

1,并选择正规旅行社。主要是看他是否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许可证》和省旅游局颁发的《旅游经营许可证》。

2.货比三家获取报价。目前,一些旅行社不够规范,为了既得利益,随意报价。因此,游客在报名跟团游时,应多对比报价,以减少开支。

3.选择信誉良好的服务。旅游爱好者应关注当地媒体报道,选择经常受到好评、服务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4.仔细理解旅行合同。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合同。一旦签字,双方均需承担责任。因此,有必要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对旅行的吃、住、行、交通等方面进行了解,了解旅行期间的服务标准。如有违约行为,您可以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提出投诉。

5.注意旅游保险问题。旅游保险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获得的赔偿。

6.不要被低价旅游所迷惑,也不要贪小失大。

7.在报名跟团游之前,向旅行社索要行程,仔细研究并做好功课。您可以在线查看行程中的住宿酒店,了解酒店情况。

8.还要了解有多少购物时间,有多少购物点和自费项目。

9.最后,你需要查明航班时间,考虑如何到达机场,旅行社是否接载你起来吧。

2.跟团旅游需要委托他人吗?

没有要求必须亲自完成。您可以代表您预订。

携程网是一家在线票务服务公司,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中国上海。携程网拥有超过60万家海内外会员酒店可供预订,是中国领先的酒店预订服务中心。携程网已在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厦门、青岛、沉阳、南京、武汉、南通、三亚等17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员工超过25000人。 2003年12月,携程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携程网成功融合高科技产业与传统旅游产业,为超过9000万会员提供酒店预订、机票预订、度假预订、商旅管理等全方位服务、优惠商家及旅游信息。旅游服务服务。除了在自有网站上提供丰富的旅游信息外,携程网还委托出版了旅游丛书《携程旅行中国》和出版旅游月刊《携程自由行》。 2015年10月26日,携程与去哪儿宣布合并。

3.旅行时如何报名参团

报名参团有两种方式:1.直接在商店报名,2.在旅游网站报名。

1.到店报团:到店了解旅游相关信息,店家会来接您,工作人员会向您介绍游览日期、价格、自费项目、必要消费项目、交通、住宿、根据您的情况制定出行路线的餐饮标准等。一般旅游团分为普通纯玩团、购物团、升级纯玩团等,普通纯玩团和升级纯玩团的区别ure玩团就是正规的纯玩团不进店,赠送的物品中也会有类似购物店的景点,比如风情街。常规纯娱乐团会推荐聚会、烤羊、夜游XX景点(豪华游轮)等消费。以九寨沟为例,参加常规纯娱乐团的免费项目有风情街、藏寨、羌寨(这些都是购物地点)、藏羌风情派对、烤羊、住宿三星级酒店。游览期间导游会让客人升级到更好的派对,并加收150-200元观看“5D双世宠妃”派对。升级为纯玩团(路线名称也有其他名称),住宿准备四星级酒店,提供免费“5D千古爱派对”、烤羊等。合同中会注明您永远不会进入商店(you will be补偿1000元进店等)。

2.在旅游网站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查看网站的快照时间(更新时间越接近越好)、可靠性、“公司资质、关于我们、如何支付”等。当您选择时一条路线,协商价格。在线客服会为您签订一份电子合同,其中也会注明旅行相关事宜。您需要存入大量存款。为了安全起见,您必须开设公司账户(一般200万元以下为私人账户,2000元以上为公司账户)。申请旅游团时,一定要货比三家,看清楚合同上签订的内容。以及随行的旅游行程是否与接待员承诺的一致。 (在线签署合同,打印合同和行程单,并在行程中检查是否与承诺相符)

四、团体旅游须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规划与推广

第一章4 旅游经营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管理旅游纠纷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d 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出国旅游、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并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应当体现公益性。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对为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游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便捷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综合协调旅游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调做好旅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依法设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交易。

游客有权了解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折扣。

第十二条 旅游者有权要求协助当其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的立场和保护。

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活动有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安全规定。制定旅游活动规则。

游客关注国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所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不配合国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采取的临时限制旅游活动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非法滞留,跟团外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游客不得在境内非法停留,随团入境游客不得擅自分团、离团化。

第三章旅游规划与推广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旅游开发准备工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进行规划。利用跨行政区域且适合综合利用的旅游资源,由上级人民政府编制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总体要求和发展方向。旅游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对旅游项目提出特殊要求特定区域的设施和服务功能。

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文物和人力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和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旅游利用自然资源、文物等人力资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生态环境。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区域完整性、文化代表性和资源的区域特殊性,并考虑到保护军事设施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资源监督检查保护和旅游利用。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旅游休闲的产业政策。制度建设采取措施促进区域旅游合作,鼓励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贸、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融合发展,支持少数民族旅游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宣传。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提升战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协调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组织当地的旅游形象宣传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咨询平台,免费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景点、线路、交通等信息。 , 天气, 住宿, 安全y、医疗急救及其他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游客聚集场所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在风景名胜区和通往主要风景名胜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导标志。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旅游中转站,为本市及周边地区的游客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旅游管理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须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和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有必要的经营设施;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国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营业执照,不得非法转让旅行社营业执照。其他形式的商业许可。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补偿旅游者权益受损的情况,以及在旅游者人身安全发生危险时垫付费用。 紧急救助费用在紧急情况下。

第三十二条旅行社发布吸引、组织旅游者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获取kic通过安排购物或支付额外的旅行物品来获取千金和其他非法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不得指定特定购物场所,不得额外安排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同意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在旅行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办理退货并预付退货费,或者退还单独支付的旅行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组织团体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体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条 通过者经导游资格考试、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向有关旅游行业组织登记后,可以申领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向导游全额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体旅游提供服务时,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德证书。

第四十条 导游、领队必须由旅行社指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私自从事导游、陪同业务。

第四十一条 导游、领队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进行旅游文明宣传和讲解。游客行为规范引导游客健康文明出行,制止游客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额外付费活动是必须的。旅游项目。

第四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系统,经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旅游景点、交通等单独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严格控制增量。拟收费、加价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征求游客、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示范。说明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风景名胜区不得增加附加收费项目,变相提高价格;新增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逐步免费开放。

第四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在显着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单独收费项目价格、团体收费价格。景区门票涨价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不同景区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点门票一起出售的,合并价格不得高于单个门票价格之和,游客有权选择购买任何单独的项目。票。

景区核心旅游项目因故暂时不对游客开放或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予以公告,并相应降低费用。

第四十五条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不得超过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承载能力。景区应当公布经景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大承载能力,制定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可以采用门票预订等方式控制景区接待游客数量。

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分流、分流等措施。

氩气第四十六条 城乡居民依法利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首页显着位置标明营业执照信息。

网站发布旅游经营信息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九条 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l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旅游经营者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应质量等级的名称和标志。

第五十一条旅游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行贿或者收受贿赂。

第五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明确在车辆显着位置张贴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志,并在车厢显着位置公示经营者。第五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住宿经营者将部分经营项目、场地转让给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的、观光、娱乐、旅游交通等,实际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活动给游客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境旅游,发现旅游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处旅游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或者是我国驻外机构的报道。

第五条六、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实行责任保险制度。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跟团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基本情况;

( 2)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及标准;

p >

(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6)自由活动日程;

(7)差旅费及付款期限方法;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旅行社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时,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的内容。

第五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跟团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跟团旅游合同的,应当在跟团旅游中载明委托机构及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合同。

旅行社应当遵守本法规定,将跟团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当地旅行社的,必须在跟团旅游合同中载明当地旅行社的基本信息。

>

安排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导游服务费应当在跟团旅游合同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提醒参加团体旅游的游客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十二条旅行社签订跟团旅游合同时,应当告知旅游者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宜参加旅游的情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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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注意的旅游事项: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中国法律规定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比赛期间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旅行社还应当告知旅游者。

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揽旅游者组团旅游,因参团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组团社可以终止合同。但国内旅游必须至少提前 7 天通知游客,出境旅游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

团队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组团社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负责,委托旅行社对组团社负责。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如果因未达到约定的参团人数而终止合同的,组团机构应当将已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给游客。

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旅行社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旅行社承担。和第三方。

第六十五条 旅游者在旅行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的,组团机构应当将余款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给旅游者。

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危害健康的疾病以及其他游客的安全。安全;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并拒绝携带的o 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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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事违法活动的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不听劝阻且无力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游组团机构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及其履职人员采取合理谨慎措施仍无法避免的事件,影响旅行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经确认,旅行社与旅游者均可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说明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终止的,组团机构在扣除向当地旅行社或履行助理支付的不可退还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游客;若合同变更,相应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给游客。

(三)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摊。

(四)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 f食宿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增加的回程费用将由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分摊。

第六十八条 旅行行程中合同终止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履约助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回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

经游客同意,旅行社将跟团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旅行社的,应当与当地旅行社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权利派对。有义务向旅游经营者提供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副本,并向旅游经营者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费用。旅行社应当按照跟团旅游合同、委托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第七十条旅行社不履行跟团旅游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赔偿损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有履行资格,不顾旅游者的要求,拒不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追究其责任。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

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跟团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时,旅行社未履行安全提示和救援义务的,对游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 因当地代理人、演出助理原因造成违约的,由组团机构承担责任;组团机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当地代理人或者演出助理追偿。

由于当地机构及执行助理的原因,如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o 旅游者可以要求当地旅行社、履约助理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向当地交通运输机构或履约助理追偿。 。但因公共交通经营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旅游者索赔。公共交通运营商。

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表演助理、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如果达到旅行年龄市旅游局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者要求改变旅游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将退还给旅客。

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委托,为其预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项。旅行社因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游客委托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第七十五条 住宿经营者应当为下列人员提供住宿服务:团体旅游者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执行。住宿经营者未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标准的住宿服务,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原因采取措施无法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游客安排住宿。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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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跟团旅游需要委托人吗?

一般不需要。正式加入团体前需写团体组织介绍信。一般来说,群密etary会通知大家完成这件事情然后提交。到团秘书处,等所有想加入团的同学都写完。团委书记会将全体学生的团组织介绍信交给团委,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6。跟团旅游需要做哪些准备?

旅游团到达前一天,您应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落实和检查旅游团的交通、食宿、行李运输等事项。 1、检查行程 2、落实旅游车辆 (1)联系旅游汽车公司,确认为团体提供当地交通服务的车辆的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 (2)接载大型旅游团时,车辆上应张贴号码或醒目的标记; (3)确定会议地点与司机沟通并告知活动日程及具体时间 3.知道联系电话 4.落实住宿和餐饮

扩展信息:

“旅行”是指旅行、外出,即从A点旅行到B点的过程。 “旅游”是指郊游、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而进行的旅行。两者合起来就是旅游。因此,旅游重在旅游。旅游不仅有意义

7. 跟团旅游需要委托人报到吗?

去日本所需证件:护照和签证。办理护照请到当地出入境大厅办理,办理签证请到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

护照申请手续

申请条件

因定居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出国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可凭身份证件申办普通护照。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在提出申请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申请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规范》标准的照片;

(2)《出入境证件照片申请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

(三)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发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送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16周岁的人员应由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出生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注册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第(一)、(二)、(三)、(四)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经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后,出具同意申请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提交第(一)、(二)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军事系统有权批准普通护照的申请。

8.出游需要跟旅行团签订合同吗?

关于去旅行社报团的问题,流程如下:去旅行社查询路线你想去,并确认行程和路线。 ,与业务人员签订旅游合同,缴纳相关费用,等待团体出发通知;

至于团体旅游的费用,首先要看你要去哪里?比如,如果省内有的话,价格肯定会便宜一些,但是如果跨省的话,价格就会高一些。距离出发地越远,价格越贵,运输成本高。您选择行程的标准是什么?

有进店的低价购物游,也有专门针对的游不进店也能玩得开心,有经济游,有豪华游,还有私人定制游。费用不同,这取决于您的选择。您选择的目的地和旅行团的标准!

9.团体旅游须知

自由行更自由、便捷。时间安排可以随意调整,您可以改变对行程中的游览项目的想法。由于没有购物和自费项目,游客在自由行期间可以明智地花钱。他们可以去哪里最值得参观的景点,并且有空闲时间。

按照自己的计划去旅行社预订机票和酒店。如果您认为行程可能发生变化,请选择可改签的机票。由于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之间有长期合作关系,价格会比单独预订便宜。

与旅游团队一起登机。到达目的地后之后,你们将脱离群体,自由行动,直到回归的那一天,重新“融入”到团队中,一起飞回来。或与其他自由行旅客同时出发/返回同一目的地。由于机票是团体价,所以这个套餐价格会更便宜。

随着很多方面变得越来越方便,比如交通、住宿选择,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很多游客对信息有了更好的了解,以前需要通过旅行社解决的事情,现在您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解决。如果你想查信息、订机票、酒店、门票,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出门前一切准备就绪。

所以现在自由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年轻人,不再喜欢跟旅游团了。那样的旅行就变成了纯粹的观光旅行,这是最简单的如果你想深度旅行,解放出来om 会更合适。那么免费旅游有什么好处让更多的人可以选择呢?

一是比较自由,这是最大的优势。传统上,跟团旅游的所有行程都是提前安排好的。游客可以随旅游团带去哪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住宿都是旅行团提前预订的,所以根本没有多少空闲时间,白天通常都比较热闹。从早到晚,我们赶着去游览景点。这对很多人来说一点也不有趣。不可能在喜欢的景点停留很长时间。然而,自由行意味着你可以自己安排行程,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必担心跟随别人。去玩吧。

此外,您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比如你可以只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景点,不必像旅行团那样。方法是你自己的选择。有所以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住宿和餐饮。如今,网上预订非常方便。您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酒店类型,还可以查看酒店的评价。吃饭也是同样的道理。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或想要的东西来决定。品尝时可以自己寻找当地的美食。这些都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的。

还有一点就是可以对一个地方有深入的了解。当你去有旅游团的地方时,只要上车然后下车即可。想要深入了解一个当地的城市是不可能的。毕竟时间有限,但又不可能单独出行。同样,你可以去当地的地方看看、体验一下、和当地人交流等等,这些都是了解一个地方、深入了解一些情况的好方法,而这是跟团无法达到的。的。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很多可以好处。毕竟,旅行是一个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跟旅行团旅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而且比较仓促。除了看、拍照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助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