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石首风光

石首是湖北省的一个县级市。西晋太康五年置县。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石首的天鹅州湿地非常美丽。另外,还有两个国家级保护区,一是白暨豚保护区,二是麋鹿自然保护区。风景很美,可以吃笔架鱼肚、牛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2.湖北石首风景区

该景区位于湖北省石首市,与湖南省华容桃花山连为一体。是长江三峡、荆州古城、武陵源、张家界等风景区的中心,横跨湖南、湖北。两省峰连绵,冬暖夏凉,素有荆楚第一竹乡之称。

3、湖北石首概况

房县面积5110平方公里ers,人口49万。利川市面积4603平方公里,人口84万。钟祥市面积4488平方公里,人口103万。恩施市面积3972平方公里,人口77万。郧县面积3863平方公里,人口62万。南漳县面积3859平方公里,人口59万。麻城市面积3599平方公里,人口116万。竹山县面积3586平方公里,人口45万。郧西县面积3509平方公里,人口51万。长阳县面积3430平方公里,人口41万。巴东县面积3354平方公里,人口48万。京山县面积3284平方公里洛米特,人口 65 万。竹溪县面积3279平方公里,人口36万。枣阳市面积3277平方公里,人口110万。神农架林区面积3253平方公里,人口7万。保康县面积3225平方公里,人口29万。丹江口市面积3121平方公里,人口49万。监利县面积3118平方公里,人口146万。鹤峰县 面积2892平方公里,人口22万。阳新县面积2783平方公里,人口99万。宣恩县面积2730平方公里,人口34万。通山县面积2680平方公里,人口42万。建始县 面积​​2666平方公里,人口51万。广水市面积2647平方公里,人口92万。仙桃市面积2538平方公里,人口148万。天门市面积2622平方公里,人口161万。故城县面积2553平方公里,人口55万。咸丰县面积2550平方公里,人口36万。洪湖市面积2519平方公里,人口92万。秭归县 面积2427平方公里,人口39万。蕲春县面积2398平方公里,人口97万。兴山县面积2327平方公里,人口19万。黄陂区面积2261平方公里,人口113万。公共安全部乌里提县面积2258平方公里,人口103万。松滋市面积2235平方公里,人口84万。当阳市面积2159平方公里,人口48万。罗田县面积2129平方公里,人口59万。宜城市面积2115平方公里,人口56万。五峰县 面积2072平方公里,人口21万。沙洋县面积2044平方公里,人口60万。潜江市面积2004平方公里,人口101万。大悟县面积1979平方公里,人口61万。崇阳县面积1968平方公里,人口47万。习水县面积1949平方公里,人口103万。洪'安县面积1796平方公里,人口65万。远安县面积1752平方公里,人口22万。赤壁市面积1723平方公里,人口50万。黄梅县面积1701平方公里,人口98万。汉川市面积1663平方公里,人口108万。大冶市面积1566平方公里,人口89万。英山县面积1449平方公里,人口41万。石首市面积1427平方公里,人口65万。宜都市面积1357平方公里,人口39万。安陆市面积1355平方公里,人口63万。来凤县面积1344平方公里,人口31万。枝江市c面积1310平方公里,人口51万。武穴市面积1246平方公里,人口73万。孝昌县面积1217平方公里,人口64万。通城县面积1129平方公里,人口46万。老河口市面积1032平方公里,人口51万。江陵县面积1032平方公里,人口40万。应城面积1103平方公里,人口64万。嘉鱼县面积1017平方公里,人口36万。团风县 面积833平方公里,人口36万。云梦县面积604平方公里,人口58万。

4.湖北石首图片

石首自古称为石首。

1.希斯侯地位于长江中游之滨,两湖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地理中心,湖北省中轴线南端,长江经济带重要城市腰带。南与湖南安乡、华容县接壤,北与江陵接壤,东与省监利市接壤,西与公安局接壤。截至2010年,全市面积142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总人口62.6万人。

2.石首是一座山水园林式城市,因城北“与石隔绝”的石首山而得名。石首是一片平原,有丘陵。江南为高地平原,中部以平地为主,江北为平原。整个地势西北稍高,中部较低,向西南倾斜。钍地面高度一般在31米到36米之间。长江天鹅洲白鱀豚自然保护区和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位于石首市。石首被授予“中国麋鹿之乡”称号。 2017年10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3.石首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能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全市年太阳辐射总量104-110大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1800-2000小时,年平均气温15.9-16.6℃,年积温≥10℃,年无霜期雨季为242-263天,多数年份降雨量在1100-1300毫米之间。有充足的气候资源供农作物生长。 4-10月降水量占全年80%,太阳辐射量占全年75%年≥10℃积温占全年的80%,水热同步与农业生产季节一致,气候条件适宜各类农作物生长发育。 。石首市北纬30度附近的气候尤为复杂。地处内陆深处,受海洋影响较小,形成典型的大陆性气候。

5.湖北石首有哪些公园?

面向南岳山森林公园的右侧,第一店有猪肝、炒腰花,第二店有鸭火锅。今年的新鲜腌鱼,秀林大道三毛的限量版鸭子 小火锅京都附近的彭师傅摊位不错,但是都有点偏,特别是彭师傅摊位,不过他家的菜不错,是文轩的厨师做的很好

6.石首风景图片

荆州是中国优秀的旅游城市。荆州得天独厚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文化旅游、生态旅游蔚为壮观。 2001年,石关旅游总收入28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504万人次。

全市旅游景区呈现“一城三区”格局。 “一城”是指著名的荆州古城,其中济南城、关公庙、章华寺、武林古城、华容路等人文景观经久不衰。荆州博物馆被评为全国首批“4A”博物馆之一。位居全国地市级博物馆之首,馆藏文物12万余件,其中西汉古尸等国家一级文物近300件(套)。古城公园、九龙园公园、凤凰广场、沙隆达广场、凯乐大剧院、奥兰多等一批标志性项目中心城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相继落成。 “三区”包括近年来新开发的松滋吉水风景区、洪湖渔家度假村和石首田峨洲麋鹿自然保护区。荆州山清水秀,湖泊纵横,是一座典型的水上花园城市。自然生态景观让人流连忘返。 “洪湖水歌,传遍天下”。洪湖瞿家湾、周老嘴等湘鄂革命根据地被列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新、绿、美”的水上花园城市风光、“高、大、特”的现代建筑与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相得益彰,赋予了荆州古城新的光彩。

7.湖北石首有哪些景点?

石首是湖北省荆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它位于 t湖北地处长江中游之岸,两湖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地理中心,是省际中轴线南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石首因城北“与石隔绝”的石首山而得名。长江天鹅洲白鱀豚自然保护区和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位于石首市。石首被授予“中国麋鹿之乡”称号。石首有两个国家级动物保护区:一是麋鹿保护区,二是白暨豚保护区,均在江北。江南有桃花山风景区。这里漫山遍野的桃花,绵延数百里,还有富士竹园、鸭口岭水库。

8.湖北石首风景区

是的,桃花山位于位于湖北省石首市东部,北枕长江,东望洞庭。山峰绵延45英里,由280座大小山峰组成;是省级自然保护区。

桃花山旅游风景区位于长江三峡中心,荆州古城、岳阳楼、武陵源、张家界、松滋渭水风景区。是上述著名风景区的中心和自然结。

桃花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处。是石首市的南大门,总面积99.75平方公里。距荆州、岳阳、常德三个中等城市约100公里。属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省长江经济带。 2006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企业”

9.湖北省石首旅游景点

石首南岳山

道教名山,位于湖北省石首市,原名龙盖山。松柏苍翠,花草繁茂,风景宜人,风景如画,素有“小武当”之称。汉代就有道士隐居山林修行。三国时期,初建南岳殿、七女宫,唐五朝时增建李卫国庙。大量的建设工程,兴建了宫殿寺庙,先后修建了嫘祖殿、灵官殿,紫金殿、南天门、天天宫、二天宫、三天宫、奎文阁等道教宫观都装饰有雕花龙画凤,蔚为壮观。常驻道士百余人,常年来访的道士和香客络绎不绝。明末清初,山麓周围不时修建庵、亭、阁、坛。清咸丰四年(1854年),部分建筑被毁。后来,由于不断的战乱和火灾,许多建筑逐渐废弃。现仅存南岳殿和天天宫。

南岳山简介

道教名山。位于湖北省石首市。原名龙盖山。山上苍松翠柏,花草繁茂,风吹徐徐,风景如画,素有“小武当”之称。汉代,就有道士隐居山林修行。三国时期,初建南岳殿、七女宫。唐五朝时,增建李卫国祠。明代,山中道教发展达到鼎盛。当时山上的道士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寺庙。先后修建嫘祖殿、灵官殿。紫金殿、南天门、天田宫、二天宫、三天宫、奎文阁等道教宫观均雕龙刻凤,金碧辉煌。那里住着一百多位道士,常年来访的道士和香客络绎不绝。明末清初,山麓周围不时修建庵、亭、阁、坛。清咸丰四年(1854年),部分建筑被毁。后来,由于不断的战乱和火灾,许多建筑逐渐废弃。现在仅南岳殿、天天宫尚存。

南岳山森林公园

南岳山森林公园是省级森林公园,位于湖北省石首市市区。自东向西有二级省道从岳阳经石首至公安局。有一条南北方向从秦城经石首至黄石的二级省道。距荆州古城(沙市)约118公里。是一座综合性城市森林公园。南岳山古称龙盖山。相传山旁有石丘(今山底湖)。相传是龙穴。据说会有一条龙出现。龙出时,山上云雾缭绕,故名。南岳山森林公园总面积94.8公顷,由笔架山、马鞍山、南岳山、山地组成湖。南岳山主峰海拔141.7米。公园内有三座高耸的山峰,周围环绕着一条河流。山水相依,雄伟秀丽。是长江中游、洞庭湖北部荆江平原罕见的山地景观。是一处难得的城市森林,风景秀丽。由于南岳山是鄂南、湘北著名的道教胜地,故又有“小南岳”、“小武当”之称。南岳山森林公园不仅是科普、教育、文化展示的重要场所,也是森林游览、宗教观光、健身健身的第一块石头。南岳山是省级森林公园、国家AA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北省石首市市区。

石首南岳山,原名龙盖山,是道教名山,也是道教名山之一。古绣林十大景点。现为省级森林公园。南岳山形似一条龙,又似一顶宝帽,故名。今天的名字叫南岳山。山下有一个湖,即山地湖。

南岳山森林公园总面积94.8公顷,由笔架山、马鞍山、南岳山、山地湖组成。南岳山主峰海拔141.7米。公园内有三座高耸的山峰,周围环绕着一条河流。山水相依,雄伟秀丽。是长江中游、洞庭湖北部荆江平原罕见的山地景观。是一处难得的城市森林,风景秀丽。由于南岳山是鄂南、湘北著名的道教胜地,故又有“小南岳”、“小武当”之称。南岳山森林公园不仅是科普、教育、文化展示的重要场所,也是森林游览、宗教观光、健身休闲的理想胜地。主要景点有:情人岩、仙人洞、李卫公庙、抗战遗址、遮经石、祖师殿、三元宫、关帝庙等。

现在南岳庙已经修葺一新,沿途苍松翠竹,红锦怪石,景色十分秀丽。尤其是《水经》、《方舆记》等书中记载的寺庙,东边是“石丘,号龙洞”,至今流水不断。其澄清透明,味甜香。游古的人们常常来这里探寻其中的秘密。

山上苍松翠柏,花草繁茂,景色宜人,风景如画,素有“武当”之称。汉代时期当年,道士隐居山中修行。三国时期建有南越殿、七女宫。唐代,李靖从李孝恭手中征讨萧冕,驻兵于此。唐五朝时,增建李卫国祠。明代,山中建有道教。它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当时山上的道士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寺庙。他们先后修建了嫘祖殿、灵官殿、紫金殿、南天门、天田宫、二天宫、三天宫、奎文阁等道教宫观,均有雕琢。龙凤彩绘绚丽,有百余位道士居住,常年有云游道士、香客前来参拜。明末清初,围绕佛堂修建了庵、亭、阁、坛。山丘。它们宏伟壮观,成为旅游胜地。该山也更名为现名。清咸丰四年(1854年)部分建筑被毁。后来,由于不断的战乱和火灾,许多建筑逐渐废弃。现存南岳殿、天天宫等。

东西方向有岳阳经石首至公安的二级省道,南北方向有秦市有省道二级公路,经石首至黄石。距荆州古城(沙市)约118公里。是一座综合性城市森林公园。放松的理想场所。主要景点有:情人岩、仙人洞、李卫公庙、抗战遗址、遮经石、祖师殿、三元宫、关帝庙等。

10。湖北石首有什么风景区?

山东省城乡规划暂行办法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村庄的规划和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镇、村、城市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村庄规划,以及在批准的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村庄规划区,是指城镇、村庄的建成区和因城镇、村庄的建设、发展而纳入规划控制的区域。范围乡规划区划定于乡总体规划中。村庄规划区的范围由村庄规划划定。第四条 编制城镇、村庄规划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其他有关规划相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乡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城镇、村庄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分步实施。步步建设,逐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第六条 依法批准的乡、村庄规划是乡、村规划的基础。规划和建设管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本市各镇、村、镇的管理机关。村规划部门负责乡规划区的规划管理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村庄规划区的规划和管理。

第二章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修订

第八条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政府批准。乡总体规划报批前,应当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意见报乡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村庄规划提交前报批准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第九条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乡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乡镇总体规划明确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建设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编制,建设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十条 编制城镇、村庄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合理安排城镇、村庄的各项建设项目(二)处理好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使城镇村庄的性质和建设规模与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相适应。标准。 (三)节约集约用地,有效保护耕地。乡镇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用地规模不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规划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四)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乡镇环境卫生建设。 (五)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留有适当发展空间的原则,合理布局住宅、乡镇企业、乡镇酒吧等建设项目推进乡镇各项建设项目协调发展。第十一条 镇、村规划编制应当包括“绿线、紫线、蓝线、黄线”等规划,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必须由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第十三条风景旅游区需要编制规划的,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十四条 乡、村庄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乡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政府显着位置予以公布。第十五条 经乡、村批准后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文件和规划结果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备案。第十六条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乡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乡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程序组织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政府批准。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人民政府可以按程序申请调整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一)上级总体规划发生变化,请求修改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需要变更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 (4) 已经是en 证明不再适合建设和开发,确实需要改造; (五)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修改程序: (一)乡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规划修改申请,并说明修改理由; (二)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修改规划的决定进行审查。对申请进行审查,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后认为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当提出修改意见; (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修改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按照规定报市程序由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修改对土地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需要修改防灾减灾的; (三)规划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明显不适合建设开发,确实需要修改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一)乡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申请,并说明修改理由; (二)市辖区d 农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修定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征求规划区内利益相关者意见,认为确需修改的,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意见; (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一条 乡、村庄规划修改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重新公告。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因乡、村变更需要变更内容的年龄规划,必须重新处理。

第三章乡、村庄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乡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工程(包括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并按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 、《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第二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核发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告知申请人许可证内容以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天以上。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对许可事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当组织听证。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划拨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申请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项目选址》报有关部门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应当分将选址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形图、选址论证报告等材料向当地规划机构(分局)申请选址; (二)当地规划机构(分局)受理申请后,组织现场勘察,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填写选址意见申请表,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填写选址意见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批; (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在规定期限内核发规划许可,并出具选址意见。第二十六条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乡镇规划区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意见后,方可申请划拨土地。执照。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乡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土地出让方案。区位、使用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转让合同。规划条件尚未确定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以出让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市城乡规划局受理后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出让条件出让建设用地; (三)出让建设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土地出让合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个人身份证、地形图等信息向当地规划机构(分局)申请r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当地规划机构(分局)受理申请后,组织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准; (五)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在规定期限内核发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乡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道等工程,应当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构造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土地使用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个人身份证、地形图地图等材料向当地规划部门(分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当地规划机构(分局)受理申请后,组织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有关技术规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规划要求、用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规划条件组织编制详细建设规划。 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详细规划应当报送市人民政府政府审查和批准。 5000平方米以下、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批。建设详细规划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设计。 2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仅进行总体布局规划设计; (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有关图纸进行审查并通过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准; (四)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在规定期限内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安宁许可证。第二十九条 乡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当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查。对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规划条件核定证书;对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规划条件核定证书;未经核实或者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房地产部门不得申领房产证。第三十条 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步意见自受理之日起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核; (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村民住宅,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托乡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人民政府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备案。第三十一条 每户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面积村民建房标准。面积超过标准的,应当依法拆除、复垦。第三十二条 在乡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经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准,并依法办理临时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临时建设相关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相关资料向当地规划机构(分局)提出申请; (二)当地规划机构(分局)受理申请后,组织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现场检查。有规划要求或有关技术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填写l 填写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批; (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在规定期限内核发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庄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由乡人民政府管理。第三十三条 规划区内的临时建筑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一年。使用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20日内拆除建筑物并清理场地。因国家建设需要,对未超过批准拆除期限的临时建筑,应予以适当征用。伊利补偿了。禁止在批准的临时建设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临时建筑物、临时用地的用途。临时建筑物不实行房产登记。临时建设农用地,必须依法报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签订土地复垦协议,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第三十四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属于乡规划区内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发布和后续管理。属于村庄规划区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发布并后续管理。第三十五条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新建、扩建、改建: (一)影响乡镇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 (二)占用已建成或者规划的道路的; (三)占用乡镇公共绿地; (4)距高压线路退距不够; (五)不符合消防要求的; (六)产权不明、土地界限不清、存在纠纷的; (七)非法买卖、转让、占用土地的; 8)近期规划开发建设的地区。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乡、村庄规划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各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工作。和村庄。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政府。第三十七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违反规定核发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行政许可。因撤销规划许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第三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机构(分局)负责乡规划区的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移送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庄规划区的日常检查,及时依法处理违法建设。第三十九条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布举报办法,对举报的违法建设详细记录,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逾期未组织编制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未按照法定程序召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未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现有总体规划进行评审,或者未经批准机关批准擅自修改乡镇总体规划的,构成犯罪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人员给予处分:负责人依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越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限期核发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未公布经批准的详细反对意见的依法制定建设规划或者总体规划。第四十三条 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二)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 (三)违规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 (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核定规划条件文件的项目的房产权出具。第四十四条 未在乡规划区内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按照规定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在村庄规划区内违法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第四十五条 买卖、骗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收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提交相关竣工验收材料的,建设项目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令限期补报。建设单位逾期未补报的,处1万元罚款。处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在工程建设现场显着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内容,或者公示期限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在乡规划、村庄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行为,造成乡规划、村庄规划管理失败的。情况无法控制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法制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本市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由市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以此方法为准。第五十条 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和管理秀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禁止建设区域外村庄的规划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1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