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质监办预算(市旅游质监办)
如果云南旅游被导游强制购买,可拨打12345旅游投诉热线,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市旅游质监所投诉热线提出投诉。游客报名跟团旅游时,应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点和产品质量、价格,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团;还应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旅游合同的条款;旅游过程中,一旦遇到问题或纠纷,一定要理性对待。一方面,要积极与导游、领队或旅行团组织协调沟通。另一方面,要注重取证,收集并保存相关材料。
2.旅游质量监管为保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调解处理旅游投诉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避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维护旅游行业形象,使旅游投诉处理逐步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1.建立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1.来电、旅游投诉来访原则上实行第一询问人负责制,旅游投诉来信、转接由专人负责。
2.对于所有旅游投诉和咨询,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记录投诉日志,必要时填写旅游投诉登记表。
3.旅游24小时值班制度投诉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实施,值班人员负责受理期间旅游投诉。
2.日常旅游投诉处理流程
1.收到旅游投诉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旅游投诉进行审查后,发出《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投诉人,要求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被投诉人也可主动联系投诉人自行协商解决,并在10日内向县旅游文化执法大队作出书面答复。
3.对于无法解决的旅行投诉主办方应通过自行协商,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审查和分析,澄清事实,明确责任,并制定解决方案。
4.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主办方将向旅游投诉双方解释投诉事实的认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责任。负责就基本事实和适用法律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提出调解意见供双方协商采纳。当场调解能够成功的,必须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调解前应进一步调查核实。
5.如果主办方发现旅游经营者在展会期间有违反经营规定的行为受到骚扰的,应当及时通知旅游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6.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存一份,质监办公室存一份。
7.调解无效的治疗。调解不成的,调解终止,调解员向双方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函》。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仍未履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游客投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时效期限为90天。超过诉讼时效的请求不得e 接受了。
9.其他工作步骤按照旅游投诉日常工作流程执行。
3.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处原称文化和旅游局,现为旅游局。旅游局负责文化、文物、旅游机构资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国家旅游局下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和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和财务司、质量标准与管理司、人事司以及劳动教育部、老干部办公室。国家旅游局下辖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4.市旅游质监办公室电话电话联系或直接开车到质监站办理所需事项。电话联系是最快的方式。查询质监站电话号码,可以查看质监站人员最近一次参加的会议记录,也可以拨打名录查询台进行查询。
5.市旅游质监办作旅游监管工作专题汇报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本单位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国“五五”规划》泸州市纳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六合法入口”活动)。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普法“五五”规划。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党的十七大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任务和更高要求。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普法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全过程。法律。 2.加强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集中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旅游法规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公民健康意识和环境意识教育,树立家园意识,努力促进和谐投资发展,共同创建和谐、清洁、有序的家园。全年参加法规宣传4次,派出人员近20人次。 2、强化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一是聚焦普法重点对象,推动全民普法深入。一是着力提高依法执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为领导干部讲法制,定期学习法制,丰富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内容,提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年报制度。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学法考核评价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全年举办两次“五五”法律知识讲座,举办一次“五五”法律知识考试。员工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一、利用“3月8日”妇女节、“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6月1日”儿童节、“6月26日”国际禁毒日而颁布实施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日和节假日。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活动”三、积极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积极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一是注重内部学习培训。按照中央和各省市区开展安全创建、普及依法治国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创建和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和法治意识。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治理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安全法治纳西族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制环境。宣传月活动期间,共组织员工学习会3场,参加人数72人。 2“五五规划”全年举办“兰”法律知识讲座,举办1次“五五”法律知识考试,员工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积极参加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区法制办、我局精心组织参加了3月21日暨“12.4”市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派出3名人员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采用图片展、彩灯等形式开展灯谜、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重点宣传旅游、外事、侨务、台胞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制宣传资料500份,制作综治及合法灯谜30份,并颁发奖品30份,通过法制宣传月活动,我单位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我区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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