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开发从哪里入手?
你得找一家旅游策划公司来策划,然后你只需要策划,和当地政府部门协商,和当地人协商。
如何开发旅游景点没有旅游价值。可以当农家乐休闲~~~
但是交通可能不方便
旅游区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经济转型时期,在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中,遗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出现矛盾,资源保护与高密度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并存。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是我国景区面临的共同问题。青岛崂山风景区在这方面有些典型。
三大问题凸显过度开发之痛
老什的保护与发展风景区主要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崂山风景区“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园林化”趋势突出。
青岛市区东移带动了崂山周边地区的城市化。景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趋势明显。沙子口沿岸,社区建筑高密度发展,别墅、酒店林立。一些市民在村里买地建房,一定程度破坏了村里的景观;在南九水核心景区,几乎都建起了别墅式建筑。建筑物数量超过当地居民数量;王各庄景区沿线,住宅式社区建设与景区周边环境极不协调。
重要的功能之一风景区的特点是自然性。目前,一些景区人工建设过多。各地园林建设和旅游项目开发计划频繁、规模较大,极大地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停车场、临时建筑、酒店宾馆蜂拥而至,甚至房地产项目也趁势而入; “园中园”现象突出。仅南部海岸沿线,就有“旅游公园”、“雨林谷”、“森林公园”、“生态公园”等许多地方。 “人工化、园林化”现象突出,不仅严重破坏了景区整体环境,也侵蚀了景区的民族资源。此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景区商业设施、酒店建设不断增加,商业气息越来越浓厚。
二是景区水资源保护未得到应有重视,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景区内已建或规划的水库、大坝较多,不利于青岛的水量调节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例如,夏庄、洋口林区地处崂山西北部半湿润半干旱地带,生态系统脆弱。现有的开发活动不同程度地破坏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长环境。
由于部分村民对生物多样性认识不足,许多野生动植物资源已经枯竭。例如,“农家宴”美食中,野生动植物就占很大比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采摘规则规模和数量急剧增加不仅使物种本身逐渐稀缺、难以恢复,而且还造成水土流失等后果。
三是擅自凿石立碑,割断历史文化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单纯地刻石立碑,不仅破坏历史文物,也说明历史研究肤浅,文化探索不深入。例如,下庄、西府镇是古代进出崂山腹地的唯一通道。历史文化遗存很多,但在这一带体现的却很少。相反,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擅自雕刻了许多地方,这不仅割裂了崂山历史文化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也使霸王台、菜贝沟等古文化遗址面临毁灭的命运。 。
这些问题不仅仅存在除崂山风景区外,其他风景保护区也常见。
从四个方面探究深层次原因
崂山风景区为何面临这样的问题?
一是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特殊性缺乏认识,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功能缺乏深入认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景区资源的市场化、公司化管理过度。开发对景区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二是制度不畅通,管理多,效率低。崂山风景区由风景区管委会管理,风景区隶属崂山区、城阳区管辖。具体辖3个街道、2个镇,涉及近200个社区、村。各行其是的问题很难避免。一方面,崂山风景区范围内,有两个区级政府和市政府派出的一个机构实行区块管理;另一方面,景区资源名义上由管委会管理,实际上由国土资源、文物、林业等部门管理。 、海洋、环保等部门分别行使相应职权,并按规定实施管理。景区缺乏权威机构作为统一管理和责任主体。
第三,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法律体系不完善,一些地方充分利用可利用的资源,而忽视对公共资源的保护。
四是景区保护中违法行为与不法行为并存。现行法规不完善d 缺乏约束力。条例没有明确禁止以破坏遗产资源为代价的营利活动,也没有对个人处罚的规定。同时,有法不依、执行困难。当前过度开发、破坏性建设项目大多是“双违规”建筑;许多地方没有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体量。
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
崂山风景区的情况并非孤例。
如何将景区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结合起来,成为当务之急。
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要加强宣传,转变观念。要注重景区基础知识的普及,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样的观念:自然和文化遗产属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每个人只有爱护和维护的义务,而没有随意支配的权利。
二要调整思想、理顺制度。
以崂山风景区为例,首先要理顺景区内两区一市政府机构的关系,逐步实现崂山风景区与崂山一体化管理行政区。土地、规划建设、旅游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城建监管、公用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国有资产产权、公安、农村、经济发展等实行统一管理。
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在发展的基础上确立既明确合理、科学务实、保护与开发并举、既能造福当地人民又不损害子孙后代利益的发展理念。想法。管委会对文物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风景名胜区内国家、集体、个人承包的土地、山岭、林地、风景林以及地貌、人文景观等资源的保护、开发,由管委会依法统一管理;收购集体山林,理顺产权。关系;风景名胜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林业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消防巡检、文物保护、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依法接受市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坚持原居住地居民原则,严格控制景区人口增长。
三要加快地方立法,依法管理。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崂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地方性法规,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条例应当明确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范围和功能区划;澄清管理委员会的地位;明确景区内文物资源的产权关系,禁止以破坏文物资源为代价的营利行为;规定当地居民有保护、开发、保护的权利e风景区。业务经营等权利、责任和义务;组织科学研究和文化深度开发;
四是实施全方位管理,加强景区资源保护。管委会及其所属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履行统一管理的综合职能;旅游、工商、林业、交通、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发挥专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景区居民和经营人员服从统一管理,实行自我管理,积极参与管理,有效发挥基础作用群众的e。
运用科学、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实现资源有效保护。同时,将运用法律手段清理“双重违规”项目。管委会要运用法律手段限期清理、拆除景区内“双违规”项目;以旧村改造名义新建、扩建建筑物、馆舍,应当在不损害原居民利益、不增加风景名胜区人口的前提下。在基础基础上,进行清洁和处置;景区内用于商业经营的各类建筑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规范;景区内形成的各类园林、公园项目,可按照《规划》使用、统一管理等。
五、引导景区内居民处理好园林绿化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管委会可以与当地居民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规定当地居民保护遗产资源的责任;引导生态农业发展方向;景区经营活动优先考虑原居住地居民,首先是生活困难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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