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旅游概念规划建议

乡村旅游开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投资;餐饮服务;饲料初加工、销售;水产品、家禽养殖、销售;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乡村旅游开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家乐服务;水果和蔬菜种植;乡村旅游项目和休闲农业开发;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机械租赁;装卸服务;物业管理;花卉苗木种植技术服务;整体百货、五金、建筑材料、砂石的转售和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乡村旅游总体规划

第一条 为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人居环境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心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地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为主体、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示范引导、建设与建设并重的原则。管理。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各自的行政区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的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扶贫、卫生、科技等。 、妇联、综合执法等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农牧场)管委会负责农村养老的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口腔环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农牧业分会等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

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农牧部门应当组织村民、居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将奖励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财政应当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行政村委会和村民自筹资金、受益人缴费、社会资金支持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的垃圾处理公司运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模式。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农牧业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提高公众参与人居环境管理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人居环境的良好态势。熨烫。

新闻媒体应当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人居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义务,有权劝告、举报破坏村镇市容、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政府负责协调、指导本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规划的编制。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本级农村环境整治规划。乡、村编制制定规划应当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镇、开发区(园区)、旅游区、工矿企业、公路铁路、人居环境管理相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县(市、区)、乡(镇)政府应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1)饮用水、燃气、供热、排水设施;

(2)公厕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三)道路、绿地、园林绿化设施;

(四)秸秆、农膜、粪便、屠宰废弃物、病死畜禽处理设施;

(五)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

第十一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提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第十二条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可以根据需要跨地区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管理成本。

第十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村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

第十四条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应当维护人居环境管理基础设施。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有管理能力的机构和自然人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聚居环境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将农村聚居环境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 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农牧部门)应当召开村(居民)会议,制定人居环境管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并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列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一)清洁费的筹集和使用,清洁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清洁人员工作权益的保护;

< p> (二)村民(居民)自家院落、房前屋后清洁、保持卫生的行为规范;

(三)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行为规范

< p> (四)维护农村公共环境卫生行为规范,禁止损坏公共财物等行为; (五)爱护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行为规范,禁止损坏树木花草、践踏草坪等行为;

(六)支持对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突出典型采取奖励措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保护。

第三章废物管理

第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科学管理废物。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和监督管理模式,村镇垃圾要分类、减量化、资源化。

城市垃圾处理厂邻近的乡镇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与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远离城市垃圾处理厂的乡镇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移、县(市、区)处理模式。

第十九条农村垃圾清运、处置实行责任人制度。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

(一)村(居)民宅基地、承包地和住宅,由村民(居民)为责任人;

(二)行政村(社区内道路、沟渠、水塘等公共区域)、村(居)宅基地无人在场的,行政村村委会(社区)是负责人;

(三)集镇、农贸市场,管理者是负责人;

(四)旅游、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经营者为负责人;

(五)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场所管理者为负责人;

(六)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所,由单位负责人;

(7)公路、铁路、机场、车站,由运营维护单位负责;

(8)穿越城镇、村庄的路段,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是责任人;

(9)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是责任人。

如果每依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指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清运;

(2)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进行包装运输;

(3)运输过程中采取密封等措施,防止垃圾丢弃、撒落、遗漏和污水滴落;< /p>

(四)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保留生活垃圾中转站、dom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室(点)及周围环境整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危险废物和放射性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收集容器和垃圾处理场。场地。

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废旧物资或者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点,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查处农村非正规垃圾倾倒场。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垃圾管理的行为:

(一)在非指定地点堆放、丢弃、倾倒、焚烧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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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废物等向农村非指定地点转运、倾倒、填埋,或者倾倒、填埋的跨行政区域;

(三)擅自拆除、搬迁、改建、暂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或者改变用途的;

(四)其他影响废物管理的行为。

第四章生活污水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村人口密度、自然环境和农村生活条件,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条件。经济情况。污水处理模式,鼓励和支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毗邻村镇事业单位应当将生活污水排入管网集中处理;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应当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居民分散、地形条件复杂、人口较少或不具备管网建设条件的行政村,可以按户或联户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利用附近的污水处理厂或化粪池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确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合理选择厕所改造模式。根据人口规模,合理、符合技术规范建设公共厕所,推广户用无害卫生厕所。在污水管网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公用设施、化粪池、卫生厕所设施应当按户或者联户建设。农村厕所化粪池的设计应便于清洁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农村污水实行集中处理的,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污水,不予出院。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保障村镇饮用水安全的措施,划定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利保障。质量监控和卫生防护标准管理;落实乡镇饮水安全措施,排查清理违法建筑、排污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消除潜在污染风险。

第三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推动城市供水系统向农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实行农村供水。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饮水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建成后的饮用水质量卫生安全。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生活污水处理的行为:

(一)将粪便、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水库、沟渠等以及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二)倾倒生活垃圾向公共场所、乡村街道排污;

(三)损坏污水管网或者处理设施,倾倒垃圾、矿渣、建筑泥浆等废弃物的; (四)其他影响生活污水处理的行为。

第五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非点源污染的监督管理。 ——点源污染防治,农业部门要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广科学施肥技术,统一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和标准农膜,循环利用农膜。废旧塑料薄膜实现农业绿色发展。

第三十三条鼓励和支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培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加工企业采用市场化模式进行秸秆加工。鼓励秸秆打捆或青贮饲料(黄色青贮饲料)进入农场和农民。废弃秸秆应就地还田。

第三十四条鼓励集中建设堆肥场,对农村养殖粪便、剩余秸秆、果蔬、树叶以及生活垃圾中可堆肥材料进行有效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建设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并对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化学处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行为:

(一)露天堆放、焚烧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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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意堆放畜禽粪便;

(三)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化肥包装袋、农膜等生产物废弃物;

(四)随意丢弃、掩埋、焚烧病死畜禽的;

(五)其他影响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行为。

第六章村容镇市容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村容镇市容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镇的市容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村容镇貌建设应当突出地方特色和区域民族特色,保护传统村落、古建筑、历史名胜和名胜古迹。文化村镇和文物古迹。

第三十九条村镇外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乡镇、行政村面向街道、道路和路边的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门面应相对统一,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墙面应及时修复;

(二)加强市场管理,设置合理的垃圾收集容器,保持环境清洁;

(3)施工场地要封闭管理,安全围栏要坚固、美观;

(4)城镇、村庄新建道路时,雨水排放应保证,同时建设各类管网、路灯等设施。或者预留空间。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清理社区、村庄的废弃房屋、危墙、私人违章建筑。

第四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公路两侧统一划定汽车修理、餐饮住宿等场所的车辆停车区域,保证道路畅通、整洁。环境。

第四十二条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标志的设置和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标志、标志的外观应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加固或拆除;如有残缺或损坏,应及时修复。

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卫生。有条件的村镇棚舍应设置生活区,缺乏有效遮挡的棚舍不应面向街道、道路建设。

第四十四条 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灭鼠、蚊蝇、蟑螂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设施容貌的行为:

(一)随地大小便或者乱扔垃圾;

(二)在公共设施上悬挂物品,雕刻、张贴、喷绘小广告;

(三)在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晾晒农作物的;

(四)乱停放车辆的;

(五)造成路面损坏、污染的;

(六)擅自损毁的移动、涂改公路标志的;

(七)超限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

(八)造成乡村道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九)擅自砍伐农村道路防护树的;

(十)占用、损坏公共绿地、广场及其配套设施的;

(十一)在路边堆放柴草、粪便、建筑垃圾的;

(十二)人畜粪便露天排放;

(十三)散养畜禽;

(十四)违法建设生产生活用房、畜禽养殖圈舍的; (十五)其他影响村镇容貌和设施的行为。

第七章畜禽养殖管理

第四十六条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增加农民养殖收入和污染防治。加大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规模化养殖,引导分散养殖向集约养殖转变。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

第四十八条畜牧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符合省政府规定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社区、户)应当远离村庄和人群聚集地。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省人民政府规定,畜禽养殖场标准以下的畜禽养殖户应当实行圈养或者放牧养殖模式,并规定:禁止在村道及周边地区饲养畜禽。养殖户应采用科学的养殖方法,建设必要的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养殖不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章农村道路管理

第五十条村村通的农村道路由交通部门建设和管理,负责绿化、美化;村内主要街巷和道路的建设、绿化、美化和管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委会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统计,林业部门负责绿化美化技术指导。

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摊位、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物、挖沟引水。在高速公路上或高速公路用地内;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物体或以其他方式损坏或污染高速公路;不得擅自移动、改变农村公路标志或者擅自设置其他标志,影响公路畅通。

第五十二条县级公路依法养护的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乡、村三级公路管理的主体是县级政府。

除公路保护和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设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向外的距离为: (一)国道不小于20米; (二)省道不小于20米;十五米以下;

(3)凑n0条道路不少于10米;

(四)乡镇道路不低于5米;

(五)村道不得小于2米。

第九章绿化美化管理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主管农村绿化产业:他们的工作职责。各系统、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部门、单位的绿化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农村绿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绿化意识。

第五十四条乡村绿化美化,应当绿化荒山荒地,建设农田防护林、草场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在村边、屋旁、路旁、水边等地方。 、 种植花卉的空地和草、以及低质低产森林、灌丛改造等,把植树造林与当地农民致富致富结合起来。

第五十五条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行区域分工负责制,具体责任范围如下:

(一)区域内国有护林中心和集体林场管理区绿化由国有护林中心和集体林场负责;

(二)牧场、农场绿化由国有护林中心和集体林场组织实施。

(三)江河、湖泊两岸、水库周边绿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铁路、公路绿化工作分别由铁路、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的绿化专用铁路、公路由专门单位负责;乡、村、村的道路绿化,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穿过乡、村、村的道路绿化,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

(五)机场、码头范围内的绿化由单位负责;绿化由单位负责;

(7)苗圃、花坛、草地绿化由经营单位负责;

(8)农田防护林由经营单位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划组织建设;

(九)荒山绿化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自留山绿化是经营者的责任;

(10)各乡镇人民群众d 村庄 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村庄(社区)及其周边、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组织植树、植花、美化活动,保护和美化自然景观和田园景观。

各责任区域完成绿化的期限和年度绿化任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各绿化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保障责任制度,按规定完成绿化任务,做好绿色植被和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绿化植被丢失、枯死或者病虫害的,农村绿化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补植、更换或者防治补植树木,并负责补植树木三年内的管理和保护。 -年生存期。绿化设施损坏、灭失的,负责农村绿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每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绿化资金,用于当地农村绿化事业。

绿化资金主要包括:

(1)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绿化资金;

(2)林业草原安排的农村绿化资金部门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占用费用于植树造林的部分;

(4)捐赠用于农村绿化; (五)国家和省安排的其他可用于农村绿化资金的资金。

第五十七条绿化树木、林地、绿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当发生纠纷时森林、林地、绿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八条各森林经营单位、林木所有者、花草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森林、花草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制度。保护系统。完善各种预防设施,防止损坏和火灾。

第五十九条各级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病虫害防治机构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森林、花草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害虫和啮齿动物。各单位和林木花草所有者要按照责任制承担防治责任。“谁管理树木,谁控制树木”。

第六十条绿地、绿化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者侵占、毁坏。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房产的,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法规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恶意骚扰保洁人员,损坏公共财产,践踏草坪和花卉,折断树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非指定场所堆放、丢弃、倾倒、焚烧垃圾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责令改正(修理)或者清除;拒不改正(修理)或者清除的,应当代为修理或者清除。违法者自行承担清场费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转移、倾倒、填埋到指定地点以外的农村地区,或者跨地倾倒、填埋的行政区域。对违法行为掩埋的,由生态环境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拆除、搬迁、改造、停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或者改变用途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整顿。乡人民政府责令恢复原状,对单位给予处分。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向公共场所、村庄街道倾倒生活污水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限制;如果时间限制是 ex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损坏污水管网或者处理设施,向污水管网或者处理设施倾倒垃圾、矿渣、建筑泥浆等废弃物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者有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一)秸秆随意堆放、撒落的;

(二)随意堆放畜禽粪便;

(三)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化肥包装袋、农膜等生产废弃物。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时间限制;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一)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的;

(二)随处张贴、喷绘小广告的;< /p>

(三)在公共场所晾晒食品的;

(四)占用、破坏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及配套设施的。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非法建造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舍的,由所在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人民政府的处罚,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设配套设施养殖污染防治机构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分析;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畜禽养殖废弃物渗漏、泄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群众。政府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绿化美化的行政处罚,按照下列规定实施: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完成绿化美化的行政处罚。承担绿化任务的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拒不完成绿化任务的;未防治或者未防治,造成森林病虫害、鼠害蔓延的,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违反造林技术规定、粗植、徇私舞弊、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造成造林成活率下降、造成人力、财力、物力损失的,由主管部门或者上级部门对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农村擅自砍伐树木的,依照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或者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发展乡村旅游,就不得不提到我国政府近年来提出的《乡村振兴规划》,而发展乡村旅游也是《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近年来的蓬勃发展,工业化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中国的城镇化率也接近60%。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定居就业,导致农村空心化。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的农村地区开始陷入萧条。从长远发展战略来看,工业和农业必须协调发展,缺一不可。所以此时,从国家战略层面看,乡村振兴非常及时,必须狠抓落实。

我是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农民,现在在城里买了房子工作,从心底里来说,我还是希望将来能回到农村生活,首先是因为一是因为我对农村生活的依恋,二是因为我属于那里。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在于乡村。发展乡村旅游的重点是发现传统文化。广阔的乡村土地,青山绿水,没有污染的环境,诗意的田园生活,绵绵不绝。几千年的农耕文明。乡村旅游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发展生态农业、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宜居乡村旅游。由于农村主要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其发展建设注定d 不要像城市那样进行。对于农村来说,有的地方可以现代化,有的地方不能现代化。比如乡村道路一定要修得很方便。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现在全国基本上每个村庄都有水泥路或柏油路。早年“要想富,先修路”。 “口号”终于实现了。乡村原有的历史文化景观不能进行现代化改造,否则就会失去原有的意义。即使改造,也只是保护性修复。

振兴乡村振兴还必须坚持农产品走出去、人进来、人进来才能发展乡村旅游,乡村如何吸引外地人进来消费、旅游? ,如果你问长期生活在城市的人,有一个很简单的答案。他们会说:他们喜欢乡村的蓝天白云,喜欢诗情画意的慢节奏田园生活,喜欢乡村柴门鸡狗的叫声;我喜欢乡村的绿色食品,喜欢乡村的邻里、宗族的文化关系,喜欢乡村的传统民俗文化。所以,在农村做好这些事情是一件非常系统、全面的事情。目前政府已经投入了足够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农民要有足够的信心,也要改变旧的思想。

乡村是风水宝地。每个地方都可以根据当地的地域特色和传统人文历史创建自己的区域域名。例如,安徽凤阳小岗村是中国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源地。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在这里可以看到现代生态农业;你可以体验既可以欣赏到牛农手拿锄头的老式传统农耕场景,也可以欣赏到茅草屋、栅栏墙的舒适生活场景。凤阳花鼓为您展现了古人歌颂美好生活的愿望,大承包经营带头人、新时代优秀村干部沈浩为您展现了新时代优秀村干部大胆探索、艰苦奋斗的精神。小岗村人。正是因为小港独特的乡村文化历史,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光,小港也通过乡村旅游发展了自己富裕的当地农民。因此,小岗村发展乡村旅游的成功也是一面可以借鉴的镜子。当然,每个地方的村庄都不一样。乡村旅游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和农民积极探索和实践,找出适合自己的。德发展模型。

最后,衷心祝愿中国每一个村庄都能繁荣健康,农民安居乐业!

4.乡村旅游概念规划方案

挖掘乡村资源、土特产、地方特产,利用互联网把地方特产联网,把地方特产带到大城市。走出去,让乡村更加美丽,带动一大批创业者和帮助一些贫困户,为让家乡更加美丽做出贡献。

5.乡村旅游规划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旅游变得更加商业化。近年来,乡村旅游不断涌现。在农村长大的个体对乡村旅游还是比较感兴趣的。有感觉。

1.乡村旅游以参与为重点,以农民为主体,以休闲为卖点,逐步实现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农业、生态、民俗风情等旅游产品转型。因此,必须深入挖掘乡村旅游的自然景观、农产品、民宿等旅游产品的特色,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2.乡村旅游必须规范管理、制度化服务,不断完善和支持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着力提高整体服务质量,提高接待人员素质,使乡村旅游旅游 旅游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由之路。

3.坚持风土人情、民俗风情的传统和完整,坚持农产品的原汁原味,突出重点和亮点,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

4.改善旅游区村容村貌等整体环境道路交通、停车场配给,是开发商不能忽视的问题,因为要吸引游客、留住乡村,必须解决乡村问题。现场游客。

6.乡村旅游规划思路

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牢固树立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体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乡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新动能,延伸产业链、完善价值链、建设打造区域特色鲜明、承载乡村价值观、创新创业活跃、利益紧密相连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概括为以下几点。

1.乡村振兴十大发展思路

1.资源开放取得突破。农村有大量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森林、湖泊、田园风光等资源。如何释放资源,将资源转化为资本,吸引更多企业资金下乡,需要创新。

2、突破市场主导地位。政府不应该接管一切,而应该坚持原则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只有市场化的农村发展才能持续。仅靠政府暂时的支持是无法实现持续发展的。

三、政策支持取得突破。如何支持乡村发展?我们从来不想要货币扶贫。产业扶贫才是真正的造血扶贫。送猪、送钱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扶大扶强、扶持产业发展,才能真正脱贫。建议多渠道整合政策资源和资金,重点发展大项目:不要到处支持、一次性支持,而是全力以赴。如果用在一处,否则资金就会分散,起不到什么效果,有的甚至会半途而废。政府必须锦上添花e蛋糕项目支持。

4.人才引进取得突破。如何吸引年轻人才回乡创业?年轻人不应该只关注城市。农村幅员辽阔,市场潜力巨大。政府的人才战略还必须制定吸引人才下乡的优惠政策。双创基地也可以设在农村,总部也不能只设在城市,庄园就是总部,庭院也可以是总部。现在日本流行大学教授和企业主逃离城市,到乡村务农,称为一田一田。有的把学业全部搬到了农村,白天耕田,晚上写书,或者在IT行业开发软件。当时尚进村,只要安装了基础设施和宽带,都市人就会走进乡村村庄。村里,整个公司搬到了这个村子。将智慧创新、文化创新、农业创新等引入农村,可以解决城市拥堵、房价高等问题。

5.谋划上取得突破。如何从观光旅游向体验旅游转型?如何在生活乡村就地取材,果园、菜园等,而不是照搬城市化,根据乡村原有的脉络进行梳理,规划新产业,引入新理念,让其更加适合很多年轻人。回归乡村,将规划与运营有机结合,打造美丽乡村美丽经济。要创新产业规划设计,营造合理的乡村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乡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让更多人爱上伯爵场边。现在很多乡村建筑盲目模仿城市建筑,不适合乡村特色,粗俗无美感。这都是缺乏了解乡村特色的设计师造成的。如果根据乡村的自然条件设计出适合乡村特色的建筑和景点,一定会吸引外国游客。

六是产业融合取得突破。融合一二三产业,打造新型工业村、工业村。孤立的农业种植不会增加土地的附加值。发展创意农业,将田园天堂、农业园区打造成旅游景点,可以大幅增加土地收入;孤立的加工生产不会增加产品的附加值。让生产劳动变得更有乐趣,让加工生产变得更有体验感提升产品价值,发展旅游纪念品等土特产,扩大知名度,形成互补优势

七、从土地利用政策突破来看。振兴乡村,发展农旅结合的田园综合体、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必须提供合适的建设用地,满足游客“吃、住、行、购、娱”。没有吃、住、玩,游客就留不住。 ,将不再有消费;建议集体土地不仅可以用于出租住房,还可以用于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

8.金融改革取得突破。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要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因为农业旅游项目不会有大量的国有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和流通土地。没有土地权证和房产证,就没有足够的低成本抵押贷款,融资贷款就更难扩大规模。更困难的是,这导致一些项目长期无法做大做强,有的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并被高利率所拖累。因此,如何破解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供给不足和信贷匮乏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破解信贷瓶颈。

9.从平台建设上突破。村集体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可以借鉴袁家村的模式,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投资农村发展;企业还可以采取众筹、分享的模式,吸引更多乡村爱好者共同筹集、分享,发展共享农场、共享果园、共享菜园、共享民宿等,共享的不仅仅是资金,更多的是信息、渠道、人脉、营销等无形资源。英雄三帮,篱笆三桩,只有当大家都拾柴火时,火焰才会升起。 。

10.在宣传营销上取得突破。一个城市的品牌营销不仅限于城市,还包括乡村、景区、土特产。和山东一样,我们的城市营销不仅要宣传景点,更要宣传美丽乡村的包装和产品品牌。推介一个项目、一个景点、一个产品,也能提升城市形象,而不是靠一个一个项目来提升。企业在营销上单打独斗。如果政府捆绑推广该项目,政府的税收收入也会增加,农民也会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说实话,山东的旅游不如车ngdu的,旅游景点也不怎么样,但是山东的热情好客是出了名的。

二、乡村振兴具体举措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加强县域统筹,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化特色种养业结合条件,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制造业、手工业等地方产业,推动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次清晰、功能衔接有效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产城一体化、产村一体化。推动县镇产业集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在主产区、县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点向有条件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促进乡(镇)村协调发展,实现加工进乡(镇)、基地进村,增加居民收入。

(二)继续做强现代养殖业

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向全产业链拓展,提高效率和质量。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8亿亩建设任务力争增收到2022年达到10亿亩。加快农业技术创新特别是养殖创新,促进农机装备升级。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增加肉蛋奶供应。优化生猪产业和屠宰能力布局,大力发展草饲畜牧业,促进奶业振兴。促进渔业健康养殖,提质增效。

(三)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融合发展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小农户开展生产经营合作,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打造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动的一体化格局。支持主产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统筹发展销地农产品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精深加工基地、加工强县。

(四)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重点生产领域集聚领域和优势领域。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加工流通等多元化经营,向综合性发展合作社。支持一批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合作社、家庭农场为辅,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集体发展。

(五)以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

推动政策融合、要素聚集、功能聚集、企业集中,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产品基地,确定了一批“一村一品”示范乡镇。培育高品质乡村休闲旅游,建设一批功能多样、设施齐全的公园景点。规划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六)实施质量农业和绿色农业

按照《规范采购“非标创建、标准全面落实”,制定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新业态和工业农村产品品牌标准。培育一大批知名、知名的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一大批“地方品牌”、“乡镇品牌”特色产品品牌,国家明令淘汰、列入禁止产业目录的落后产能一律不得进入农村鼓励加工副产品循环综合利用。

(七)大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

壮大创新创业群体,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正确引导返乡农民工返乡拥有。县城和中心镇就业创业。培养大批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和带头人。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创新创业带头人、优秀农村企业家和典型县,打造一大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实践培训孵化基地。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实现农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手、工匠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创业技能。

(八)深入推进产业扶贫

紧紧围绕脱贫目标,巩固扩大脱贫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我国大型加工、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和科研机构对接贫困地区,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正确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贫困户走进大市场。

总之,新时代,新农村。乡村振兴战略不能遵循传统,而必须敢于突破。有很多模式值得创新和探索。例如:科学农业与乡村、智慧农业与新村、休闲农业与新村、设施农业与新村。w村、长寿居与新村、青年大众创业与新村、共享众筹与新村等。

乡村振兴战略不能仅仅把乡村视为农产品生产地,不仅仅是农民居住的地方。它应该成为城市的后花园,成为城市居民旅游休闲的场所,更应该成为城市居民养老、养老的场所。我们要倡导乡村生活,把“谈酒桑树”的新乡村生活发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

7.乡村旅游规划要点

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如下。乡村旅游规划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当地特色产业在旅游产业中的作用。通过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ucts可以在旅游活动中出售。提高该地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乡村旅游的基本原则如下。乡村旅游必须遵循绿色旅游的原则。

8.乡村旅游概念规划建议及意见

1.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现状简析: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基础,是办学的生命线。要积极深化课程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制度完善以及社会、家长、教师密切相关。 。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国家向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学生入学率大幅提高教育,学生辍学人数明显减少。但由于学生家长大多在外工作,对孩子的教育失去了信心。当他们看到孩子成绩不好的时候,就会带着尚未完成学业的孩子一起去工作,抱着破坏规则的心态

。农村地区这样的现象不胜枚举。对于这些学生的离开,我感到非常遗憾和难过,同时也对家长们的无知感到无比的无奈。有些学生因为班上老师频繁更换,对老师的教学方法不满意,而产生厌学或逃学的现象。二、针对农村小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面临的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学校管理制度是学校内部的办学方法。因此,学校的各项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必须成为全体师生必须遵守、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准则。在学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的有效性适用于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教职员工,都一视同仁。身教比言教更重要。尤其是学校领导,一定要以身作则,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规章制度在执行时,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手软,不能起到表率作用。学校管理的实施是一项长期、全面的工作繁琐且重复的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使学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人性化,在学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教师是关键,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坚决贯彻落实《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真正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师聪明才智,采用现代教育管理方法,实行科学民主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使教师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真正让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主体作用。素质教育。

教学团队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质量。从乡村教师的现状来看,他们获取的信息和知识非常有限,视野极其狭窄。我认为应加强校本教研,定期组织教学业务学习,开展集体备课、课时竞赛、听课、评课活动和小课堂问题研究,组织教师参与参与省、市、县学科研究,参加各级各类、不同形式的教研活动,承担各级教研任务,与外校开展授课等教学结对活动,鼓励教师参与学业提升、技能提升、撰写论文、制作课件、总结反思、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等形式改善业务s。

通过引进、派遣、带教、帮带、自我反思、同伴互助、骨干带头等方式,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拓宽培养渠道。同时,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职业教育和心理咨询,加强教师发展评价,努力促进教师整体素质从根本上实现量变、质变,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质量。 (三)继续加大教育投入

农村学校的教学设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由于农村地区贫困程度较大,大多数学校的校园设施不够健全。例如,许多农村学校甚至没有基本的远程教育设备办公室。大多数学校都有办公室和远程教育离子办公室挤在一起。这种情况在农村学校比较常见。因此,我们要

继续加大对基层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投入,彻底杜绝目前校舍破旧、危旧的办学状况,

<改变现代化装备落后的现状,真正为素质教育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保障。 (四)改革考试考核评价方式

要真正改变以单一、静态的书面考核结果作为质量检验的标准,不仅要考核知识掌握程度,还要考核学生的考核人格评估、认知能力评估和心理状态评估。

要摒弃陈旧落后的评价体系,

与时俱进,强化教师的服务意识和引导

教育评价意识,评价不仅仅基于学生的考试成绩。因此,教育教学评价和考核的方法不仅应包括口试、笔试,还应包括动手操作等多种方法。 (五)做好学校、社会、家长立体融合

学校要定期召开家长会,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员参加,增加各学校系统对家长的宣传力度加大,

调动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号召家长每天检查孩子的作业,帮助孩子了解学习内容,耐心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学生的很多不良行为都是在社会中传染的。因此,学校和家长应该呼吁大家社会各界要对各类学生进行监督,不让学生养成不良习惯。养成各种坏习惯。比如,如果各界学生对吸烟习惯的养成进行适当的监督,没有人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他们会养成吸烟的习惯吗?因此,要加强对学生发展教育的宣传,同时学校、社会、家长要经常联系、沟通,共同营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