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一体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

一体旅游是指

将某一区域视为一个完整的旅游目的地

立足旅游,培育优势产业

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

推动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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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系统化营销

从而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2.国家全区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是什么?

做文明宣传小战士,提高文化素养。

3.国家综合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为大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国家全区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管理,根据办公厅《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全域旅游示范区》 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区资源是指将一定行政区划作为一个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统一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促进一体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实施整体营销,强力示范效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发展经验、文化和旅游部认可的领域。

第三个示范区聚焦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以全域旅游发展、优质旅游供给、旅游治理规范化和旅游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统筹推进,突出创造特色,充分发挥旅游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独特优势,不断提升旅游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 示范区的验收、认定和管理应当遵循“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标准、统一认定、统一准入、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通过竞争选拔、择优评选的方式确定。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文化和旅游部统筹协调国家全区域旅游示范区的受理、审核、认定、审查和检查工作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县级、地级设立单位的受理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人民政府各级创始单位负责组织创建、申请受理,并及时总结、整改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验收

第八条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 《标准》基础项总分1000分,创新项加200分,总分1200分。通过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验收的最低分数为1000分。

第九条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各地创作工作进展情况,启动创建单位的验收工作。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验收实施方案。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然后组织受理工作。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县级编制单位。

第十条县级创办单位成立一年后,可以向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受理申请。地级编制单位,辖区内70%以上的县级编制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对于省级设立单位,辖区内地级设立单位验收合格率达到70%以上后,省人民政府可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认定。

第十一条 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况《标准》组织县、地级两级设立单位预验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申请认定单位,形成预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 验收检查包括暗访、公开检查、会议审查三种方式。检查组自行安排飞行检查行程和路线,重点检查创始单位的产业一体化、产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旅游环境等《标准》要求的内容。检查和会议审查由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摩、提问、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旅游规划等。 《标准》要求的内容。

4.最新的国家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要性,牢牢把握乡村民宿发展的正确方向,统筹规划布局,狠抓乡村民宿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资源利用,提高发展水平,加强规范引导,打造优质品牌,强化宣传营销,引导有效供给,创新利益衔接,带动脱贫致富,有效聚焦重点难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化乡村民宿发展环境,释放乡村民宿发展活力。

“要统筹推进指导、政策支持、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第一批企业验收等各项工作。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会议强调。

会议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规范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把我国乡村民宿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不断开创全域旅游发展新局面。 (完)

工作

五、国家全区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

指区域性旅游示范基地。

6.创建国家级一体化旅游示范区

验收对象为已批准的县级创建单位、地级创建单位和市辖区县建成国家综合旅游示范区。 。认定对象为经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验收的创始单位。

程序

1.申请受理。创办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受理申请。

2.初步验收审查。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办法》、《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验收实施方案,并根据验收评分​​结果确定申请认定的创始单位。

3.申请认证。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认定申请。各省(自治区各地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请认定创建单位不超过3家(按分数排序),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认证申请、验收实施方案和验收初审报告;

(2)验收评分及检查项目说明材料;<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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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受理单位创作申报表、创作计划、专题报告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全球旅游产业运营状况、创作作品视频(10分钟以内)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除视频(必须为MP4格式)外,上述材料必须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图片必须为JPG格式,文字材料必须为PDF格式,和视频必须存储在同一个 USB 闪存驱动器中),请于2019年5月1日前集中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区域协调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4.认证审核。文化和旅游部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的材料作为认定依据,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会议评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始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已通过会议审查。根据会议审查和现场检查结果,确定批准候选人名单。

5.认证公告。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审核通过的设立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阶段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予以批准公示编辑;如有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文化和旅游部将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6.识别名称。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公示的创建单位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对通过公示的地级创始单位所辖区县,将其结果作为地级创始单位认定的依据。辖区内70%的县级单位通过验收认证后,命名地级创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