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旅游质量保证金?

第一条是为了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旅行社声誉。国家的旅游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旅行社》,根据旅行社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制度。

第二条 旅行社本规定所称代理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用于保障代理机构权益的专门金额。游客数量。当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且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该金额将用于赔偿旅游者:

(一)旅行社未能满足服务要求因自身过错造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游客经济权益损失;

(二)旅行社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造成游客经济权益损失的;旅游者的经济权益;

(三)旅行社破产,给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造成损失的;

(四)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行政。

第三条各类旅行社必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下列金额的保证金:

(一)从事国际旅游招揽、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包括旅行社)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许可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二)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30万元;

(三)旅行社经营国内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需缴纳10万元;

(四)旅行社经营特许出境(出境)旅游业务的,需另缴纳100万元。

第四条 押金归支付押金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第五条 保证金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押金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权限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作出押金补偿的支付决定。

第七条 保证金必须足额保留。赔偿后,旅行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旅行社终止经营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退还押金;旅行社破产或者解散时,押金按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保证金的管理应当纳入年度财务检查或者审计,并公布结果;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保证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下级主管部门。健康)状况。

第十条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暂停其经营活动。一定期限内经营旅行社业务;

(三)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早在1994年,广州旅行社就在全国旅行社中发起并首创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实行文明服务承诺制度。

1998年7月,广州旅游投资10万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旅游业和旅游未来发展思路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机构。在广东省质量协会、广东省用户委员会发布的旅游服务顾客满意度调查中,92.2%的受访者认为广州旅行社是他们心目中最好的旅行社。

3.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目的

是为了防止旅游过程中因导游个人原因引发的旅游纠纷,使遭受损失的游客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导游作为服务行业的特殊工种,无论是隶属于导尿中心还是旅行社,都会被要求缴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这样提醒导游在跟团游览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改。行程,不能强行购物,不能收取不正当利益,不能随意甩掉顾客。一旦发生上述投诉,游客可以及时获得赔偿。

4.适用范围旅游质量保证金

20万元。

根据2009年旅行社新规,国内旅游质量保证金为20元,国际旅行社为120万元。开分公司取决于你是否想出国。详情请直接查看《旅行社条例》,其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5.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这是不允许的。质量押金是旅游局收取的押金!您没有权利随意使用它!如果你确实资金紧张,可以寻求一些贷款来解决你的流动性问题!如果因为合作伙伴付款问题导致资金紧张,建议和合作伙伴谈谈特殊时期是否可以给予特殊待遇!祝愿资金问题尽快解决,财力充沛!

6.旅游多少钱质量保证金?

对于正式签证,您不需要支付保证金。您只需提供财产证明等信息即可。与跟团旅游不同:

1.去欧洲旅游之前,必须向旅行社缴纳一定的押金。从根本上来说,存款实际上就是存款。一是减少游客非法停留。支付时没有返回该国的风险。

2.过去,许多游客到达后留下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前往欧洲旅游时需要缴纳押金。这是去欧洲旅游的朋友需要注意的。

3.如果参加旅行团的游客滞留,旅行团将要支付大额罚款,因此旅行社一般会要求缴纳押金。押金金额在5万左右,10万到10万不等。还有百分比收费。

4.如果您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旅行社将在三日内退还押金。 5、另外,一般在办理签证时,旅行社都会收取押金。很多人认为去欧洲旅游只需要出示存款证明即可。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存款单只用于申请签证,存款是存款的一种。两者没有相同的功能。

7.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含义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旅行社缴纳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用于保护旅游者权益的专项资金。

1995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随后,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行社质量国家旅游局还印发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形成可操作的管理制度。 ”,对质量保证金的支付、退款、管理、理赔、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证金采取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实物、工业产权、非- 专利技术等不能作为保证金的支付和抵押形式,保证金的支付数额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决定。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招揽、接待业务(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30万元;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10万元;境外特许经营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需另缴纳100万元。

8.什么是旅游品质押金?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旅行社缴纳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用于保护游客权益的专项资金。随后,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旅行社质量保证补偿办法》和《旅行社质量保证补偿试行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形成可操作的管理体系。国家旅游局还发布了《旅游度假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质量保证金的缴纳、退款、管理、理赔、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旅行社服务的监督管理。质量,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旅行社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制定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体系。

9.是什么旅游品质押金

旅游过程中必须签订旅游合同,防止旅游生产纠纷。相对而言,现在旅游业越来越规范。旅游公司、景区、导游从业人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纠纷只是极少数现象。总体而言,情况正在改善。作为旅游中的游客,他们是弱势群体,因此签订旅游合同非常重要。签订详细规范的合同 旅游者出行前必须与旅行社签订规范、详细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中必须明确旅游景点数量、导游服务标准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是否提供规范性合同文本

2.是否印有单位公章

3.是否为国家官方提供的 金钱收据等

4、合同内容必须明确约定

1、旅行合同应包括旅行等基本内容行程安排、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

2.合同应当明确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交通方式和标准、膳食和住宿标准。

3.对于旅游景点,应写明所有景点及游览开始时间。如有必要,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行程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

4.关于住宿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标准间”一词仅在星级酒店中具有特定含义。因此,住宿地点为普通酒店、宾馆时,应明确约定。可用床位数卫生间、电视、电话等住宿设施和条件的能力。

5.购物物品应明确注明购买次数、购物点名称和停留时间。违约责任应包括争议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旅行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照合同约定,如改变酒店星级、降低餐饮标准、将飞机改为火车、将卧铺改为硬座等,游客必须如实记录。违约事实及后果,并尽可能保留实物证据,以便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反之,如果游客改变约定,如暂时离团、提前返程等,也必须通知旅行社。事先,最好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擅自更改,游客应“警惕”旅行社的反投诉。针对导游人员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带领旅游团“店里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10月颁布实施《导游管理规定》 ,从法规上实行严格的限制和处罚。

游客也应做出理性判断,敢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劝导导游,确保按照旅游合同规定的接待服务质量。客观看待质量问题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也应该客观看待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极少数人交了钱后就认为自己是“大老板”。甚至还有一些游客对法律只有片面的了解。他们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名,无休止地提出过高要求。他们显然是非理性且有偏见的。

我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意,您有权投诉,但必须以事实和国家相关规定为标准。切不可索要过高的价格,凡事都把自己当成“上帝”。合同双方应当平等。游客只要到正规注册的旅行社登记并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就有权投诉。我们之所以强调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是因为他们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缴纳了服务质量保证金,获得了合法经营权。为此,游客的利益得到保障。质监局将按照规定对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认证国家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质量保证赔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维护了游客的利益。

2、旅游合同条款中还有一个常见的条款,就是关于提前退团的规定。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未能成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收取违约金。

这个条款合理吗?违约金的数额有哪些限制(收费标准)?

如果提前退团,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条款本身是符合《合同法》允许的。但往往问题在于旅游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违约金的数额受到法律的限制。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所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约定的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远远高于造成的损失”。

其次,旅行社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游客违约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害程度。不能说损害数额仅是根据主观估计提出的。此前曾有旅行社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支持其部分违约赔偿主张的案例。

每个人都应该做什么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旅游局团队2014年最新出境旅游合同模板,出境旅游期间,如果旅行者在行程开始前30天以上提出解除合同且未申请解除合同的,签证后,旅行社需要向游客退还所有旅费;已申请签证的,扣除签证费后,退还剩余旅费。

旅游者在30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合同模板规定的比例退还必要费用后,剩余费用仍须退还给旅游者。

3、旅游合同中常约定“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遗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此合同格式条款正确吗?有效吗?

这种条款不合法等人。我们先来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消费者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那么,《旅游法》第八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或者警示。

《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还规定,旅行社在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未履行安全提示和救援义务的,依法承担责任。游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相应职责关系。

因此,旅行社不能完全忽视游客财产的安全。相反,当出现可能危及游客财产安全的危险时,应及时通知游客,并在财产出现危险时及时提供帮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

因此,该格式条款单方面免除旅行社上述义务,无效。

4、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旅游时考虑团购,他们会在团购页面或签订合同时告知,如果线路无法拼团,旅行社会通知提前两天(含出发当日)重新安排行程或全额退还团费,且无任何补偿。

这样的协议公平吗?

这样的协议对游客不公平,而且违法。 《旅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旅游旅行社招揽游客组团旅游,因参团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组团机构可以终止合同。但国内旅游必须至少提前 7 天通知游客,出境旅游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

团队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无法外出的,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组团社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负责,委托旅行社对组团社负责。如果旅游者不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因未达到约定参团人数而终止合同的,组团机构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给游客。因此,对于国内c 游客,旅行社应当至少提前7天通知游客,出国旅游的游客应当至少提前30天通知游客。如果合同终止,费用应全额退还。

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游客改期、改线或全额退款,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使游客的信任和利益受到损失。

5、旅行社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或者单方面临时取消行程的,属于合同法的什么情形?旅客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或单方面取消行程,根据合同法属于什么情形?根据《合同法》,单方面临时取消行程属于违约行为。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早期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旅客可以要求旅行社继续按照原行程履行合同,或者向旅行社请求违约赔偿。

同时,旅行社的这种做法也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 《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还规定,旅行社不履行跟团旅游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与约定不一致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具备履约资格,但不顾旅游者的要求,拒不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旅费一倍但不高于三倍的赔偿金。金子。