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滨海新区旅游区管委会电话

天津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电话:65306671、65306692

2. 天津滨海新区旅游区电话区区政府

在天津滨海新区申办因私护照,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照片到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公地址: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央商务区迎宾大道与季华路交叉口。光辉东方文化大厦B座,广场附楼。具体规定是: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亲自向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并提交以下 true 和 v所需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须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境同意书、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3.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地址

天津开发区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不予讨论。

滨海新区概念规模最大,涵盖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全部区域,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地区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及东丽区、津南区。域规划总面积2270平方公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隶属于滨海新区。天津地图有详细标记。

4.天津滨海新区行政中心电话

华北地区(以省级为例):

北京11开头、天津12开头、河北省13开头、山西省14开头从内蒙古自治区15开始。

天津的身份证号码均以1201开头。各区区号为身份证号码的第五位和第六位。 01为和平区,02为河东区,03为河西区,04为南开区。区,05是河北区,06是红桥区。

10为东丽区,11为西青区,12为津南区,13为北辰区,14为武清区,15为宝坻区严格来说,16是滨海新区,17是宁河区,18是静海区,19是蓟州区。

5.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大厅电话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24小时咨询热线:022-96678

投诉服务热线:022-24900315

投诉受理邮箱:

TBIA_TOUSU@CAHS.COM.CN

医疗服务热线:国内医务室:022-24906120

国际医务室:022-24905120

举报中心热线:022-24906500

自助名录查询热线:022-24901114。

特殊需求专区:

【举报中心】

我们将为您办理临时证件补发及终端报案。

地点:2号航站楼三层出发厅H值机岛对面

电话:022-24906500

6.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处委员会电话

8539 不应是 T 的区号监津。

天津市共有十六个区,区号代码如下:

河北省天津市滨海新区221区、和平区101区、河东区102区、河西区103区、南开区104区105区、红桥区106区、东丽区110区、西青区111区、津南区112区、北辰区113区、武清区114区、宝坻区115区、静海区223区、宁河区221区、蓟州区225区。

7.天津滨海新区旅游区管委会的电话是多少?

0229541是天津城市代码。滨海新区是天津市辖的副省级新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北方对外门户、高水平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和物流中心。 、宜居生态新城区。它是在原来的基础上集成的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8.天津滨海新区旅游区管委会电话

始建于1989年的天津海水浴场,对于70后、80后来说,绝对是美好的童年记忆。不仅是天津本地人,也是京津冀地区看海、畅游海、享受水上娱乐的最佳去处。经过30年的风风雨雨,年久失修的海滨浴场逐渐被人遗忘。然而,这是个好消息!天津海滨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正在积极协调、全面推进海滨浴场改扩建工程。这个昔日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将“凤凰涅槃”,打造江南休闲湾。从天津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获悉,原滨海旅游度假区h海水浴场升级改造扩建工程方案正在调整审批中。海滨浴场升级改造主要建设项目分为两大类。

9.天津滨海新区旅游区管委会电话地址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壮大市场主体

1.中央商务区登记、纳税缴费传统广播影视、戏剧创作孵化、宣传发行、特效后期制作、影视技术、文化软件、视频网站、动漫游戏、演艺演出、新媒体和文化信息服务、在线学生内容、创意设计、教育培训、旅游文化、数字出版、广告传媒、会展​​经济、体育文化等影视文化企业及相关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影视文化企业(机构),根据其对中央商务区的实际贡献,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2.上述企业中具有产业带动和示范效应的优质企业,可按照管委会相关认定办法认定为文化龙头企业。对在中央商务区实际经营的龙头文化企业,可享受上述政策。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底,将追加财政支持。

3.对区内影视文化企业聘用或签约合作的核心创意人才,经认定后给予个人奖励,为期5年。对龙头文化企业核心创意人才,追加资金支持将于2020年提供。

4.对区内影视文化企业聘用的高级人才、中级人才、业务骨干,经认定后给予个人奖励,期限为5年。对文化龙头企业的上述人才,2020年前将追加财政支持。

5.影视文化企业创办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5年内,参照中央商务区留存的个人所得税和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收入。代表中央商务区付款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对2020年之前入区的影视文化企业,按照天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部分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n 实际返还给中央商务区的股息收入的市级留存收益。

6.对认定的龙头文化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参照影视文化企业创始人投资收益奖励,自企业成立之日起5年内平台员工股权转让收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央商务区保留部分以及平台员工分红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对2020年之前入区的龙头文化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对平台员工分红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部分实际返还的部分给予一定支持和补贴。中央商务区获得天津市级资金的支持。每个员工自有平台员工人数不得超过50人。

设立中央商务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商务区区级财政部门每年组织2亿元,专门支持在中央商务区注册、在中央商务区执业、工作、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影视企业。文化企业的发展期限为5年。

2.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产业发展

7.对于在中央商务区注册并实际入驻办公的影视文化企业,经认定后,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办公楼租赁、购买、装修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解决企业住房困难。

8.鼓励剧本创作、IP孵化、产业培育、专业培训、技术引进与研发、特效后期制作、展示交易等平台服务载体建设运营。上述平台服务载体项目经管委会确定,给予专业设备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50%,用于购买专业设备,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上述平台服务载体项目,对于服务载体项目,经管委会认定、评分评估后,每年可按实际运营费用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9.支持影视文化企业贷款融资。对于在中部地区注册的龙头文化企业实际办公人员20人以上的拉尔商务区,经认定,给予贷款融资贴息支持,最高贴息幅度不超过当年国家标准。按照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贴现率为贷款利息的50%。每家企业每年享受的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10.支持影视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对拟在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奖励。

11.鼓励在中央商务区注册并实际运营的企业制作、在中央商务区拍摄、能够提升城市品牌形象和中央商务区区域美誉度的优质创意节目商业区。电视剧、纪录片、综艺节目、电影、网剧、网络电影等优质影视作品,经管委会认可后,将给予以下奖励:

(1)央视认可频道及省级卫视(天津、北京、湖南、浙江、江苏、东方等卫视黄金时段(18:00-23:00)首播的电视剧)每集奖励10万元,最高每集2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首播的纪录片、综艺节目,每部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作品在全国院线上映且辖区首年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作品出品方200万元奖励元。

(三)在全国知名视频平台(腾讯视频)播出的影视剧o、爱奇艺、优酷土豆、乐视视频、搜狐视频、PPTV)并在年度所属类别中排名前五的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经管委会认可后,每部影片将获得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4)上述影视作品曾荣获中国电影金鸡奖、台湾电影金马奖、香港电影金像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五个一”工程奖 对获得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国内知名奖项的,经管委会确定,除上述奖励外,最高奖励400万元-提到的奖励(1)至(3)。

(五)上述原创影视作品若荣获奥斯卡、柏林国际电影节、戛纳国际电影节、威尼斯国际电影节等国际知名奖项。经管委会确定后,可享受上述(1)至(3)项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以上创意及播出奖励均按绩点提交,不可重复享受。影视作品由多方共同制作的,获奖者原则上应为第一制作者或项目申请者。多个制片人在我区注册并同时申报奖项的,以第一个制片人或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甲方牵头领取奖励并根据合作权自行协商分配。

12.对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在国家和天津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文化出口专项资金奖励。

13.鼓励影视文化产业协会力求在区内发展。在中央商务区设立的省级以上编剧协会、导演协会、演员协会等影视文化行业协会,经认定可给予一定空间。补贴。

14.鼓励在中央商务区举办电影节、高峰论坛、影视节、影视文化节等高水平影视文化产业活动,积极扩大产业影响。对某些类型的活动,经认定后,单次活动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活动补贴。

3.鼓励就业落户,加强人才支持

15. 2020年12月31日(含)前,与区内龙头文化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合同、核心创意人才、未享受免费人才公寓、在滨海新区无自己住房且实际工作、生活在滨海新区的高级人才、中级人才、业务骨干,经认定为核心创意人才、高级人才按照1800元/月的标准给予相应补贴。中级人才和业务骨干按900元/月的标准给予相应补贴,为期一年。滨海新区、中央商务区其他类似政策出台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人才奖励政策

16.在中央商务区注册、纳税、经营的影视文化企业及其员工,可按照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申请人才绿卡并享受落户政策;根据天津市市政局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可享受“就业方式落户”政策;此外,还可以享受天津市“特殊缴费落户”等其他落户政策。

4.设立支持影视创作产业引导基金

17.鼓励在中央商务区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入强大的社会资本,用于投资和支持本地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优秀电影。以及在中央商务区创作和制作的电视作品。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提供专项政策和服务支持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

18.鼓励金融领域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金融业务创新影视文化应用,提升文化产业金融服务能力。对在中央商务区内设立的为影视文化企业提供影视商业保理、知识产权及设备融资租赁、影视担保、影视保险等创新金融服务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经认定,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政策创新支持和政务服务支持。

19.鼓励影视版权跨境交易、剧本版权跨境交易、影视衍生品跨境交易、艺术品保税展览、影视设备保税租赁、中外合作平台等。 - 影视作品制作自贸试验区内的创新企业,被认定为填补区域产业空白、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政策创新支持和政府服务支持。

20。中央商务区鼓励的其他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经管委会审批后,可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予以支持。

上述政策自企业在商务中心区注册登记、纳税、收费、经营满一年起,即可适用兑现相关扶持政策。本政策意见由滨海新区厂房租赁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至另行通知。本政策不适用 ret主动地。原相关法规、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