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单位旅游安全管理职责有哪些

第一条是加强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游客、船员、船舶安全,促进水上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被制定。

第二条 本市沿海、江河、湖泊等法定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水上旅游管理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并支持和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旅游船舶行业安全管理,具体落实监管范围内旅游船舶水上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书的核发,并会同海事管理机构划定航行和停泊水域。和其他责任。

2.游客在旅游安全管理中的义务 《旅游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旅游法》的最大亮点。 《旅游法》不仅在总则中规定了旅游者权利的相关原则,还专门设立了旅游者权利专章。sts明确规定游客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交易。游客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损害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依法享有赔偿权利。

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旅游者权益保护措施,使旅游者合法权益从纸上转移到了落地。

3.基层单位旅游安全管理职责是什么意思?

基本职责是: (l)执行旅行社接待计划,监督各地接待单位的执行情况和接待质量; (2)与领队协调,当地与所有接待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司机加强配合,做好旅游站点的衔接工作; (三)配合并监督当地接待单位安排食宿n、为游客提供交通、参观、游览活动,并照顾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四)维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提供相关延伸服务; (五)耐心解答游客提出的问题; (六)反映游客的意见和要求,开展市场调查,协助旅游新产品的开发和设计。

4.旅游局有安全监管职责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部分市、县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5.旅游安全管理的基层单位是

2021年国庆期间出行还是比较安全的,前提是在国内旅游,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样国庆期间出行就安全了。目前,我国各省市疫情防控十分严格控制。您必须配合当地工作人员的指挥,如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安排,度过一个快乐安全的国庆节。

6.安全管理人员出差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保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落实。

4.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奥加尼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旅游经营者是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

一是确保企业登记与营业执照的衔接。市场主体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其营业执照应当统一登记为“道路客运经营”,并书面承诺在领取许可证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面排查现有登记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市场主体许可资格。对于没有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资质的,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是规范旅游客运许可管理。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供需形势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完善客运包车运力规则。对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关许可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规范客车使用性质登记管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将机动车使用类型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时,公安机关应当核对交通部门提供的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信息和车辆使用类型信息。全面清理排查现有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车辆。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

一是严格包车旅游、跟团旅游监管。旅行社和旅游包车公司在包车流程中互相检查对方的公司、车辆、从业人员资质。全面落实旅行社使用车辆“五免租”制度(不得向未取得相应通行证的经营者租赁车辆)(无客运经营许可证的车辆、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机合同的车辆)。推动旅游包车客运标志、旅游团队行程信息共享比对,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加强精准监管。

二是加强旅游客运监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查处无动态监控运营、违规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责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三过度一疲劳”、开车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旅行社、导游以及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公司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落实旅游客运车辆全周期管理。督促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旅游包车进行检验检测。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拆解活动。加强市场流通环节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肃查处依法发现质量问题的。鼓励出台老旧客车淘汰更新政策,引导加快淘汰使用寿命长的旅游包车。

四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治理隐患。依法严格开展旅游客运相关事故调查,督促旅行社、旅游包车公司等相关市场主体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挂牌监管。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强化重点监管和精准监管,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选择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安全记录良好的旅行社承办当地旅游服务,要求当地旅行社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旅游包车公司和车辆;提前对出行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车路线;严格执行《旅行社行前信息服务标准》,保障旅游团队“组团、行程、落地”。

二是规范旅游包车公司安全管理。督促旅游包车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统一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用工管理、车辆调度、动态监控,规范包车合同签订,严禁旅游包车经营挂靠;科学制定交通计划,保证行车期间全体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旅游包车违法行为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加强非运营期旅游包车管理,严防从业人员私自招揽客运业务和非法经营。

三是加强游客旅游安全宣传。督促旅游包车公司严格执行乘客安全告知制度,通过司机口头告知或播放安全告知音视频材料。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通报责任。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明确提醒并约定相关安全事项,并在行前说明和行程中重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乘机,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四是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督促相关经营者围绕典型事故案例、相关法律法规、不定点旅游客运特点等,加强对包车司机、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和教育培训。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关注旅游包车司机的身心健康 如发现因健康状况不适合驾驶,应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四)加强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一是深化部门合作任命。各地有关部门树立“一盘棋”心态,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配合、信息共享、线索传递、执行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积极推动将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游客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指导公路运输农业、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8.旅游安全由哪个部门负责?

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鉴于目前的情况。如果您出国旅行。您必须提前申请并通过安全检查。尤其是核酸检测,不然下不了飞机。如果是私人公司就没有必要。否则需要领导同意。

9.旅游安全管理的基层单位有哪些?

县级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是以中心、会、所、站、大队等结尾的词。例如会计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等。办公室、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例如,档案局、农垦总局n 局、旅游局、粮食局、果品局、电视台、气象局等。

10.旅游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十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

>旅游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游客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和《举报、调查规定》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旅游应对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宾馆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指导、防范和预防旅游安全工作。监督、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设施、设备符合下列规定:相关法规、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援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四)确保安全工作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采取暂停服务、调整等措施。活动内容。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安全生产方面。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查询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使用旅游产品按照明确的安全程序安排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经营者采取符合安全防范措施的措施。

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绩效助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出示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包括游客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填写(或英语)。

旅行社应交出旅游证件游客随身携带安全信息卡,告知游客填写血型、过敏药物、主要疾病等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

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伤游客,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参与突发事件救援和善后工作。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政府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应对和处理。 。

第十五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报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报告;旅行社负责人还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有重大或特别重大旅游时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报告。

境外发生旅行紧急情况,旅游团队领队应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政府机构以及当地负责人报告。旅行社。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一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风险提示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预警制度。

根据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根据游客数量、突发事件程度和发展趋势,风险预警级别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严重)和四级。 (通用),分别以红、橙、黄、蓝标记。

风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卫生、公安、国土、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等有关部门制定或者确定。

第十七条 风险预警信息应当包括风险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启动时间、注意事项、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内容。

一级、二级风险的结束时间可以与风险提示信息内容同时发布的,应当同时发布;无法同时发布的,将通过原件发布风险消失后的通道。

三级、四级风险提示无需公布风险结束时间,风险消失后自然结束。

第十八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四级风险,加强对游客的提示。

(二)对于三级风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存在二级风险的,停止组织或者带队前往风险区域;如果您已处于风险区域,请调整或暂停行程。

(四)对于一级风险,停止组织或带团前往风险地区,并组织疏散已进入风险地区的游客。

其他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提示级别,加强对游客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接待游客,并按照国家要求暂停或关闭。政府或有关部门易受风险的旅游项目或场所。

第十九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游者应关注相关风险,加强人身安全防范,配合国家应对风险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旅游经营者采取的措施。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

第二十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对全国和跨省行政区域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和风险地区发布风险提示。发布一级风险提示须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风险警示必须经外交部批准。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接受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并负责发布前款规定以外的涉及本辖区的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和公众易于获取的媒体渠道向社会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当同时向相关媒体通报。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下列旅游安全日常管理:

(一)监督旅游经营者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指导旅游经营组织实施安全与应急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三)本行政区域内事件统计分析旅游安全事故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订本地区、本部门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于下年度报告旅游主管部门。上级保存记录,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指导风景名胜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核查或配合有关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定风景名胜区最大承载能力。引导景区采用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人流;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分流、分流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游客进行救援和善后处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突发事件及衍生事件;

(二)协调医疗、救援、保险机构为游客提供救援和善后处理;

(三)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同级政府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公布咨询热线。

第二十六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处理。在旅游突发事件调查中,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行社主义紧急报告系统。

第二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旅游经营者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出的报告后,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向国家旅游局报告。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信息来源;

(二)事件简介、伤亡人数及影响范围;

(3)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他相关单位名称;

(4)事故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事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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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及其处理情况;

(六)需要支持和协助的事项;

(七)举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前款所列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应当先报告已知情况;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充报告或者续报。

第二十九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 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后,事件发生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措施。应采取措施并按照下列程序在30日内提交汇总报告:

(一)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的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二)比较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步报送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三)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步报送国家旅游局。步。

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的,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地区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类型、伤亡人数等。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年1月底前逐案报告上一年相关情况。向国家旅游局报告。

第五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和法规。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制止履行助理违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不更换履行助理的,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2.0以上罚款00元但不超过10000元。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出示安全信息卡、未向游客交接安全信息卡或者未告知游客相关信息的< /p>11。旅游安全管理关键在基层。这里的基层是指

基层的意思是:最底层;每个组织的最底层,就是与人联系紧密、关系密切的一层。 。

1.一栋大楼的底层。

2.各类社会组织中层次最低、与群众联系最直接的。

比如党团支部、工会基层委员会等。

延伸说明:1、领导干部巡视工作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的水平。

2.当选择对待基层干部,必须充分征求群众意见。

3.王县长经常到基层调查研究,从来不相信那些举报材料。

4.干部到基层视察工作时,一定要认真了解情况,不能只看一眼。

5.干部要经常深入工厂、农村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