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跨境旅游管理办法

在国内,加快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深化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合作,促进边境地区繁荣稳定,服务对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一带一路”和云南省建设辐射中心和国际走廊的机遇,边境旅游作为云南旅游的主要特色和亮点,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和政策优势。

2.云南旅游新规

云南旅游景点65岁以上的人都免费门票吗?全部免费。现在很多地方都实行了景区老年人免费入场的规定,基本都是一样的:70岁以上免费,65岁以上半票,免费60岁以上老年人重大节日期间。当地也有规定,允许60岁至64岁的老年人游览景区半价。

部分景区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但仍然有很多人感兴趣。没有这样的优惠政策。并不是所有60岁以上的老人都能免费游览所有景点。因此,在进行选择过程时,您可以直接查看该政策适合您。有这个要求的景区有很多。如果老年人想旅游又不想花太多钱,可以选择一些免费入场的地方。

3.云南省禁止跨省旅游

没关系,暑假正好是云南的旅游旺季,也是最好的旅游季节。所有的地方都适合去。安全问题无需担心,但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欢迎来云南旅游度假!钍云南人民普遍热情好客,而且云南的生活节奏缓慢,让人感觉不那么压抑,可以放慢脚步。去云南旅游注意事项:

1.注意防晒。

注意防晒。注意防晒。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你不想回来后被黑,就赌吧!意义!保卫!展示!

2.带上雨衣和雨伞。

云南天气多变,有时天气预报不准确。

3.这个季节早晚温差较大,还是需要带一件厚外套。

4.有些景点位置分散、偏僻,尤其是想看风景的时候。没有适合吃饭的地方。您应该提前准备好糕点和小吃。如果在昆明转机的话,可以买一些嘉华花糕之类的。

5.也是建议购买食品作为伴手礼之类的。其实那些民族风格的衣服回家就不会再穿了,有点浪费~

4.云南旅游规定

云南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天蓝蓝的,空气清新,气候宜人,风景迷人。素有动植物王国之称,是旅游胜地。来边头条

不过说实话,今年暑假我不太推荐。毕竟,目前云南的疫情形势不太好。大家也应该知道,云南毗邻很多国家,当然会有很多偷渡者。是的,虽然我们的防伪很强,但总有漏网之鱼,但是不用太担心,那些偷渡者也会这么做。他们很快就会被发现,但他们可能携带病毒,所以不建议大家今年去云南旅游。疫情结束后大家都可以去他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云南也欢迎大家!来边头条

5.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

不推荐。如果想去的话,建议就近和非高峰时段出行,尽量避开热门景点或景区高峰时段,避免在密闭空间进行娱乐活动。

如计划跨地区旅游,应选择近期无病例报告的地区,提前联系景区,了解当地防控政策,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出行时,需要准备一些路上使用的口罩、洗手液等必备物品。乘坐交通工具时应该注意什么?遵守空乘人员的秩序和管理要求。始终佩戴口罩并保持良好的手部卫生。妥善保存收据以供查询。

6.云南省旅游相关政策

六月来到云南省时,前夕ryone将收到一场水果盛宴和大自然馈赠的野生真菌的礼物。虽然天气会变热,但云南的山地环境有很多湖泊等泉水可以给你带来凉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让你感受到湿热带来的自然生命的奇迹。来到云南,有些生活方式是你需要学习的。

7.云南省旅游法新规定

2022年春节期间,云南省停止跨省旅游。这也是出于防疫的需要。目前,Omicron已在全球广泛传播,传播速度很快。春节是人们探亲、返乡人数最多的时期。全国开启春运,这是中国人每年回家的大迁徙。 ,所以旅行是有很大风险的。大家一定要注意自我防护,非必要不要外出。

8.云南省跨博全文《旅游管理办法》

章总则

第一条是加强边境管理,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促进边境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边境地区建设。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设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界管理、出入境管理、出入境边防地区管理和安全保卫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边境管理坚持依法管理、严格国界、维护稳定、开放服务、促进发展、便民惠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和边境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边境管理工作的领导。

外事部门负责国家边境标志和边境设施的勘察、维护和管理,根据授权组织边境联合检查。

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门负责边境地区社会治安、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边防等工作。进出边境地区的检查;结合任务管理边境河道治安,开展边境河道巡查和水上巡逻;预防和打击边境地区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海关、检验检疫、口岸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出入境管理和服务。职责。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边防委员会应当建立成员单位定期联席会议、军警民联防、重大情况通报、对外联系合作等制度。

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与驻扎边防部队的配合,相互配合,共同开展边境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按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有关协定、协定开展国际执法合作。

<第二章 国界管理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国界线的清晰、稳定,维护国界界碑(桩)和其他辅助标志物、定向物的安全。情况良好,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外事部门或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国界界碑的恢复、修缮或者重建,由外交部按照我国与周边国家签订的协议、协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边防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移动、损毁、涂改、标记界碑(桩)的;

(二)毁坏树木、植被及相关设施的作为国界辅助标志、定向物或者界河护岸的;

(三)改变或者可能改变国界线走向,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界河稳定的;

(四)在边界河道内爆鱼、毒鱼、淘金、采砂、超标排放污染物,或者在边界沙洲、岛屿上砍伐树木、挖沙剔石的

(五)在边界河流私开、扩建边境通道、便道,私开渡口、私设码头的;

(六)在境内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的;协议或与周边国家签订的协议禁止范围内的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置场所;

(七)中越边境我方一侧30米以内,中越边境我方一侧100米以内老挝边境,中缅边境纽尔我方10米处在境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的,但与邻国约定的除外;

(八)中越边界我方一侧1000米、中越边界我方一侧500米老挝、中缅边境在边界内烧荒;

(九)其他改变边界现状的行为。

第九条 在国境附近发现无主物体或者来历不明的航空器、空中物体、漂流物等进入我国境内的,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处理。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一)中越、中老边境我方一侧2000米、中老边境我方一侧2000米中缅边境边境500米以内的爆破作业,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边境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外事部门、公安边防部门,并按规定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进行地面测量、勘探、探矿、采矿的国界线我方一侧500米以内,省级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省外事部门、省公安边防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界河护岸、通航、引水作业,省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省外事部门、省公安边防部门的意见,按规定报请批准;

(四)25000米以内航测、航拍国界一侧的建设项目,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报批;

(五)在边境地区建设跨境项目或者设施,必须经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报批准。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向外事部门咨询的,外事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和协助;不予处理的,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航测、航拍、护岸、通航、引水作业或者跨境建设工程设施的,外事部门应当通报或者征求相邻国家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国按照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船舶在边界河流航行从事生产活动从事经营或者其他活动,除依法取得有关证明外,还应当向登记口岸或者作业地公安边防部门登记。

第三章出入境管理

第十二条口岸、口岸设立边防检查站,应当对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边防检查。运输。 ;对进出境运输车辆进行监管;监控港口或边境口岸的限制区域;必要时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

第十三条 出入境人员应当持有效出入境证件通过规定口岸或者国境通道接受边防检查;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边防检查的,予以处罚。公安边防部门有权拒绝其入境和出境;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拒绝入境、出境决定的,公安边防部门按照通知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协助、运送他人非法出入境或者为非法出入境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及其经营代理人应当配合出入境边防检查,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协助查处违法行为。

出境检查时至出境时,入境运输工具自入境时至入境检查时,无证不得上下人员、装卸货物。公安边防部门同意t。

第十五条 边境人民政府口岸管理部门可以在口岸、边境通道所在地划定一定范围的限制区域,维持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实施管理。限制区域包括出入境边防检查场所、候检区以及其他需要限制非出入境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区域。

第十六条:境内居民边境地区持有效出入境证件通过规定口岸、边境通道进入邻国的,必须在限定区域内停留,并在规定期限内返回。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入境后,应当在出入境证件规定的区域和有效期内停留。

第十七条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居民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所在国出具的出入境证件,且符合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的出入境事由,确需入境的,适用于出入境证件。口岸、边境口岸公安边防部门为边境地区境外边境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经边防检查后入境。

第十八条 边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边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发生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需要我方援助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同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备案;的s边境突发事件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组织人员进入邻国救灾,处置完毕后立即返回我国境内。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提供出入境便利。

第四章 边境地区出入境管理

第十九条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在进出边境地区的交通要道设立边防检查站,携带出境边防检查,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公安边防部门根据维护边境稳定、反恐、禁毒等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可以在边境设立临时检查站。区或者进出边境地区的交通要道,实施边防检查。任务完成后已完成, ,应及时撤销。

第二十条 人员进出边境地区,必须持有效证件,接受公安边防检查。未持有效证件或者拒绝接受公安边防检查的,一律不得出入边境地区。

进入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后,由边境地区前往非边境地区时所持证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遵守的,不得离开边境地区前往非边境地区。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协助、运送无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出边境地区;不得为无有效证件的边境地区人员进出境提供便利;不得在边境地区收容、雇用、安置无有效证件的人员。

第五章担保服务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政府和边境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要加强对加快沿边地区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边境州(市)人民政府制定支持边境地区产业发展、便利边境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边境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边境地区交通、通讯、水利、电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村住房和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

第二十四条:设立口岸和边境通道,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开发建设边境旅游线路和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或者归档。

我方人员和周边国家人员在边境地区从事互贸、旅游,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口岸、边境口岸各查验机构应当加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综合执法效率,改善通关环境,制定措施,便民惠民,提供咨询信息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通关便捷高效。

第二十六条 口岸、口岸检验机构应当对出入境口岸的货物进行监督检查。边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组织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教育、科技、文化等涉及人员、物资的进出境活动。 、应提供出入便利。

边境地区居民前往毗邻国家边境地区探亲、旅游、从事贸易活动时,必须按照本国与周边国家及有关方面达成的协议办理手续。国家法规。口岸、口岸检验机构应当提供出入境便利。 。

口岸、边境口岸查验机构应当为边境居民相互交易点和边境旅游提供便利管理和服务,为依法组织的边境劳务输出、输入活动提供出入境便利。

检验标志口岸、口岸机构可以为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儿童入境参加义务教育提供出入境便利。

第二十七条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持边境地区出入境证件入境,符合规定事由,需要超过规定停留期限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报案。入境后3天内办理相应手续。证书;为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提供住宿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登记或者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登记信息。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进入我国边境地区临时用工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雇主应重新自聘用之日起3日内到口岸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边境地区居民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结婚的,应当办理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边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教育引导,纳入规范管理。为婚姻登记提供便利,外事部门要加强与周边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边境地区居民办理跨境婚姻登记提供协助。

第二十八条 边境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军警民联防、区域联防、群众联防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形式,推进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群防群治,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要加强辖区内的治安工作,推进社区警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死守、严惩不贷。严厉打击边境地区涉恐怖、涉毒品跨境违法行为。犯罪活动。

边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边境管理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由外事部门责令停止其行为。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九项、第十一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公安边防部门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设施,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持有效证件从规定口岸、国境口岸出境入境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元罚款;逃避博查验、持有伪造的,涂改、骗取、非法使用他人证件的,没收证件,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协助、运送他人非法出入境或者为非法出入境人员提供便利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对负有出入境交通运输责任的相关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以下罚款300元以上。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配合边防检查或者严重扰乱边防检查场所秩序的,给予警告,可以处500元以上以下罚款: 1500多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那些卡尔运输或者运输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的,将被扣押或者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处罚,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边防部门依法给予。

第三十六条 外交部门、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边境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出具证件的,予以审查放行违反规定不符合规定进出境条件、利用职权非法谋取利益、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投资依法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边境地区,是指与本省接壤的县级行政区域。及邻近国家。区域。

边境通道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供边境地区居民出入境探亲访友、就医、从事商品交易、参加活动的道路、渡口。在民族传统节日等活动中。

第三十八条对历史形成的跨境村落的边境居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特别管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9.云南省旅游条例

1.提高质量全民文化素养不断丰富。这虽然路途遥远,但却能达到治本的效果。

2.禁止人为破坏。事实上,大部分古建筑都被开发成了旅游景点,这对古建筑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对于旅游景区内的古建筑,应采取以下措施:限制游客数量,避免超载,并设置隔离围栏,防止游客直接接触,并在每个节点设置必要的人工防护。

3.古建筑历史悠久,随着时间的推移迁移也是古建筑老化、损坏的原因。事实上,为了避免因时间的迁移而老化,一些历史悠久的古建筑遗迹应该根据需要进行修复。封锁手段,禁止开发旅游景点。

4.损坏的古建筑应及时修复时间,修复过程中应请专业专家详细咨询和询问。修缮过程中,尽量保持建筑原有风格,同时保证其完整性,不进行过度扩建或改造。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各种珍贵的古建筑群,禁止私人建设,特别是过度商业化的问题。除了相关监管必须到位之外,对于这种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法律必须规定相关处罚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10.云南省最新跨境旅游管理措施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目标,着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受到群众强烈反映的中小学生问题。形成学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专项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服务及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类别管理。鼓励开展旨在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考试——参加、超标、进修、招生挂钩。的行为.

政策全面落实。统筹学校、社会、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又同步提升教育水平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教育主体作用,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努力奋斗实际成果。

协同治理。加强省、地(市)协调,落实县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2.明确设置标准

(3)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高校设立的具体标准。立足当地实际的f-campus培训机构;全省各市之间差异较大的,可授权地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教育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地方标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在场地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地。同一训练期间每位学员平均占地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保证不拥挤、便于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食品经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通过为参赛者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手段,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在教师资质方面,校外教师降雨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资格。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与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管理条件上,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建同步规划、党组织同步设立、党组织同步发展。加强党的工作,确保办学方向正确。要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目的、业务范围、讨论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3.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经批准后须取得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为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他们可以进行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但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吊销办学许可证依法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注销变更或者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和颁发学校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辅导、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为中小学生提供培训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开展培训同一县内的点必须获得批准;跨县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的,须经分支机构、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批准。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参加社团活动健全校外培训机构。

4.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级、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须向当地县级备案教育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目标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本县(区)中小学进度。同一时期。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

(八)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防止培训内容不准确。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高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资产管理规定,协调收费期限和教学安排,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部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格控制最低账户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除公布的项目和标准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划拨费用或者强行筹集资金。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退款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5.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日常监管机关办学活动坚持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督,防止重审批、轻监督,健全监督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非法经营的机构。在做好学校牌照审批的基础上,重点对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师资资质和培训活动等进行监管,带头组织校外综合执法。培训市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相关注册、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进行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加强职业病监管未经批准向中小学生提供培训的培训机构;机构设置、民政部门对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等部门重点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情况;互联网信息、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在线教育的监管工作。

(十一)实行年检和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完善管理办法,并予以登记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定量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披露。境外上市校外培训机构在境外公开披露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应在公司网站上以中文提交(如无公司网站,应在公司网站上提交中文版)并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同时公开和监督。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后,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者不接受年检、不提交年度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法律责任。

(十二)公布黑白名单。全面实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主要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根据日常监管、年检、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年度报告披露。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经批准登记但存在负面清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从白名单中剔除,纳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注册、违法违规组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肃查处。列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结果等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相应企业名义记录,并公开依法。对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失信行为,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予以公示。

6.提高中小学教育能力

(十三)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鼓励教师以身作则她的桌子上,潜心教书育人。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足额、完整、开好每一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按照相关学校管理标准进行标杆研判,按标准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条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坚持依法严格教育管理,对中小学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相关校长和教师责任;教师在对中小学“课堂不讲课,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处理完毕。教师的教学资格被吊销。

(十四)严格入学纪律。严格中小学招生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提供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一二级站作用以小学为课余服务主渠道,普遍建立灵活的放学制度。中小学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潜力和学校建设条件,积极利用外部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当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拓宽视野,加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授课、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通过财政补贴、服务费或中介费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关部门在核定演出总额时,应充分考虑学校和单位提供课后服务的因素。基于CE的工资;学校和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制定服务收费或者代理收费应当遵循补偿成本、非营利性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省教育部门、物价部门应当联合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选择。严禁以课外服务为名乱收费。

7.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列入重要议程。建立一个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监管、自律中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习基地等场所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合力。社会来教育人们。

(十七)实施专项治理。各地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管理工作,全面排查,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对有问题的培训机构一一整改。要强化工作监督指导,通过自查、质证、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十八)强化责任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监督评估,评估结果要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数数无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学校(区),不得申请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高质量均衡发展评估认证;经认证合格的,必须下达专项督查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十九)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改革精神和政策要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等方式,鼓励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发展观,避免盲目比较,科学认识并有效减少学生过度课外劳累。罗登。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强化社会责任,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11. 《云南省跨境旅游管理办法》解读

根据国务院批准,云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8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昆明片区76平方公里(含昆明综合保税区0.58平方公里)、红河片区14.12平方公里、德​​宏片区29.74平方公里。

1.昆明地区总面积76平方公里。

第四岭

东至东环高速,南至光复路、南环高速,西至盘龙河、明通河,至人民东路在北路。

功能定位

昆明片区加强与临空经济区联动发展,重点发展高端制造、航空物流、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产业,打造南航互联互通枢纽亚洲及东南亚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

2.红河地区总面积14.12平方公里

四向范围

东临楠溪江畔,南临楠溪江港,西临红河岸,北至巴沙农场七队。

功能定位

红河片区加强与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区协同发展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加工贸易、综合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子商务。商贸等行业,着力打造流程建设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面向东盟的中越经济走廊创新合作示范区。

3.德宏地区总面积29.74平方公里

第四岭

东边是芒良村民组,南边是瑞丽河和界高国界,西边是河哈村民小组、城厢路,北边是北门村民小组、芒黄村民小组、八色村民小组、云岗村民小组、吉乐村民小组。

功能定位

德宏片区重点发展跨境电商、跨境产能合作、跨境金融等产业,打造边境开放试点是中缅经济走廊的门户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