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景区反恐预案

反恐防暴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内外疏散、安全演练、使用单位安全教育、外部防暴、自然灾害早期预警群播、群防。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一键报警、一键求助,将报警信息通知给各级维稳力量、110报警中心、第三方运维平台。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 ,最大限度缩短报警时间,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实现电网内各类维稳力量群防群治、百响应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以及突发公共事件下的相互救援能力。

2.抗疫进展景区反恐工作

《湖南省反恐怖主义防治管理条例》地方标准由总则和分则组成。总则是反恐防范目标的一般管理要求,分则是具体的反恐防范目标。预防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

具体规则与通用规则结合使用,包括公共供水、道路客运站、大型企业、燃气行业、石化行业、党政机关、银行业、旅游景区、火电发电、民爆、医疗行业、星级酒店、商场超市、桥梁隧道、民用交通机场等15个重点行业。

3.旅游景区反恐怖主义规定

根据《人民反恐怖主义法》第五条中华民国》:反恐工作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预防为主、惩防结合,坚持先攻克敌、保持主动的原则。恐怖主义已成为打击恐怖主义的重要手段。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频发,对中国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需要,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 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决定》。随着恐怖主义现实危险的加剧和反恐重要性的凸显,反恐工作保障措施的建设和完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风景名胜区反恐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防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关于道路使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运输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行政区域。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 不得托运、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物品。

第七条 托运人、承运人、装载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检查、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作业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载机、装载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T 617)的要求,对装载机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他们的单位。安全教育。未通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和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应当在相关员工离职后保存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2个月。

第八条 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运营危险品运输车辆。

第二章反面危险货物托运

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危险货物。托运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必须委托具有第一类爆炸物品或者具有第一类爆炸物品相应类别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第十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确定危险货物的种类、类别、品名和数量,并遵守相关专用规定。法规。如需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十一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非法夹带危险货物,不得隐匿或者谎报危险货物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货物。

第十二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妥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

第十三条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向承运人提交电子或者纸质危险货物托运清单。

危险品托运清单应当注明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装货人、起运地、目的地、类别、类别、产品名称、序列号、包装及规格、数量、紧急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危险品危险特性、运输注意事项、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响应、二次环境污染处理措施等信息。

托运人应当妥善保存危险品托运清单、托运清单和清单。保留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十四条 危险货物运输期间,托运人应当保持紧急联系电话畅通。

第十五条 托运人托运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应当向承运人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证明。 。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质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文件。

托运人托运第一类放射性物品时,应当向承运人提供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下同)时,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h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危险废物转移单。

第三章超数量、限量危险货物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十六章超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检验及各内容器和内容器外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的最大数量应当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要求。

第十七条 危险货物限量的包装、标志以及每个内容器或者物品的最大数量和总质量(含包装物),应当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规定。危险品》(JT/T 617)要求。

第十八条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数量异常的,应当向承运人书面声明该危险货物符合下列规定: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T 617)的包装要求。承运人应要求司机随车携带书面声明。

托运人应当在托运清单中注明异常数量的危险货物及件数。

第十九条 托运人托运限量危险货物的,应当向承运人提供包装性能检测报告或者表明该危险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法》包装要求的书面声明。危险品规则》(JT/T 617)。承运人应当要求驾驶员随车携带检测报告或者书面声明。

托运人应当在托运舱单中注明危险货物的限量数量以及包装件(含包装物)的数量和总质量。

第二十条 超额、限量危险品包装件可以与其他危险品混装。货物与一般货物相同,但限量危险品包装不得与爆炸物混装。

第二十一条 运输车辆装载异常数量不超过1000件危险货物或者限量危险货物总质量(含包装物)不超过8000公斤的,可以运输作为普通商品。

第四章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二条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运输危险货物。

第二十三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与所运输危险货物的性质、重量相适应的车辆、设备。

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在规定的运输期限内运输危险货物。罐车适用介质清单;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证书载明的介质运输。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车辆核定的载重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超载。

第二十四条 危险品承运人应当制作危险品运单,交驾驶员随身携带。危险品运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2个月。

危险品货运单的格式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危险品运单可以是电子或纸质形式。

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还应当填写并随车携带电子或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运单。

文章第二十五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运输前应当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及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检查。状态,以及卫星定位装置检查和保存记录,并告知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有关运输安全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在出发前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确保不存在影响运输安全的缺陷。

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出发前,应当检查并确认危险品运输车辆已按照《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的要求安装、悬挂标志(GB 13392)。那些t运输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的还应检查并确认车辆安装、粘贴的安全标志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的要求。第二十七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除遵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当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关于运输行为的要求。

第五章危险货物装卸

第二十八条装货人在装船、装车前应当检查下列事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

(1)车辆是否具有有效驾驶证、营运证;

(2)司机、押运人员均持有有效资格证书;

(三)运输是否t 车辆、槽车罐体、移动罐体、储罐在检验有效期内;

(4)所充装或装载的危险品是否与危险品运单上注明的相同 (5)所充装的危险品是否在罐车适用介质清单范围内,或满足可移动储罐指南和储罐适用规范的要求。

充装、装载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废物时,还应当审查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九条 装载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装载作业。装载的货物不得超过运输车辆核定的载重量,不得超过罐式车辆、可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的允许充装量。

第三十条 危险品交付时d 运输时,装货人应保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GB 13392)的要求安装、悬挂标志,并保证包装容器无损坏。或者存在泄漏,罐车罐体、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的关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

交运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时,装货人还应保证车辆的安装、粘贴符合《爆炸物、剧毒化学品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道路”(GB 20300)安全标志。

第三十一条 装货人应当建立危险货物装载记录制度,记录所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的类别、名称、数量、运单号、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等。以及司机等相关信息及kee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三十二条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灌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灌装、装载检验记录制度。

第三十三条收货人应当及时接收货物,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卸货作业。

第三十四条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卸货后立即进行排空作业等活动。

第六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

第三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道路机动车辆公告公布产品型号车辆制造商和产品,并公布危险物质的类型运输车辆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 21668)。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布的产品型号生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第三十七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 21668)的规定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类型。

第三十八条 生产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的企业应当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罐体应当符合《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道路运输》(GB 18564)的要求。

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检验业务规则对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进行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罐体颁发检验证书。检查证书包括罐体的承载能力、罐体容积、罐体编号、适用介质清单以及下次检查日期。

检验机构名录和检验业务规则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公布。

第三十九条常压罐式车辆罐体制造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分配并标注罐体唯一代号。

第四十条罐式车辆罐体应当在检验有效期内装载危险货物。

检验有效期满后,罐车罐体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文章e 41 载运危险货物的常压罐式车辆罐体大修、改装应委托具有罐体生产资质的企业,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维修、修理。经改造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第四十二条 移动罐体、运输危险货物的罐体应当经具有专业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取得检验证书,取得相应的安全标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第四十三条 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为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还必须符合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国际条约的要求。

第七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营管理

第四十四条道路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除驾驶员外,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安装、悬挂,配备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运输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还应当安装、粘贴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安全标志。 《道路运输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条件》(GB 20300)。

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质或危险品时运输危险废物的,还应当随车携带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报告。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定位系统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监控车辆和驾驶员。人们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所示速度低于上述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所示速度。

第四十七条 驾驶人应当保证罐式车辆的封闭装置、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是密闭的。

第四十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和时间。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限制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重点区域城市(含县)、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3 )特大桥、特长隧道、隧道群、桥隧相连地段及水下公路隧道;

(4)长陡坡、水断崖等交通条件恶劣的山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限制访问的情形行政法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机关综合考虑有关因素,确需依法对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采取限制措施的,限制通行期限为0:00至6:00 时间确定。

公安机关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确定合理的绕行路线,并设置明显的绕行路线。绕行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 发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时,公安机关可以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并做好提示。

第五十一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停放的服务区域内,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

(一)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定期考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测情况,依法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

(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道路机动车辆公告》所列危险品运输车辆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韦希

(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由公安机关负责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证或者文件,并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秩序管理。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放射性物质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负责监督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建立健全以及托运、补给程序的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和程序。

(五)应急管理体系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职责分工。机构程序。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质量违法行为和常压罐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明的行为。法律。

第五十三条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合作机制。

第五十四条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危险货物托运、运输、装载过程中发现危险货物存在重大隐患,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要求其停止作业,消除隐患。

第五十五条 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处理的的,应当及时转移。

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受理,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移交本部门。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危险品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承运人不予处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责任负责。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的委托未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适用本办法;

p>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非法含有危险化学品,或者隐匿、谎报托运的普通货物中的危险化学品的。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八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危险货物类别、品名、件数不符合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危险货物托运人改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如果是非商业性的,将处以以下罚款韩1000元;属于商业性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的,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告知承运人有关情况的;

p>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对托运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妥善包装并设置相应标志的;外包装按要求。

第六十条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携带符合运输条件的危险物品的;罐式车辆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证书上限定的介质;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编制危险品运单或者储存期限不符合规定的;

符合要求;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

第六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以下罚款: 3000元:

< p>(一)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随车携带危险品运单、安全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体、储罐的封闭装置的;罐式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不密闭。

第六十二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使用检验不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货物的,由交通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罐车罐体、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改正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但不超过2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承运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性物品的危险货物承运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处罚。运输车辆被定位系统监控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作为装载者,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任何人未能建立、改进和维护严格执行灌装、装车检验记录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程序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未按系统检查、记录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给予处罚。第二条 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备案或者装载检验记录系统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装车者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执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记录制度,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充装符合规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运输活动,并给予处罚。 :

(一)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法给予处罚h 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5A级罚款;

(二)擅自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和违法所得。 ;

(三)擅自运输烟花爆竹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运输的物品和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擅自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的。

第六十九条 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押运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罚款元和5万元。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对按照规定设置、悬挂警示标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承运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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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以下以下罚款: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运输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未随车携带相应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如有举报,责令改正处罚:

(一)未携带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运输烟花爆竹 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证件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0元以下罚款;应征收000。

第七十二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按照批准的路线行驶等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承运人给予处罚:

(一)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运输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进行检验不符合相关法律、标准要求的车辆。储罐被发给检验合格证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四条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相互通报相关处罚情况,并收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七十五条 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依法;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军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七十七条 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化学品,在中转、运输过程中免予管理链接。危险废物、放射性诊断药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另行制定。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危险货物,是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 T 617)、物质或项目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有毒性、传染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性质的货物。

(二)超量危险货物是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中所列的危险货物( JT/T 617),通过包装、包装检测、文件等特殊要求来消除或减少。具有运输危险且不受相关运输条件限制的危险货物。

(三)限量危险货物是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所列的危险货物,通过数量等特殊要求消除或降低其运输风险。限制、包装和标记。性别与豁免危险品的运输条件有关。

(四)装货人,是指受托运人委托,将危险货物装入危险品车辆、罐式车罐体、移动罐体、集装箱、散装集装箱,或者装载危险货物的人。危险品分为危险品车辆、罐式车辆、移动罐体、集装箱、散装集装箱。将货物的包装容器装载到车辆上的企业或者单位。

第七十九条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5.旅游景区反恐预案如何写

主要目的是实现内外疏散、安全演练、使用单位安全教育、外部防暴、自然灾害预警群播、群防。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一键报警、一键求助,将报警信息通知给各级维稳力量、110报警中心、第三方运维平台。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 、最大限度缩短报警时间,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实现群防群治强化电网各类维稳力量,百项响应,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旅游景区反恐预案样本

1.演练前必须做好职责分工。今后组织演练之前,必须综合考虑整个演练过程,包括演练前准备工作的分工、演练参与者之间的分工、演练过程中相关协调的分工等等。整个分工必须细化、亲自落实、限定期限,避免分工不明确、演练前问题频发、参与者混乱。

2.演练前及时召开协调会。我们会及时总结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和内部情况检查演练情况,召开协调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3.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加大危化品预案建设和应急演练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将演练纳入正常工作计划,作为常态化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抢救和救援方法、报警和接警程序以及人员之间的配合应作为演练的核心。进一步提高员工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平时加强危化品部件安全检查,确保危化品部件应急物资、监测仪器运行、现场卫生等保持完好。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在外访、检查和演练过程中出现临时意外。 ,人们很忙。

5.要对员工开展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6.必须告知员工工作岗位、现场危险因素以及处理危险的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标识清晰,逃生路线必须畅通。

7.必须落实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工作,或者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

8.发生险情、事故后,要尽快采取初步措施,及时采取隔离、疏散措施,并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报告国家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9.每年都要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救援进行总结和评估。

7.旅游景区安保预案

为提高和防范恐怖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当商场发生恐怖事件时,能够有效控制事态,迅速有序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损失。为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和处理流程,切实保护商户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反恐应急小组

总指挥:XX

组长:XXX

副队长组长: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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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商场全体人员

2. 确立基本原则处理暴力恐怖事件的办法

处理暴力恐怖事件必须以平息事态、控制事态、防止蔓延、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取预防、宣传、防护、救助、疏散等方式。以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为重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三、职责

1、总经理室:总体指挥、协调恐怖事件处置工作。

2、商管部、保卫部:协调恐怖信息和事件现场管控,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恐怖信息事件排查调查工作,指导和维护现场命令。

3、财务部:负责事件中的车辆安排,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及后勤保障。频繁的索赔、食品和材料的后勤供应以及现场清洁。

4、维修部:事故处理过程中最大程度满足水电需求。

5、其他部门:巡查岗位职责范围,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应对事件。加工工作。

四.具体事件如何处理:

1.暴力

①如果没有人受到伤害,应以教育为主,劝其放弃。伤害他人、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停止,集中精力抢救伤者。如果事态继续恶化,他就应该用武力来阻止。

③关注暴力组织者的行为和特征。有条件的立即抓捕;如果条件不满足,就想办法去接近和控制,等待警察、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来后再抓捕。 ④注意收集和保护证人。

二、爆炸物

①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班子报告,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保护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现场的安保和检查。

③向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消除暴力,协助工作。

​三、计算机网络攻击

​①尽快向领导小组汇报,记录具体时间、次数、攻击目标、损失等第一手资料如果可能的话,引起等。

②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出机房,同时将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防止泄露保密性。

③立即报警,要求相关公安部门前来调查解决。

④检查并清除病毒。

⑤请专家重置防护措施。

4.抢劫、抢劫、盗窃

①如发现嫌疑人未离开商场,立即通知出口保安进行监控,并争取尽快将嫌疑人带走

8.防-旅游景区反恐预案模板

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营业秩序,提高物业部全体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证商场导购能够报告突发事件项目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服从统一指挥,引导客户有序疏散;避免恐慌和踩踏事件!特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本次反恐反主义和防暴演习!

一楼保洁人员在HM店门前发现一个旅行包,包内有滴答声(异常噪音)。向店内及周边顾客询问无人认领后,他们拨打了保安部门的值班电话。 ,保卫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检查。

保安现场确认疑似爆炸物品后进行举报,并安排内保人员守卫店内周边,疏散店内人员,等待进一步指示!

确认现场情况后,立即向各级领导报告,并拨打110报警。

疏散组立即组织现场所有人员疏散!

装备保障组到达指定地点,关闭该区域附近的电梯和电源。

应急小组到达指定地点后,遮盖可疑物品,并向现场报警。同时,他们再次确认周边商铺人员已全部疏散;

中控人员身穿作战服,布置在现场。扑灭灭火器、敷设消防水带,并在警戒区域外待命。

救援队已携带担架、药箱抵达指定地点,在安保区域外待命,并配合安保小组,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公安机关到达现场排除疑似爆炸物,应急(防爆)小组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善后调查!

通过此次反恐防爆演练,锻炼了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部门间的协调能力。nts得到了加强。演练圆满结束

9.旅游景区防暴防暴演练计划

为关心和支持学校防暴防暴工作,幼儿园将于后天开展演练。请家长搜索相关内容查看今晚7点课堂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